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4:19440410:19440410-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440410

垂拱兄弟财产分配

子卿来,言坤木要求欲买先生南势洋(雾峰)之土地,盖余为东波、坤海之调停而欲买其雾峰楼,故作此之交换条件也。

闻之颇为不快,嘱其交涉中止。

夜来降雨颇大,晓犹不息,同五弟冒雨乘十时四十分之汽车往二哥处,林庆、林连宗、许炳云[1]俱在,二哥、阿美、秀丽皆出相见,既而垂拱、垂芳、垂胜陆续而至,午餐後垂珠夫扫〔妇〕始来。

其财产分配之契约皆由林连宗作成,二哥之土地皆换算金额,计二十七万余円,二哥留五万円,还碧霞二万三千円,其三少女各一万円,简氏慰劳二千円。

尚余十六万円余作垂拱兄弟五人均分,又楠町之家屋待他日卖与桢〔祯〕祥会社作五人均此,又二哥之桢〔祯〕祥会社株券千八百株,将来亦作五人均分。

契约调印後,同五弟乘六时十分之汽车返,雨又大至。

七时半乘人力车,赴许嘉友之スキヤキ会,出席士英、子卿、水来、进德、保渊,畅饮九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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