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觉哉日记>19430802
八月二日
晴
《照照镜子》,凌波遗著。在他的整风笔记的末尾,大概就是他的绝笔,录以自励并作纪念。距凌波去年九月三日逝世恰十一个月了。
季米特洛夫所提的挑选干部的四个基本标准,是每一党员或干部的一面明镜。我们应该经常拿来照照自己,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正的干部。
季氏说:
“我们的干部应该是对工人阶级事业抱无限忠心,对党抱无限忠心……证明自己实在抱有这种忠心的。”
我加入共产党十七年了,时间不为不久,可是我的进步很慢。大革命前,还没有入党,我是完全凭着正义,和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经常站在不平则鸣的立场上和当地的一些豪劣作斗争。当时那班豪劣骂我们为三无党,究竟他们所指的是什么三无,我们也不知道。在这一时期我不知道工人阶级,更不知道共产党。大革命时,凭着我一点革命性,加入了共产党。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军阀、打倒贪官污吏、打倒土豪劣绅的口号叫得很凶,可是还没有真正认识工人阶级,还没有真正认识党,更谈不上对工人阶级对党抱忠心,尤谈不上抱无限忠心。大革命失败后,有些至亲好友,劝我“不再干”了。自首条例颁布后,悬赏通缉令发下后,甚至有些人劝我自首,县政府奉省政府令每隔一、二月派队伍来家搜索,有人交人,无人交通缉奖金,还得勒索旅费,弄得家庭变卖,鸡犬不宁。在这种严重时期,我虽不曾自首,可是还不曾有明确的阶级意识,还不能够说对党抱无限忠心。老实说,我完全是抱着“士大夫重气节”的观念来坚定自己的。
直到逃往上海,找到党的关系,恢复了党籍,在残酷的白色恐怖下,在严密的秘密环境和艰苦的日常生活中,读过几本马列主义书;经常看到了小型的党报(上海报、红旗及互济会一种经常改名的刊物);按期参加了党的小组会,亲眼看到了燕子窝贫民窟里惨苦的工人阶级的牛马生活,听到了厂主资本家及其走狗巡捕等对工人阶级的剥削与压迫的情形,我才一天一天地更多的认识了工人阶级、认识了党。
后来我在秘密工作中两次被捕,在法庭上,在巡捕看守严重威骇下,在叛党分子及敌人利诱下,不曾说一句损害党的威信、破坏党的组织的话。两次同时在一个机关被捕的人都多:头一次十七人,后一次七人,因为我的年龄比较大,敌人对我格外注意,同人中亦多注意我的态度。换句话说,如果我的态度不坚定,敌人可以拿我的例子去诱惑别人。我在这个时候,总是坚定自己,以严正的态度去坚定别人。所以两次被捕的二十余人中,只有一个年十六岁的交通小鬼,曾经被迫自首过,其余均能坚定下去,不屈不饶的听敌人处理。我在监狱里参加过两次有名的绝食斗争,一次在西牢,绝食四天半;一次在苏州陆军监狱,绝食两天半。我在绝食斗争中,多少起了一些领导作用。我在绝食斗争中被巡捕头打得很凶,我的右眼几乎被印度巡捕打瞎了,所以现在我的目力非常坏。
总括的说,据我自己的经历,要真正明确的认识阶级与党,对党抱无限忠心,确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尤其是如我这样在旧社会生长壮大起来的人,遍身都沾染了恶浊,如果不是长期党的锻炼,便说自己对阶级、对党是如何抱无限忠心的人,还须得党加以考验。
季氏说:
“我们的干部应当与群众有密切联系……相信他们在斗争中有无限决心和牺牲精神。”
我在未入党以前,凡与我接近的群众,都有过很好的联系。在前清当学生时期,曾和同学作过好几次反对黑暗教育当局的斗争;在政治上反对过“割闽换辽”的斗争。在这些斗争中我都起了一些领导作用,有一次记了两大过,只差一大过便要开缺了。在斗争中我能抓住同学情绪,共同提出要求。后来在本县办理地方教育,正值五四运动以后,结合全县的前进人士及一般进步青年,和当地顽固守旧派作斗争,一直到大革命为止。我在这些斗争中,耗财呕血,任怨任劳,不曾灰心丧气,不曾怨天尤人。对人的态度总以忠恕谦谨自持,所以颇能得到一部分群众的信任。大革命失败后,我在奔走流离中,东宿西餐,好几次遇险,得到,群众的引导和掩护得免于险。这些,都是平时与群众有密切联系的收获。后来逃到上海专做党内秘密工作。这时的工作方式除在党内有必要的组织关系外,其他任何社会关系都要隔绝,家庭也不许通信。脱离社会关系的孤家寡人,直到后来进了苏州监狱,才又与群众发生关系。在此时期中,凡与我同牢房的烟犯、盗犯及其他军事犯,我都以群众模范自矢,在牢房中的任何苦役,我和他们一样担任。外面如有餽送,我都和他们平均分配。每天口讲指画教育他们,尽尽诲人不倦的工夫,监内其他同志亦大部分能这样做。因此党的政治影响在苏州监狱非常大,影响到一些看守均能同情我们。七七事变出狱时,我们得到几个看守的帮助,找旅馆、搭大船、理发、吃饭,有的不要钱,有的只收半费,都是几个看守帮我们弄好的。当然这些收获还是整个党的政治影响扩大所致。我们只是在群众面前尽了纤微的推动之力。
不过,我与群众接近时,还有一个很大的缺点,就是经常以一定的尺度去量人。凡不合尺度的人,虽不深恶痛绝,内心总有些不高兴,对人说话有时过于严肃。凡不深知我的人,不觉有些畏缩,不很好的和我接近,这是我值得自警的。
季氏说:
“我们的干部应当善于在复杂环境中独立决定方向……最容易发展,最容易长进。”
提到这一条,我真是惭愧得很。我一生总以为自己百不如人,谨小慎微,不敢大胆去做。大革命时在湖南省党部当书记长时,三个常委都不多管事,可说我是大权在握,可以展其所长,可是我总是怕多负责任。在上海做秘密工作时,都是些机密的技术工作,无所谓独立方向。在长沙办事处时,日常工作都能独立负责解决,一遇政治上的复杂问题,总是和徐老商决,在商讨问题时,不能表现出创造精神。因此,徐老常说我过于妄自菲薄。我自己相信,在强有力的政治领导下,做一部分不多需要独立解决问题的工作,我能够很好的完成任务。我入党后没有政治上犯过受处分的错误,这不是说我不曾犯错误,这是证明我没有独立工作能力,怕负责任,因为真正有独立创造工作能力的人,不一定不犯错误。
季氏说:
“我们的干部应当有遵守纪律的精神,……受过布尔塞维克主义锻炼的。”
根据季氏所说,我对遵守纪律的原则,还把握不住。我过去对党纪的认识,以为遵守党纪,只要自己坚决的自觉的执行党的决议,服从上级指示,与自己一切违反党的言论行动作斗争,便算对党尽了应尽的义务。如季氏所指示“在反对阶级敌人的斗争中,在与一切离开布尔塞维克主义路线的倾向作不调和的斗争中”,我都没有很好的做到,这是值得我此后多下苦功的。
以上所述都是过去事实,来行院后所犯错误和缺点,下期再写(一九四二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