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6:19460511:19460511-d-roc-aaa-001-蒋中正大事长编



蒋中正大事长编>19460511

11日

接见军令部徐永昌部长,听取其在武汉与「共」方商谈情形及签订「中原停止冲突协议」经过报告。先是,鄂中宣化店及豫鄂边区「共军」李先念部,于04月中旬在罗山、潢川、商城间秘密向东窜扰,企图截断津浦铁路浦徐间交通,因被国军阻止,「中共」乃肆言其「鄂境『共军』将被全部歼灭」。至本月03日,周恩来抵京,遂向马歇尔特使提出「停止鄂中冲突」之要求,并请其执行调处。当经马歇尔与三人小组会议之政府代表徐永昌部长商谈决定,由徐永昌偕同周恩来前往视察,并由马歇尔电达北平军调部执行处长白鲁德将军代表马歇尔本人由北平飞汉口,会同前往调查。本月05日,徐永昌部长与周恩来同机由京飞抵汉口,白鲁德将军偕军调部光山小组,亦由平乘机到汉,于10日会同调查完毕,商定「停止冲突办法」,并允将「共军」伤员及眷属等运送安阳,予「共军」以种种便利。蒋中正得徐氏报告后,以「共党」宣传「鄂境发生战事」,完全出于虚构,而马歇尔氏不察实情,反予袒护,是又被其欺弄矣!

马歇尔特使上蒋中正备忘录,陈述对于停止东北冲突协议意见。马歇尔氏盖以「共党」尚未接受自长春撤退之建议,为求此一问题获得解决,特提议在长春设置调处执行部前方指挥所也。蒋中正审阅后,深以为马歇尔始终不明了苏共与东北之关系为忧。盖苏共必不愿美国参加调处东北问题也。但蒋中正仍允其作正式建议,对中共提出交涉,作最后之试探。

附录

马歇尔特使备忘录全文:

「兪大维将军嘱将余认为可能获致停止东北冲突协议之原则作成书面建议,余因缺乏必要之认识,不能对该问题之政治方面作任何有保证之建议。余对军事上应予考虑之点,自较清楚,至于整个问题,余正考虑『中共』方面接受协议之各种可能性,虽然自04月23日以来,除于离重庆转致阁下所示之意见而外,余并未向『中共』复提出任何建议。易言之,下列所提获致停止冲突协议之可能原则中之任何讨论。余并未向周恩来提及:(甲)军事上之各项考虑,鄙意在东北政府军队之展开,不应根据对于苏联政府之可能攻击行动采取有效抵抗一点而决定,盖适合于此种性质之有力防御,其所需之足量的政府之兵力与补给,即无法保持于东北,是以余意国军在东北之布置,首应根据政府对『共产党』将来行动之不可推测,及苏联政府对此而发生可能反响,军力之展开,并应根据后勤及继续接济之便利。以上两项考虑,似已指出国军力量之集中,应在东北之南部,大部份集中于沈阳附近及葫芦岛以北。另一考虑即『共产党』大致将坚持重新考虑在东北之最后兵力,以增加其目前协议之『共军』一师,国军14师之比例,余不知彼等之要求究竟如何?惟余猜测彼等将坚持一个军,倘确系如此,则国军在东北之总数可再加一个师,成为政府军5军,『共军』一军之比例,倘此调整能予接受,则次一考虑即为此等兵力之最后分布问题,余对于该地区之政治意义及其他因素缺乏基本认识,使余难作建议;骤然视之,政府应将兵力置于长春以南,并同意将『共军』置于哈尔滨以西至满洲里之地区,兪大维将军曾坚持以国军1军分配于长春、满洲里之间,以象征中央政府之权力,余意此种布置,即自象征之观点,亦甚软弱,且将阻碍谈判,况即使同意,亦将为以后继续扰乱之根源,余意政府最好能在原则上接受『共军』一军,视为政府兵力之一部份,并同意驻在该地区。关于沿铁路兵力之布置,有三点应予考虑:第1、为中苏条约之条款,中央政府自国际之观点极愿严格履行。第2、为苏军在东北至少由其消极之行动,曾使中央政府甚难履行其条约义务之事实。第3、究竟有关铁路之该项条约关系,是否竟极端重要。是以宁可进行危险之内战,而不愿对该协议之执行予以通融,或此事之重要性,使政府宁可放弃收复东北大部份势力之可能性,而对于条约中之协议,不愿予以通融。目前军队之情况,余觉倘在获致停止冲突协议之可能原则以前,国军向长春北进,则获致协议之希望即甚微;除非能击毁在东北之『共党』军力,此点余意非政府力量所能及,万一国军北进而被击退,则政府之地位,余恐将受严重之打击,且除非接受大损政府威信之牺牲,即无法达到和平之解决。余尚未得通知是否『共党』接受阁下所提『共党』自长春撤退之提议,并同意在签订任何停止冲突协议及有关将来军力分布与政治改组谈判开始以前,即由政府军占领长春。据余之印象,『中共』不能同意由政府军立即占领长春,余不知彼等是否同意将兵力撤出长春,但余希望能劝促使其同意于阁下对该点之提议,并诱导其接受关于实际占领长春之妥协办法,倘能如此,则余提议此问题之解决,可采取组织调处执行部前方指挥所之方式,该指挥所设在长春,在与当局谈判组织保安部队时即控制该城,并采取关于铁路交通及恢复地方秩序于常态之必要措施,最后由国军占领长春之协议或能达到,假定在谈判获得协议后三个月之时间内,阁下所指示由余以阁下名义转达周恩来之条件,不能有任何通融之处,惟以余观之,倘对于该项提议不能于最近数日内获得同意,则中央政府应设法觅求可能接受之妥协原则,结果必大有利于中央政府;因余觉『时间』绝对有害于中央政府而有利于『共产党』也。华北之局势,已濒于严重之破裂,必将牵动大规模之内战,余亦极觉忧虑。(乙)政治上各项考虑:余因对此类问题并无确切认识,因而提出建议甚觉踌躇,据曾往长春并与『共党』各首领作长谈之美国记者报告,在东北之政治、军事及宣传机构已在长春设立,并曾举行具体而微之选举,为东北九省中之八省选举省主席,据余与民主同盟代表及余与周恩来已作之谈话观之,东北政治委员会及经济委员会之改组,似能便利其他之谈判,显然需要者,即勿使军事机构控制委员会,而『共党』及东北居民均有代表参加委员会,余认为倘其他集团能有合理之参加,则委员会由政府控制当能接受。『共党』曾确切声明将坚持在谈判后决定东北将来之政治解决办法以前,已经选出而在监督下之地方政府应继续有效,余推测『共党』在最后解决办法中,大致将努力保持此等地方政府之一部份,而关于省主席问题,亦将坚持有代表参加。此处余特别缺乏必要之认识,藉以提供准确之建议,但根据地图推论之,此类问题之妥协,或与将来『共党』兵力分布之地区有关,意即嫩江、兴安、辽北,及黑龙江各省,『共党』势力如此集中,或可认为于我不利,但权衡之际,应考虑倘无此不利,则『共党』势力分布全地区之可能影响如何?诚如阁下所知,将不可避免的在边界与苏联势力相接,鉴于目前在长春以北之东北各地『共党』已建立其控制权,余恐彼等之要求,必甚苛高,但吾人必须面对此一问题,除非将东北之大部份完全放弃。余意此举将引起华北之完全破裂。(丙)一般意见:综合以上所及各项,政府在军事上有确切而严重的弱点,『共军』则占战略上之军事优点,且中国人民渴望和平,而世界各国人士亦均渴望和平,在此情况之下,兪大维将军所谓政府为谋取和平所作妥协,在心理上,将有害于政府之威信一点,余不能同意。反之,余认为倘有必要时,采取利用在长春设调处执行部之妥协,不仅派一小组正足以昭告世界,阁下正在尽一切努力以增进和平,且所运用者,即为此目的而组设之机构,关于立即设法停止冲突一点,尚有一个问题,即苏联政府是否将反对美国参加,对于小组进入东北之事,余尚未见有何被仇视之迹象,余觉美方调解之必要性,甚为明显,即使引起苏联政府之反感,或坚持参加,亦不能顾虑矣。最后,余谨提供此一意见,即某种之妥协,必须获得,且应迅速获得,否则,中国无论在军事上、财政上,及经济上,将陷于混乱之状况。」

相关人物:周恩来徐永昌George Marshall(?)白鲁德俞大维

出处:卷6上 135-1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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