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6:19460118:19460118-c-prc-ada-001-张闻天年谱
张闻天年谱>19460118
1946年01月18日
以洛甫署名致电中共北满分局:
“对满拓地、开拓地[注3],我们初步研究之后有以下意见。
(一)被没收土地不应退还原主,而应重新分配给无地与少地的农民,变为他们的私产;
(二)分配土地按应得土地者每户人口之多少为标准,以达到平均分配之目的;
(三)分配方法,上面,可由政府颁发布告,派出工作团。
下面,则组织以少地无地农民为主的分地委员会(即今后之农会)。”
电报全文以《关于处理满拓地、开拓地的意见》为题编入《张闻天选集》、《张闻天文集》(三)。
[注3]
日本侵占我国东北时期,先后通过“东亚劝业会社”和“满洲拓殖株式会社”,以强行低价“收买”和无偿没收等形式掠夺的土地。
其中分配给日本移民和移民团的称“开拓地”,暂时分配给中国农民以待分配给日本移民的称“满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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