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2:19420922:19420922-d-roc-abb-001-何成濬日记



何成濬日记>19420922

1942年09月22日

星期二

接孔部长庸之复函,前汉口特业公会所存之救国公债五十万元,移作中华大学补助费事,持券人旣经同意,已由部令该会照办矣云云。
此事告成,则中华之积困可以稍纾,当将原函交乐策斌转陈叔澄,俾其洽商收领。
委座手谕:
查询吴肇章囤积居奇案,遵示办理未?
此案成都行辕原判徒刑十五年,委座谓为太轻,令解本部再讯,本部审判组以吴无公务员身份,行辕判十五年,已较其罪情为重,再减轻,则违背委座意旨,加重又于法理不合,颇以为难,故迟迟未决定,今委座旣如此注意,本部审判组之主张,恐终不能邀允也。
乐策斌送来同乡诸人所筹陆大各学员补助费三万元,以两万元交颜悦生带回老鹰岩,分给在校者,以一万元交徐效增、卢集贤,分给甫毕业派军令军政两部服务之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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