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2:19421208:19421208-d-roc-abb-001-何成濬日记



何成濬日记>19421208

1942年12月08日

星期二
(朔)(大雪)(腊八)晴
午后二时,仍在本部大礼堂,续公开审判校阅委员会高级职员买卖棉纱舞弊案。
未开庭前,审判长、审判官、法官等均到办公室,商议讯问程序。
因昨日审判长态度失当过甚,不便直吿之,特对法官加以申诫,嘱其顾虑本身立场,维持法律尊严,勿使观审者怀疑批评,毁及本部名誉,此弦外之音,审判长闻之,似亦知另有所指,非专对法官而言。
开审后,来观审者,较昨日为少,讯问至六时,犹无头緖,复宣布暂停,俟明日午后二时再审。
审判长、审判官去后,召贾组长焕臣、管法官中光、黄法官华至案前,嘱将证件供词详加审核,摘要提出,拟定具体办法,作明日续审之预备。
并嘱以本部立场,须绝对公允,勿枉勿纵,不宜为任何外物所诱胁而动摇,致丧失以往信誉。
贾等承诺而去,余亦遂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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