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6:19461115:19461115-d-roc-baa-001-国防部作战会报纪录



国防部作战会报纪录>19461115

时间:1946年11月15日上午九时
第二十一次作战会报纪录
地点:国防部图书馆
出席人员:总长陈 郭次长 方次长 刘次长 林参谋长 周参谋长 赵参谋长 郗署长 侯代厅长 张厅长 杨副厅长 刘副厅长 邓局长 郑副局长 杜局长(张桓代) 刘局长(廖清寰代) 吴署长 李处长 王处长 陈处长 张高参 高科长
主席:总长陈
纪录:高德昌
裁决事项
一、国大开会期间,作战会报应改在晚间举行案
决议:
由总长办公室规定时间通知。
二、第十一战区长官部应即移驻保定案
决议:
由第三厅下一书面命令。
三、前后方部队调防案
决议:
除已口头报告主席外,第三厅可即下令实施。
总长指示
一、奸匪既不接受停战命令,今后对匪仍须武力解决,为争取主动计,我应采取战略攻势、战术守势、分区扫荡原则,先肃清苏北鲁南地区,再准备解决刘伯诚匪部主力,进一步再准备对刘伯诚、聂荣臻两股匪军联合之作战,第三厅可本此指示检讨修正现行作战计划,准备实施。
二、各省普遍请求增加兵力及充实地方团队,事实上二者均难满足其要求,盖国军兵力运用上须有重点,不能分散配置,而地方团队根据以往经验从未能达成保卫地方配合国军之任务,且形成推行征兵之障碍,俟后遇有请求充实地方团队之人员,可剀切向其说明中央不准之理由。
三、宁夏征兵以就地补充为原则,河南征兵因配额较多,致有烦言,希兵役局对此要特别研究注意,凡事要情理法面面顾到,不可拘泥法规而抹杀一切事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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