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6:19460122:19460122-d-roc-aaa-001-蒋中正大事长编
蒋中正大事长编>19460122
22日
马歇尔特使来谒,当就国「共」问题与之交换意见,既已。蒋中正为之喟然自记曰:「彼对我国内情形及『中共』阴谋并无了解,终将误大事也。」
审阅马歇尔特使所提「临时政府组织法」。自记所感曰:「此为『共党』所不敢提者,可知客卿对他国政治之隔阂。若本身无定见,不仅误事,且足以召亡国之祸也。」
附节录马歇尔特使所提「临时政府组织法」建议案:
「(一)国务委员会为执行其职权,应以多数之正表决或负表决为原则。若双方票数相同时,总统可投决定票。法定人数应为十四人,若不足法定人数时,则不能通过法案。惟在通知后四十八小时之内,尚不能召聚法定人数时,则到会之人数,即可认为法定人数。上项规定,对于国务委员会休会期中,不得适用。(二)经由国务委员会之通过,总统得指派各省主席及各特别市之市长。(三)在立宪政府成立之前,非经国务委员会委员十六人之同意,国民政府不得发布影响各县各行政区纯地方性质事务之法令,但有关国家安全及福利之事务除外。各地方政府仍由颁发此法令时现有之行政官员管理之。在其他行政人员未曾确定之地区,国务委员会应成立一小组委员会,二人代表国民党,二人代表共产党,以选拔上举地区之临时行政人员。」
蒋夫人自北平至于长春。
东北行营接获苏军撤退通知,略谓:「01月23日由赤峰至多伦之线撤退,01月25日撤至林西,加卜寺之线,01月27日撤至西[乌](鸟)珠穆沁王府亘滂河之线,01月30日撤至大布洽若尔亘东阿巴尔贝子府之线。」
相关人物:宋美龄George Marshall
出处:卷6上 24-25页
年月日/1946/19460122/19460122-d-roc-aaa-001-蒋中正大事长编.txt · 最后更改: 2025/05/09 03:47 (外部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