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3:19430314:19430314-c-prc-cea-001-谢觉哉日记
谢觉哉日记>19430314
03月14日
晴
前闻木老谈:“司法是统治权之一,不可和行政分割的。资产阶级民主的司法独立,只是审判独立,审判前的检察阶段,检察官是代表国家,即代表政府;审判后政府又有特赦、减刑等权。”我过去不赞成司法全独立,持论没体察到此。专门知识不足,立论不免外行。
“从政治家说的大话走到一桩小事情,中间还隔着很长的道路。”(高尔基)大话定要体现到每个具体的小事情,才不落空;大话必须待各个具体的小事情来证实,来补充,才有实用。会说大话的不一定做得了小事情;不去做小事情,就不是真能了解自己所说的大话。党的—切决定与指示,传达到支部与小组,不止是传达而已,懂得意义而已,而是要把所有的意义,变为各支部小组的具体事实,即具体的小事情。要有这一变,而后党的文件不是具文,党的传达不是故事。把说的变成做的,要相当过程,且是永远的过程。把书上说的大道理和自己做的小事情对照一下,那些对?发扬;那些不对,纠正,这是一个过程——理论联系到实际的过程。日常发生的事件,个人受到环境支配或内心冲动所做的事件,随时检讨、批评、纠正,这又是一过程——实际联系到理论的过程。所谓联系,并不是套公式。大话到小事情,大话是指导,不是教条,小事情合乎大话,小事情才不是盲动,不是偶然。为要使大话能走到小事情,应该抓住要紧的小事情,彻底干好,干好一件可推动各件,教好一人可推动他人。不干小事情,大话是空的,包办件件小事情,不可能也不必。我们的毛病是在得过且过,提头而不彻尾,只管下种,不管收获;或则道理都懂,却不肯从身边的本机关的小事做起,以至永久停留在大话上,大话不是向小事情靠拢而是离开。(同永清谈话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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