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6:19460128:19460128-d-roc-aaa-001-蒋中正大事长编
蒋中正大事长编>19460128
二十八日
主持中央常务委员会研讨「政治协商」方针。并决定中国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于三月一日在渝举行。
电军事调处执行部政府代表郑介民,指示商谈恢复交通办法之要旨。略曰:「必须『共军』撤离铁路两侧各一日行程之地区,护路警察必由政府指派,一切管理自当由交通部统一办理,此为不能更改之要旨,希切实注意。」
考虑东北苏军撤退问题,蒋中正自记曰:「就近日国际形势与俄国重视欧洲而言,彼或将如期撤退,但不能不防其意外;故仍须照预定计划进行。(甲)若铁路沿线之重要地区皆为『共军』所陷,决待俄军撤退后再行收复。(乙)我军主力集结于北宁路,并推进至沈阳近郊,完成准备接收工作。(丙)在沈阳未正式接防前,决不空运部队至长春,使其无所胁制。(丁)如俄军违约不撤,则提交联合国会议解决之。」
相关人物:郑介民
出处:卷6上 29-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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