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2:19420916:19420916-a-roc-bgb-001-八路军简史



八路军简史>19420916

16日

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发出训令,指出,
为适应目前分散与独立作战的困难环境,加强部队的政治工作,巩固其战斗力,
对于在平原地区活动的部队及经常进出于游击区的部队,其政治工作机构规定为:
营、连两级设政治委员;
大团、中等团编制的团政治处紧缩到最小限度;
步兵营和编制等于步兵营的小团,成立政治处与党的总支部;
连队成立5至7人的党支部委员会。

△ 胶东军区部队一部,于山东省海阳县苗河、齐格庄一带歼灭日伪军22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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