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2:19421121:19421121-d-roc-aaa-001-蒋中正大事长编



蒋中正大事长编>19421121

二十一日

 主持中国国民党五届十中全会党政工作总检讨会,为讲:「政党组织之原理。」旋进行讨论,蒋中正自记所感曰:「本日总检讨会议中,各委员所提意见,甚多可取、其批评本党现状,毫不客气,而且直率坦白,尤为可贵。凡关于余之缺点应改正者,余皆乐为改正,其中最重要者,各级党部除有特殊环境外,皆应恢复选举制,中央常委之产生,亦决用选举办法。」

附录

 「政党组织之原理」要旨:「(一)健全本党省县以下各级党部组织,是在各级负责同志,依照党的法令规章与党员须知等精神,切实执行,努力贯澈。(二)发挥本党执行与监察力量,使一切政治经济,皆可依照本党政纲政策与三民主义之原则,如计建设,逐渐完成。(三)下级党部之报告,其组织情形、党员人数、工作成绩,皆应认真考核,实事求是,至工作人员之待遇太低,则应设法提高。(四)厉行民主集权制,使各级负责干部,经由选举而产生。(五)党务与行政切实配合,尤以基层行政机构与党部组织,互相配合联系为最切要。(六)紧缩县政机构,务使县长指挥监督,灵活简捷。(七)今后本党工作之总对象为实行 总理实业计划,建设三民主义之新国家。(八)凡属本党党员,皆应编入区分部与小组,按时出席小组会议,各中央委员尤应以身作则,率先倡导。」

出处:卷5上 237-2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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