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2:19420121:19420121-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420121
林清标同新乾来,言宫崎[1]判官劝与蔡先气纷争甲寅公业值年之收益金和解之事,问余意见。
余谓和解之事赞成,但金额多少及林承宗将来之关系,余则不敢言。
十八夜六股驿前失火,延烧六户,淡山来请补助,许之。
林德林和尚持灵山寺请认可书类来请阅览,余遂将预算布教师之报酬金六百円改为三百円,午餐後往青桐林,请南街嫂盖寄付土地之印。
夜宴汉墩、织云,以七姊、映雪、申甫、来儿、内子、博正为陪。
丰田文雄及赖氏来调查草湖、雾峰之土地,盖欲与彰银作担保借金五万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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