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6:19461122:19461122-h-roc-s27-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461122

金海、火旺同到财政处,周菩提、林伯奏已先到矣。
金海与之会刘财政科【长】,【1】询问章程未明白之处。
火旺同余会严处长,问坂本等卖彰银土地当如何解决。
答可提告诉于省公署,彰银之日人二十余名,可速遣其归去,01月可省{十省}十六万元,答曰然。
教育费不可使乡镇负担,答曰县当补助其不足者。
因他九时欲会议,不能【谈】。
次访柯远芬、范诵尧,不遇,仅会苏绍文。
次访朝琴,不遇。
次访熊征、李翼中,他请余出为文化运动主任。
午后蒋渭川、廖进平来访。

【注】
【1】刘财政科长:刘长宁,江苏上海人,曾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财政处第二科科长。
(《台湾省各机关职员录》,1946年版,页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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