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6:19460904:19460904-h-roc-s27-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460904

曾广汉、白耀武引余等十五名访问司法院院长,不在,会秘书长茅祖权。
【1】次访司法行政部部长谢冠生。
【2】次访外交部部长,【3】不在,会次长甘乃光。
【4】次访立法院院长,【5】不在,会委员张肇元,【6】午返招待所午餐。
谢南光来,商台湾组织地方自治会,以时机尚早辞之。
双盼【7】亦来访。
三时曾、白又导余等十五名访问考试院院长,【8】不在,会秘书长史尚宽。
【9】次访水利委员会主任委员薛笃弼。
【10】次访侨务委员会会长陈树人、【11】委员郑源深。
次访社会部部长,不在,会次长洪兰友【12】(黄伯度)【13】。
次访教育部部长,【14】不在,会秘书长杭立武。
【15】次访监察院院长,【16】不在,会秘书长李崇实、【17】秘书魏诗墀。
【18】六时余同到金陵酒家晚餐。

【注】
【1】茅祖权谈及台籍战犯与汉奸问题,丘念台先感谢司法院通令勿办台胞汉奸罪的明智决定,但还有扣押在京沪及各省的所谓台籍战犯,应设法早予释放,茅答应转达妥办。
(丘念台,《岭海微飙》,页二六六)
【2】谢冠生:一八九七〜1971年,浙江嵊县人。
1914年上海徐汇中学毕业。
1915年入商务印书馆参加《辞源》之编辑,后另主编《中国地名大辞典》。
未几,徐汇中学法籍校长姚缵唐升任震旦大学校长,邀其任秘书,并介绍入大学法科肄业,是为其研习法律之始。
大学毕业后,由校资送留学法国,入巴黎研究所,1924年夏得法学博士学位。
1927年任外交部条约委员会委员,旋升简任秘书。
1929年任司法院秘书长,1937年08月任司法行政部部长。
行宪后任司法院副院长,1958年06月任司法院院长。
(刘绍唐主编,《民国人物小传》,第三册,页三五四~三五五)
【3】外交部部长:王世杰。
【4】甘乃光:字自明,一八九七〜1956年,广西岑溪人。
1922年毕业于岭南大学经济系,后留校任教两年。
1924年夏黄埔军校成立,任英文秘书,并兼政治教官。
1925年任国民政府监察院监察委员。
1928年赴美国芝加哥大学深造。
1932年05月任内政部政务次长。
1935年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第五处处长。
1945年08月任外交部政务次长,10月获胜利勋章。
1947年04月任行政院秘书,冬当选国民大会代表。
1948年04月当选国民大会主席团主席,05月出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澳大利亚大使,1951年去职。
1956年病逝于澳洲。
(刘绍唐,主编《民国人物小传》,第四册,页五〇~五一)
【5】立法院院长:孙科。
【6】张肇元:时任立法院秘书长。
【7】双盼:林双盼,林季商女,母郭玲瑜。
抗战末期在重庆塔斯社工作,嫁给鲁明。
鲁明后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科威特大使,林双盼也改名为林刚。
(许雪姬编著,《雾峰林家相关人物访问纪录》,下厝篇,页三八,〈林为民先生访问纪录〉)
【8】考试院院长:戴传贤。
【9】史尚宽:字旦生,一八九九〜1970年,安徽桐城人。
日本东京帝大法律系毕业后,赴德入柏林大学法律研究所,越二年,转法国巴黎大学研究政治经济。
1927年返中国,任中山大学法学教授,并应广东建设厅聘,起草劳动法。
1929年任立法委员。
1941年任考试院秘书长兼法规委员会主任委员。
1947年当选首届国民大会代表,次年任总统府国策顾问。
1949年来台,执教于东吴大学。
1952年任考选部部长。
1958年任司法院大法官。
1969年任司法官训练所所长。
1970年病逝于台北。
(刘绍唐主编,《民国人物小传》,第二册,页一九〜二〇)
【10】薛笃弼:字子长,一八九二〜1973年,山西解县人。
山西法政学校毕业。
1912年任山西河津县地方审判厅审判官,后任临汾地方审判厅长。
1926年任国民军联军总司令财政委员会委员长。
1927年06月任河南省政府委员兼财政厅厅长,08月任民政部部长。
1928年任内政部部长。
1941年07月任行政院全国水利委员会主任委员。
1944年01月获二等景星勋章,次年10月获胜利勋章。
1946年06月任水利委员会委员长,次年任行政院政务委员兼水利部部长。
中共建国后任“政协”上海市委员会常务委员,第二、三、四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上海法学会理事。
1973年卒于上海。
(刘绍唐主编,《民国人物小传》,第三册,页三五二~三五三)
【11】陈树人:一八八四〜1948年,广东番禺人。
毕业于日本京都美术学校绘事科,后又入东京立教大学文学科。
1932年任侨务委员会委员长,历时十六年。
1947年任国府顾问、总统府国策顾问。
1948年卒于广州。
其作品“岭南春色”在比利时万国博览会中获最优等奖,其他如巴黎博物馆、柏林博物馆、莫斯科及列宁格勒之博物馆,均购藏其画。
(刘绍唐主编,《民国人物小传》,第二册,页一八八〜一八九)
【12】洪兰友:一九〇〇〜1958年,江苏江都人。
1924年毕业于上海震旦大学法科研究部。
1934年任司法院法官训练所所长,历十年。
1937年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第六部主任秘书。
1940年任行政院社会部政务次长。
1945年任国民大会筹备委员会秘书长,次年03月29日宪政实施促进会成立,任秘书长,同年秋当选行宪国民大会代表。
1948年任首届国民大会秘书长,12月22日任孙科内阁政务委员兼内政部长。
(刘绍唐主编,《民国人物小传》,第十三册,页二〇七〜二一五)
【13】黄伯度:安徽舒城人。
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士。
同盟会会员及中国国民党党员。
历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秘书、全国赈务委员委员会主任秘书、驻日大使馆秘书、赈济委员会常务委员、社会部代理部长、行政院顾问、总统府第一局局长兼典玺官等职务。
(中华民国人事录编纂委员会编,《中华民国人事录》,页三三〇)
【14】教育部部长:朱家骅。
【15】杭立武:一九〇三〜1991年,安徽滁县人。
1921年金陵大学毕业,1925年获英国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政治学硕士学位,获推荐入美国威斯康辛大学任名誉研究员,次年返回中国。
1930年获聘为社会科学研究所名誉研究员。
1938年奉命将故官博物院古物内迁。
1941年任国民参政会秘书长。
1944年12月继赖琏(景瑚)为教育部常务次长,次年08月任教育部清理战争文物损失委员会主任委员。
1946年10月任教育部政务次长。
1948年03月任国民大会代表,11月以华北军事逆转,负责将故宫、中央两博物院之古物运抵台湾。
次年08月国立中央博物馆图书馆联合管理处成立,兼主任委员。
曾任国立故宫、中央博物院共同理事会第一、二、三届理事。
1951年任总统府国策顾问。
1953年任东海大学董事会董事长。
1956年03月任驻泰国全权大使。
1964年03月任驻菲律宾全权大使。
1968年07月任驻希腊全权大使。
1978年组织“中国人权协会”,任理事长,后连任五届,以迄去世。
(刘绍唐主编,《民国人物小传》,第十八册,页一一七~一二八)
【16】监察院院长:于右任。
【17】李崇实:字伯纯,一八九五〜1984年,陕西蓝田人。
日本庆应义塾大学经济学学士,1923年返中国,任教中国大学及朝阳大学等校,讲授财政学及经济思想史。
1931年任审计部秘书,1935年任监察院机要秘书。
1942年任审计部次长,又奉国民政府派兼国防最高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委员。
1945年09月任监察院秘书长,10月授三等景星勋章,次年获颁二等景星勋章。
1948年03月当选行宪后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并当选主席团主席,05月任行宪后第一届监察院筹备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
1951年01月任台湾糖业公司董事长。
1967年奉调为台湾肥料公司董事长。
1971年获颁一等大绶景星勋章,并聘为行政院经济顾问。
(国史馆编,《国史馆现藏民国人物传记史料汇编》,第二辑,页九四~九六)
【18】魏诗墀:字文石,江苏金坛人。
北京法政专门学校经济科、日本明治大学政经科毕业。
历任国民革命军第七军二师政训处科长、劳工局行政处科员、战地政务委员会参议、工商部劳工司科员、南京特别市政府社会局科长、监察院秘书等职务。
(中华民国人事录编纂委员会编,《中华民国人事录》,页四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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