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6:19460708:19460708-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460708

省参议员之辞职,自未闭会之前已决意辞退,盖羞与哙等为偶,又此会为谘询机关,虽决议,政府若不实施,亦无可如何也。

今日提出辞表,因待县参议会报告并表辞意,故延至今日也。

[1]

陈仪长官将辞职,六日《和平日报》详载其事,[2]虽云中央挽留,想不久当实现也。

曾锦灯,万斗六国民学校长来,商对大安会社贌耕,一坪贷金三角。

此期地租每甲加至五千余元,而粟价亦甚贵,此贷金非增加不可。

问余要增加多少,余为之按每坪六元。

水来、士英、刘庭来,谓午前同县技正林某往观乌溪护岸,工事费按三十五万元,业主出三分之一,有人欲请负[3]十二万元,又洋灰十万元,县政府所出之额即可以敷用矣。

年月日/1946/19460708/19460708-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txt · 最后更改: 2024/07/14 11:47 由 12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