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5:19451026:19451026-h-roc-s27-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451026

杜聪明、黄纯青、林熊祥发起组织一政治结社,十时开发起人会及总会。
先议定款,次选举余为会长,由会长指名熊征为副会长,林茂生、林呈禄、陈炘、罗万伡、杜聪明、刘明朝、黄纯青、廖温义、【1】苏维[惟]梁、颜春和、陈逢源、陈逸松、【2】陈启川、黄朝清、林熊祥、郑逢[鸿]源,【3】计十六名为干事,互选以熊祥为常任干事。
狮阵、乐队计九十余,要求余与陈炘、林呈禄、林熊征为引导,遂与之同行至公署,葛秘书长为陈长官代理,出受祝贺。
蔡继琨【4】为通译,访国民党台湾特派员李翼中【5】及参谋长柯远芬,约其同来沂水园晚餐,以五弟、朝清、云龙为陪,畅饮欢谈,十时乃归去。

【注】
【1】廖温义:即廖文毅,一九一○~1986年,西螺人,为廖承丕三男。
1935年美国俄亥俄州工业博士,旋担任浙江大学工学院教授兼主任,1937年任军政部兵工署上校技正。
一九四○~1945年间,任香港银行团鉴定技师并返台任家族事业大承兴业、大承产物、永平等公司董事长。
战后任台湾省工矿处简任技正,兼台北市工务局长、工矿接收员,翌年辞,改兼台北市公共事业管理处长,创《前锋》杂志。
参选国民参政员、制宪国代均落选,二二八事件后遭陈仪通缉,亡命香港组“台湾再解放联盟”。
1950年偷渡日本,当选“台湾民主独立党”主席。
1955年在东京成立台湾共和国临时议会,翌年成立台湾共和国临时政府,当选大统领,1965年返台投降。
后任曾文水库、台中港筹建委员会副主席。
著有《台湾民本主义》。
(程大学总主编,《西螺镇志(上)》,云林:西螺镇公所,二○○〇年,页十二~四九)
【2】陈逸松:一九○七~1999年,宜兰罗东人。
1931年东京帝大法学部政治学科毕业,同年文官高等考试司法科及格,加入东京辩护士会,并入东京松冈松平法律事务所当助手。
1933年返台,在台北开业,1935年选上台北市会议员,1941年任台北辩护士会副会长,曾为《台湾新民报》撰写“隔周随笔”专栏,并为《兴南新闻》相谈役。
战后参加“台湾光复致敬团”、三民主义青年团。
二二八事件时为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委员,1948年当选考试院考试委员,1949年政府迁台后任中央银行常务理事,1952年任后生橡胶公司董事长,1964年经营“二十一世纪画廊”。
1970年利用日本私立大学之邀,转往中国,为中共指派为全国人代法创委员会委员,1977年赴美定居。
(林忠胜等,《陈逸松回忆录》,台北:前卫出版社,1994年,页一~四)
【3】郑逢源:郑鸿源,一九○六~1980年,新竹人,开台进士郑用锡曾孙。
1931年东京帝大法科毕业,回台后任台湾总督府商工课嘱托,为家庭事业之故,不久辞职。
1937年任台湾拓殖蓪草株式会社取缔役社长,1939年任新竹市会议员,历任新竹州会议员,1941年任新竹州参事会员、新竹州保甲协会副会长、新竹州大地主会长。
战后经营船舶、木材、棉布及海外贸易等事业,历任台湾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公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董事、台湾互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泰华行代表。
1960年当选新竹市市长,亦出任中国国民党台湾省党部经济事业委员会委员。
(菅武雄,《新竹州の情势と人物》,新竹:菅武雄,昭和十三年,页一六九;
《台湾人士鉴》,昭和十八年版,页一一二,北园鸿;
林松、周宜昌主修,《新竹市志.卷七:人物志》,新竹:新竹市政府,1997年,页四五〜四六)
【4】蔡继琨:一九○八~二○○四年,原籍彰化鹿港,其家人于台湾割让后回归泉州,生于福建泉州,祖籍晋江塘东。
少时曾先后在集美高级师范学校、东京帝国高等音乐学院学习。
1936年以管弦乐处女作“浔江渔火”获国际作曲家协会交响乐公演首奖而在世界乐坛崭露头角,也是中国第一个获国际大奖的交响乐作曲家。
1940年任福建省立音乐专科学校首任校长,抗战中兼任福建省战地服务团团长、南洋华侨慰问团团长、中华音乐教育社社长兼交响乐团团长。
并任中央大学(1949年更名南京大学)音乐系教授。
1945年抗战胜利后,就任台湾交响乐团首任团长,发展台湾音乐,同时致力于台湾美术的恢复和发展,被称为“台湾交响乐之父”。
1949年曾赴马尼拉任菲律宾交响乐团指挥,为中菲文化艺术交流搭起桥梁。
1994年八十二岁高龄时,在福州创办华侨大学福建音乐学院,任董事长兼院长。
民间称他是陈仪的养子。
(赵琴主编、徐丽纱撰文,《蔡继琨:艺德双馨》,宜兰:国立传统艺术中心,二○○二年;
维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二○○八/八/二十九)
【5】李翼中:名朝鎏,一八九六~1969年,广东梅县人。
幼时从父润珊习经史之学,嗣入国立中山大学政治经济系,在校时加入中国国民党。
1927年入中央党部服务,联合同志创办《众志周刊》。
1930年奉派青岛特别市党部委员,先后兼组织、宣传部长及青岛民国日报社社长。
1932年调任汉口特别市党部委员,嗣奉派指导北平、天津、河北、北宁、平绥各党部党务整理委员。
1933年转任江苏省政府科长,并兼任苏北匪案审理处主任,三个月间审理匪案三千余起。
抗战军兴,先后任中央社会部总务处长、主任秘书、中央党务委员、交通部简任秘书、中央组织部秘书等职。
1945年05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旋即派为中国国民党台湾省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
战后更担任首任国民党台湾省党部主任委员,1947年04月改任台湾省政府委员,06月任台湾省政府委员兼社会处处长,后并任合作事业管理处处长。
中研院近史所出版的《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中收录其在1952年09月所述〈帽檐述事〉,分成〈台湾二二八事件目录〉与〈台事亲历记〉两部分,是研究二二八事件的重要资料。
(章子惠,《台湾时人志》,第一集,页三七;
许雪姬编,《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2年,页三七五~四一一))

年月日/1945/19451026/19451026-h-roc-s27-001-林献堂日记.txt · 最后更改: 2025/07/26 11:55 由 12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