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6:19460316:19460316-c-prc-aaa-003-刘少奇年谱



刘少奇年谱>19460316

1946年03月16日

为中共中央起草致中共谈判代表团电:
国民党想采用迂回办法首先推翻宪草原则,成立独裁政府,则国大改组、政府纲领、整军等决议势必成为具文,对此必须十分警惕。
应即强调政协决议每一条每一句均必须实现,对修改宪草原则及其他决议的任何主张,均必须予以痛驳,并要他们遵守信义。
在坚持实现政协决议、反对修改宪草原则的斗争中,不要害怕破裂。
“在东北问题上也是一样,我们要求东北停战,并用协商办法来解决国共两军驻地及其他一切问题,如国方不愿停战,并利用东北问题来发动全国内战,我亦不应惧怕”。
“最近时期一切事实证明,蒋介石反苏反共反民主的反动方针一时不会改变。
只有经过严重斗争,使其知难而退,才有作某些较有利于民主的妥协之可能。”

△为中共中央起草复中共谈判代表团电:
“停战协定应无条件适用于东北,不能再附加条件。”
“政府军有权接收长春路及苏军撤退区,但决不能承认长春路全部及苏军每一撤退区,都只能由政府军接收,停战协定无此规定。
如此,彼方可指任何一苏军到过的地方都是撤退区,都要进驻,毫无限制,将使我陷于彻底被动。
彼方即不承认我军驻地,甚至连维持现状的话都不愿规定,我方当然不能承认彼方此种无限制的要求。
为了妥协,我方现承认政府军进驻沈阳至长春,而政府军则要承认实行停战,并保证讨论东北政治问题。
以后政府军与中共军的驻地再详细规定”。
“如彼方必须规定政府军进驻地区,则必须同时规定我军驻扎地区。”
“如彼方不愿如此作,则内战责任在彼方,不管彼方如何死硬,如何高压,甚至以全面破裂、大打内战相威胁,我们亦绝对不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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