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411211
12月11日
蒋介石为太平洋战争爆发发表《告海外侨胞书》,务望海外侨胞“奋其义勇,协助友邦,贡献一切人力物力,为消灭共同敌人,达成最后胜利而作英勇坚毅之奋斗”。
△ 蒋介石对太平洋战局发表谈话,称:“英、美、荷在太平洋上早已成立共同作战计划,而始终不通知中国,是其视中国为无足轻重,徒利用我以消耗日本之实力。”又称:“今日日本闪电击英、美,我国对之,更无足为歉也!我国抗战,以后如能自强不息,则危险已过大半,往者美国限制日本不许南进、北进,独不反对其西进,而今则日本全力侵华之危机已不复存在。”
△ 蒋介石致电罗斯福、丘吉尔、斯大林,建议美、英、苏三国首脑,在反轴心国各国组织某种联合军事会议,并请美国驻重庆军事代表团团长给罗斯福转告如下意见:一、请华盛顿提出五国联合军事行动的具体计划,并以华盛顿为联军政治与军事的中心;二、在苏联尚未对日宣战以前,请华盛顿提出香港、菲律宾、新加坡、缅甸、荷印区域间的联合军事行动的具体计划;三、五国初步谈判的地点应为重庆,其永久讨论地点待讨论决定之;四、由华盛顿提出五国军事互相协定的方案。
对于蒋的提议,罗斯福表示赞同,12日复电蒋介石,称:“依余之判断,最要的举措在采取立时的步骤,以准备抵御敌人的共同行动。因此,我谨建议贵国于12月17日以前,在重庆召集一次联合军事会议,藉以交换情报,并考虑在东南亚最有效的陆海军行动,以击败日本及其同盟国。”
△ 新四军彭雪枫师一部配合皖东北地方武装,袭击苏北宿迁东南洋河镇日军,全歼守敌,俘中队长以下120余名。
△ 美国对德国、意大利宣战。同日,德国、意大利对美国宣战。
△ 丘吉尔在英下院报告称:蒋介石“已向余保证了英、美可尽量利用中国之资源,今后中国之抗战,亦即吾人之抗战”,并称:“吾人宁可全部沦亡,而不受他人征服。”
△ 德、意、日三国缔结《新互助协定》(亦即《共同作战条约》),规定若非三国相互完全谅解,三国决不单独对英、美休战或媾和。
△ 伪蒙疆自治政府宣布对英、美宣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