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6:19460311:19460311-d-roc-aaa-001-蒋中正大事长编



蒋中正大事长编>19460311

十一日

 军事三人小组举行会议,马歇尔特使提出「关于派遣执行小组赴东北授予执行部命令草案」,但因周恩来对第四条拒绝同意,致未获致协议。先是军事三人小组原拟赴东北视察,嗣以马歇尔特使奉杜鲁门总统电召返国述职,势难成行。故马氏离华前提议举行此一会议也。

附录

 马歇尔「关于派遣执行小组赴东北授予执行部命令草案」:

「在下列条件下,慎选之执行小组,应赴东北。(一)小组之任务,应根据执行部之命令达成之。(二)小组必须随同政府军队前进,避免进入苏军之驻地。(三)小组应前赴冲突地区,或政府军与『中共』军密接地区,使其停止冲突,并作必要之调处。(四)政府部队有权占领恢复中国东北主权必要之各地区,并特别指明政府军队,在沿中苏条约中所载两条铁路之两侧三十公里,有单独管辖之权。(五)政府军队为重建主权所必须占领之地区(包括煤矿),需要『共军』由此撤退,苏军所撤之地区,『中共』军队不得开入占领。」

马歇尔特使晋谒辞行,蒋中正与之详谈中、美军事与经济合作问题。蒋中正并郑重指出中国战区撤销,与美陆战队驻华之影响。以此时美军驻华乃受中国战区统帅之指挥,故苏联不能反对也。马歇尔对此从未涉念,闻蒋中正论及,有茅塞顿开之感。

 张嘉璈主任委员函陈,苏军撤出沈阳之动机,在缓和空气,并企图于撤出国境以前,解决经济问题。先是,董彦平副参谋长函告张嘉璈主任委员,谓今日经与苏军参谋长特罗增科会谈,提询苏军移动情形,特罗增科当答谓:「苏军已开始自沈阳撤退,因受交通工具限制,不能直接撤出,须在长春及哈尔滨暂驻。」张嘉璈主任委员以苏方企图不明,遂派人往晤苏方经济顾问,旋据复告,「苏方先自沈阳撤退,乃在以缓和空气,而企图在此期间,解决经济问题也。」

附录(一) 张嘉璈主任委员函呈:

「日前苏方撤出沈阳,企图不明,曾电嘱长春俄文秘书往晤经济顾问,探询对方真意,据复电推测,苏方先撤退沈阳,以缓和空气,并表示照以前撤退程序,尚需相当时日,由长撤至哈尔滨,再由哈撤至俄境,在此期间,解决经济问题,其根本方针,仍始终维持,吾方似应早定对策。又董副参谋长电一并奉上,尚祈鉴核。」

附录(二) 董彦平副参谋长致张嘉璈主任委员电:

「真(十一日)十四时与特罗增科中将会谈,提询苏军移动情形,渠答称,苏军已开始自沈阳撤退,因受交通工具限制,不能直接撤出国境,而须在长春及哈尔滨暂驻,因贵政府声明沈阳现待接防,故即撤出沈阳,交贵国军队接收,由于城内已有一部份中国军队,故无须办正式接防手续,苏军至寅删全部自沈阳撤退云云。」

国民政府公布:国民大会代表选举补充条例,规定代表名额,除原有一千二百名外,另增加八百九十六名。

相关人物:张嘉璈 周恩来 George Marshall Harry Truman 董彦平 Trozenko 

出处:卷6上 68-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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