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5:19451011:19451011-d-prc-dab-001-郑天挺日记
郑天挺日记>19451011
十月十一日 阴历九月初六日 星期四 晴 在南京
六时起。昨夜有汗,小咳。 晨大便燥,涕仍多。雪屏、子坚至总部探机座,余留旅社。十一时余以室内阴寒,乃出散步,以接阳光,并至温泉浴室洗澡,大汗淋漓。更嘱侍役出购Vicks,此间无之,得韦廉士吸入止咳片一种,八十五元。十二时还旅社小睡。六时偕雪屏、子坚上街,致电孟邻师暨一鹤,请为设法谋机位。在胜利酒家食粤菜。食前,别入一小店,以为甚洁,乃仅有稀饭,各食一碗而出,复入胜利酒家。近日颇以出入酒食店为奢,故力寻小而洁者,遂有此笑话。在西药房购加斯加拉十粒,凡五十元。十时就寝,食其二粒。余所居旅社二十九号房,在楼下旁院,终日不能日光。下午五时移至楼上十五号,虽小而有西向一窗,下午阳光多于二十九号[65]。壁间见旧报,知汪兆铭伪组织于三十二年三月五日公布“同光勋章”颁给条例,并于四月二十六日派褚明谊为特使,率“公使”张超、“亚洲司长”薛逢元、“外交部秘书”徐义宗赴日,由“驻日大使”徐良导引,赠日皇以“同光大勋章”,以报日皇前赠汪逆之大勋位菊花大绶章,可谓无耻之极!
〔付洗澡一三五元,药八五元,又五〇元,报一五元,电报三一五〇元,晚饭一七五元,本日共三六一〇元。〕
[65]二十九原作“十五”,据上文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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