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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460708

省参议员之辞职,自未闭会之前已决意辞退,盖羞与哙等为偶,又此会为咨询机关,虽决议,政府若不实施,亦无可如何也。
今日提出辞表,因待县参议会报告并表辞意,故延至今日也。
【1】
陈仪长官将辞职,06日《和平日报》详载其事,【2】虽云中央挽留,想不久当实现也。
曾锦灯,万斗六国民学校长来,商对大安会社贌耕,一坪贷金三角。
此期地租每甲加至五千余元,而粟价亦甚贵,此贷金非增加不可。
问余要增加多少,余为之按每坪六元。
水来、士英、刘庭来,谓午前同县技正林某往观乌溪护岸,工事费按三十五万元,业主出三分之一,有人欲请负【3】十二万元,又洋灰十万元,县政府所出之额即可以敷用矣。

【注】
【1】参见图六〈台湾省参议员辞表〉
【2】报导内容叙述陈仪任职台湾行政长官八个月后,一再向中央提出辞呈,均经蒋主席慰留。
近来又再向中央两度请辞,辞意恳切,中央对此事正在慎重考虑中。
(《和平日报》,民国三十五年07月06日,第二版)
【3】请负:うけおう,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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