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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461123

林忠来,同余访问陈长官,略报告接收彰银之情形。

次访严处长,黄朝琴、林伯奏亦如约而至,商量改换彰化商业为台湾商业及章程、增资之事。

次会郑国士,商对李宪龙和解之事,他甚希望,乃往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方学李,他言案件尚在日产处理委员会调查。

林忠又同往访何孝怡,不遇。

次到彰银支店,金海在焉,闻说失去现金八万七千九百元。

柯汶河言他与支店长中村直[1]及办现金十四人共赔偿云。

二时沈镇南、曾昭承、[2]黄朝琴及余,对李仁贵、黄兴隆外三名卖糖之事为之仲裁,幸得完满解决。

四时半到省参议会,协议介寿馆寄付金募集之推进,出席者游弥坚、周一鹗、黄朝琴、黄纯青、陈万、陈清池[3]外六名。

闭会後返旅社晚餐。

七时李宪龙招待余及金海、火旺看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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