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5:19450321:19450321-d-roc-abb-001-何成濬日记
何成濬日记>19450321
1945年03月21日
星期三
(春分)(上弦)阴
年前十时,陈世琰来寓,询问市政府请设立军法机构事,是否将有变更。
答以不致有变更,略坐即去。
十时半,接刘亚平电话云:
陈果夫现到本部,探视组织部因兵役事被押五职员,并拟在电话中与我一谈。
当请果夫接电话,其意欲保被押诸人出外候讯。
吿以此时保出,恐委座闻及,反于彼等不利。
果夫亦谓为然,遂作罢。
约十一时,张溥泉[1]来寓云:
拟至本部探视党史编纂委员会因兵役事被押五职员,乃与同车到部,旋该会徐副主任委员亦到,招见五职员后,张、徐两先生言:
有三人在会内经办事件,须即点交他人接管,免致停顿或混乱,坚请将姜伯彰[2]等三人领回,并亲书一负责送案保状。
思索再四,无法拒绝,乃许之。
诸人去后,略处理部务,午后一时余,始返寓就餐。
四时半,往刘庆余医务所,视其装配假牙之材料,确较我以前所装配者为好,决定再装配一副,约于星期五下午前去制作模型。
[1]张溥泉,名继,河北沧县人,曾留学日本及法国,早岁加入同盟会。
民初,任国会参议院议长、国民党宣传部长、北京支部长、中央监察委员,参加西山会议,**甚力,国民政府成立,任司法院副院长、北平政治分会主席、国民政府委员。
时任党史委员会及国史馆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
[2]姜伯彰,字信暄,江西鄱阳人,高等巡警学堂毕业,曾任国民党江西省党部执监委员及省议会议员,时任中央党史编纂委员会纂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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