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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440221

西庚来言欲雇一助手,请劝绵红勿反对也。

乘九时余之机动车往台中,到大东信托与陈专务商领陈氏岺之预金以纳相续税三五、五四四。

蔡先於、林连宗两辩护士来,余作陈氏岺之遗言执行人,委任其差押[1]魁梧相续卖渡二十一甲余之土地,并诉讼取消其相续前金各二百円,後谢各一千円。

余有事欲告资彬,遂被邀到其宅午餐,所欲告之事有三件:一、灵山寺之基本金欲借用乎,他希望利子年五分四厘;二、资成在屏东东山禅寺之安单费,他承诺,但须再问其多少;三、少聪之母、陈氏请求利子,他言数年前已会算清楚矣,不能再支出也。

二时之机动车返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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