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4:19441018:19441018-c-prc-dba-201-夏鼐日记



夏鼐日记>19441018

10月18日 星期三

晨间进城,以向先生拟乘今晨班车东归也。抵城时,天尚未曙,在金花庙稍憩,又在城门口候开城门。进城后,至张家大院,敲门无应门者,以均高卧未起也。在街上散步,于县政府前告示中,发现一批驳烟犯请释不准批示:

敦煌县政府批 军法申字第116号 民国三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批具申请人张张氏呈一件 为申请

缘情惠予释放氏夫张生玉以救蚁命由

呈悉,你夫在北湖种撞田,距瓜州营种烟处有二百余里,驴子丢失,何能跑入深山,所称与事实不合,不足凭信,你是张生玉之女人,不知劝夫做好事,今已犯了重法,焉能随便释放,本县决不诬一好人,但犯法的人也不能原谅,请你多多念佛好了,此批。

末尾云“请你多多念佛好了”,诚为批示中别开生面。

后再赴张家大院,敲开门后,向、阎二君尚未起床。少顷,成站长派人来通知,今日车子不开。阎君先返庙监工。余与向君在城中,将古物再装一箱,送至甘新工程局工务处,托其带肃100公斤(2箱)。下午宋县长为向君饯行,邀余作陪。后县长请向君至省时,为安、敦两县划界事请求重定,将北湖归入敦煌,以免吃亏。又新疆送马2万余匹,敦煌供给粮草,拟请求仅送至安西县界或县城为止,不能送至猩猩峡。向君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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