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460706
十时赴彰化银行重役会,出席者余与坂本信道、李崇礼、井上、吉市、张泉[灥]生。
首议与华南银行合并之反对;
次议政府不日将来接收,以井上、吉市升为常务,盖为其将来之资格也;
次余与李、张领退职慰劳金,余之数与李同,一七、二八〇;
次会叶世挺监理委员,他不出席重役会,同午餐后,余与李、张会课长及支店长。
余谓与华南合并殊无反对之必要,所可虑者董事长及总经理,若政府不尊重我等之意见,擅自派人,将来定必惹起不安之状态。
李、张欲北上反对合并,不如谓彰银之经营权当付与省人较为得策也,会毕即返雾峰。
一新会,自民国二十一年创设,分为八部:【1】一、调查,二、学艺,三、社会,四、卫生,五、产业,六、体育,七、庶务,八、会计,所作不少事业,继续最久者土曜讲座及一新义塾,皆四年余,至民国二十六年芦[卢]沟桥事变乃中止。
光复近将一年,人心渐次颓废,非再重新鼓舞不可。
四时开委员会于中学校,出席者余与攀龙、春怀、根生、松龄、游源清、曾锦灯、杨东坡[波]、曾申甫、庄铭瑄、王泰岳、魏来传、潘瑞安、许赞育,缺席者云龙、水来、磐石;
妇人珠如、梅子、绣莺、瑞兰、【2】碧霜、阿美外二名,缺席者水心。
【3】推荐攀龙主席,委员春怀为卫生、珠【如】为学艺、松龄为社会、申甫为产业、铭瑄为庶务、泰岳会计,各主任委员,预定15日开夏季讲习会。
【注】
【1】一新会始创者为林攀龙。
他为了“促进雾峰庄内之文化而广布清新之气于外,使渐即自治之之精神,以期新台湾文化之建设”,而于1932年03月19日成立“雾峰一新会”,设有八部,并有会歌、会旗、会印。
从事的活动多种多样,有文化、体育活动,其特色在此会开支由林家负责,也以林家的人为主体,但其活动、会员则包括邻近村庄的识字、不识字的男女村民,从活动中保存汉文化也吸收新知识,尤其训练妇女演讲,“日曜讲座”演讲题有一半是女性议题,可谓走在全台之前锋。
(许雪姬,〈雾峰“一新会”的成立及其意义〉,收入台中市政府文化局编,《中台湾乡土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中:台中市政府文化局,二〇〇〇年,页九~十六)
【2】瑞兰:洪瑞兰,一九〇九~二〇〇七年,苗栗苑里人。
1923年苑里公学校及1928年台北“蓬莱产婆讲习所”毕业。
1931年取得台中州产婆免许证,于雾峰执业。
1932年加入一新会,并任卫生部部长,进行过数回相关医疗卫生的演讲。
战后曾任雾峰基督长老教会执事。
(许雪姬编纂,《续修台中县志.人物志》,许雪姬,〈洪瑞兰〉,出版中)
【3】水心:杨水心,一八八二~1957年,林献堂妻,彰化杨晏然长女。
十六岁与林献堂结婚生攀龙、犹龙、关关、云龙,为林献堂贤内助,在罗太夫人过世后即成为林家之中心人物。
性仁厚,恤贫济困,不佞佛,喜吸收新文化,亦有日记四本传世。
(林献堂先生纪念集编纂委员会编,《林献堂先生纪念集.年谱.遗著.追思录》,台北:文海出版社,1974年,页二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