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闻天年谱>19460704
1946年07月04日
同李范五联名致电中共中央东北局,报告合江群众工作情况。
报告说:
我们回来传达分局决定后,即开始抽调各方面干部组织下乡工作团。
目前共计在勃利、桦川附近、汤原、富锦、依兰、鹤立动员参加工作团干部已达四百人。
工作团干部都发了枪。
我们创立合江根据地的首要任务,是以佳木斯为中心,控制佳木斯与勃利、富锦、兴山、汤原、依兰之间的铁路、公路与水路交通线及其两侧的广大乡村。
工作团首先在有武装力量掩护的上述这些地区的主要城镇及四周乡村先搞据点,然后把点联成线,再把点扩大到面。
现在凡工作团所到的地方,均开始了反奸清算斗争,群众的积极性大大地提高了。
有的地方已经开始分配敌伪土地。
由于土匪的危害,人民对武装的要求十分迫切。
现在自卫队已开始组织,有的地方已能向小股土匪作战。
现在工作中的问题,是武装部队与工作团的配合问题。
我们每个地方抽一些机动部队打较大的土匪,而要工作团干部领导群众运动中产生的人民自卫队向小股土匪作战。
只要工作团的同志敢于领导民兵到据点四周乡村去发动群众与小股土匪作战,从点到面的工作就可顺利的开始。
△同日
为中共合江省委起草《关于佳(木斯)市敌产清理工作的决定》和《城市清算运动中应注意事项》。
前一文件对于群众直接报告,以及由群众直接斗争而清算出来的敌产作出“分配一部分给群众”的决定。
后一文件针对前一段运动已经出现的打击面过宽,侵犯了一些中、小资本家利益的现象,以及运动在全省规模开展后群众中出现要求清算一般的“配给店”与加工业的情况,指出:
“应向干部说明,我们对待城市工商业资产阶级与对待封建地主阶级的政策,应有原则的区别。
清算地主阶级的目的,是在消灭其封建剥削,而清算配给店与加工业,则只是收回其不应取得的意外之财及限制其过于苛刻的额外剥削。”
同时,文件还指示在清算过程中“应尽量不要妨碍或少妨碍被清算者的营业尤其是生产之照常进行”。
这一文件以合江省民运工作委员会名义下达后,使得各地私人工商业避免了一次大规模破坏。《城市清算运动中应注意事项》编入《张闻天选集》、《张闻天文集》(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