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2:19421009:19421009-c-prc-aab-007-高岗年谱



高岗年谱>19421009

1942年10月09日

中共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同意任弼时提出的关于西北中央局高干会议准备工作通知。

决定西北中央局高干会议讨论各种决议草案,可先经高干会议讨论,于会议结束前提到中央讨论,再交高干会议最后通过。

会议还同意任弼时、李富春的提议,为统一财经委员会实际工作的领导,向西北中央局提议,以贺龙、南汉宸、叶季壮、高自立、朱理治组织财经办事处工作会议,

以贺龙为主任。

此项议案委托任弼时与林伯渠、贺龙、高岗等商妥后,交西北中央局决定。

会议批准调李维汉到边区政府工作,并参加西北局,为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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