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6:19460205:19460205-c-prc-aaa-003-刘少奇年谱



刘少奇年谱>19460205

1946年02月05日

为中共中央起草致彭真、林彪、黄克诚电:
“马歇尔提议派一执行小组到营口执行停战令,我们久已同意,但国民党至今未同意,故尚未派出。
由此可见国民党尚要在满洲打我们。
因为我在停战谈判中允许国民党军队调入满州接收主权(但未允许其入热河),已却除美国疑虑我要独霸满洲,各方舆论已转向对我有利。
国民党在打了热河后,如再在满洲向我进攻,我给以坚决之回击消灭其大部或一部,并控制北宁路一段,在政治上及国际、国内舆论上均不会有恶劣影响。”
“如果国民党向你们进攻,马歇尔将会立即要求双方停战,我们也只能立即答应停战,国民党亦不能不答应停战,停战执行人将立即到达东北召集双方签订停战协定。
因此东北很可能再打一下,但绝不会久打,能打十天到半个月就必然被强迫停战。
你们在锦州、阜新、热河丧失了作战的机会,此一最后作战机会,你们绝不要再丧失。
你们如不能在东北打一个好胜仗,以后你们在东北的政治地位就要低得多。
因此你们必须立即准备好一切,集中尽可能多的兵力,不怕以最大牺牲求得这一作战的胜利。
因为以后可能再无作战机会,所谓以多胜少的原则,也不要机械执行。
能完全消灭敌人更好,应努力争取,但能打个平,给敌人以数千人之杀伤,以表示我军之顽强勇敢,使敌人不敢放胆在东北横行,也是好的,也算完成战略任务。
如必须有把握消灭敌人才行,只有十天半月时间,可能又丧失最后一次作战机会,这在战略上是极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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