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4:19441004:19441004-d-roc-abb-001-何成濬日记
何成濬日记>19441004
1944年10月04日
星期三
阴雨
晨奉委座申感四侍秦代电,据报程泽润兼任兵役班主任时,曾派总务组长叶克勋赴涪陵买木材二十万元,建筑该班营房,后因价涨,该署乃以半数木材建筑营房,报销二十万元,其余半数木料,移建该署长私宅等情,又申感五侍秦代电:
唐仲儒陈诉兵役署人事科科员江接天,利用职权,索取贿赂报吿一件;
希讯办具报。
兵役署前此弊端百出,尽人皆知,军队不能相当补充,民间受其扰害特烈,物议沸腾,当局者殊若听而不闻。
今幸委座略有所悉,赫然震怒,实时加以整饬,但眞实内幕,委座仍丝毫无从窥见也。
电示各件,可谓为舆薪中之一叶。
九时在部会审一九〇师师长朱岳贻误戎机案,审判长陈继承[1],审判官雷铨衡、王绍虞,法官曹秉哲、何国魂,仅讯问朱岳一人,约四十分钟,即讯问毕。
旋开评判会议,因其情节甚轻,均主予以行政处分。
审判长询余意见如何,答云无异议,遂决定照此签请委座核示,能否邀准,殊无从预断也。
[1]陈继承,字武民,江苏靖江人。
保定二期步科毕业,曾任黄埔军校教官,历任团、旅、师、军长,总司令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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