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年谱>19420128
1月28日
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和这一决定的三个附件(关于地租及佃权问题,关于债务问题,关于若干特殊土地的处理问题)。决定指出:“抗战以来,我党在各抗日根据地实行的土地政策,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土地政策,也就是一方面减租减息一方面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当此抗战进入更加艰苦的时期,要求各根据地更加发动广大群众的抗日与生产的积极性,更加团结一切抗日阶层来坚持敌后的长期斗争。中央在详细研究各地经验之后,特将我党土地政策作一总结的决定。”决定阐述了作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土地政策的出发点的三项基本原则,即:(一)“承认农民(雇农包括在内)是抗日与生产的基本力量。故党的政策是扶助农民,减轻地主的封建剥削,实行减租减息,保证农民的人权、政权〔5〕、地权、财权,借以改善农民的生活,提高农民抗日的与生产的积极性。”(二)“承认地主的大多数是有抗日要求的,一部分开明绅士并是赞成民主改革的。故党的政策仅是扶助农民减轻封建剥削,而不是消灭封建剥削,更不是打击赞成民主改革的开明绅士。故于实行减租减息之后,又须实行交租交息,于保障农民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之后,又须保障地主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借以联合地主阶级一致抗日。只是对于绝对坚决不愿改悔的汉奸分子,才采取消灭其封建剥削的政策。”(三)“承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中国现时比较进步的生产方式,而资产阶级,特别是小资产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是中国现时比较进步的社会成分与政治力量。富农的生产方式是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富农是农村中的资产阶级,是抗日与生产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力量”。故党的政策,不是削弱富农阶级与富农生产,而是在适当地改善工人生活条件之下,奖励富农生产与联合富农,保障富农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对富农的封建剥削部分,也实行减租减息。毛泽东在会上指出:这一决定是第一次公开承认资本主义生产并给予奖励。现在解决土地问题必须保存一部分封建性,不使地主跑到敌人方面去。实行这个政策,是破坏敌人统一战线的最好办法。土地政策,研究了好几个月了,是我党以前未曾有过的决定。凡事不要轻易决定,决定只是已经成熟了的事情。
〔5〕此处和下文中的“政权”,指政治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