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1:19410626:19410626-c-prc-dba-123-竺可桢日记



竺可桢日记>19410626

6月26日 星期四 遵 晨阴,日中晴,晚有雹子声。

晨76°F,27.20“。
王伊曾因。

晨五点起。

八点馀至校。
闻振公云,四年级生近得中央大学四年级生函,谓该校决计不考,并宣誓决计不参与一、二、三年级学程考试,并约其他各校共同拒考。
余谓在校之四年级生在泰和时曾经宣誓于国民公约,而国民公约条件第2条为不违背政府法令。
诸生既有宣誓在前,现又违背宣誓,而另立一宣誓,更有何用?且拒受一、二、三年级学程考试,乃无关宏旨之事。
如四年级生可以因此反抗政府,则商人即可因加税而反抗,壮丁即可(因)抽丁而反抗。
教育政策,国家自有权衡,决不能因此而中止。
昨日王仁东接上海杜光祖来函,谓在沪华生电厂深滋不满。
告余与振吾商,拟异以机械系教授兼总务长职,月薪五百元,旅费五百元。

中午回。
阿牛将院中篮内之小百舌敲下,不知何故,余瞩其再放人。

四天之间,小鸟己毛羽甚丰,其中有一只并可飞距离矣。
接丁炜文与季锡五结婚通知,出于意料之外,因炜文矢志不结婚,又与童为好友。
今兹数千里外竟得良偶,亦快事也。
得北平研究院徐旭生函,谓将有大著出版,计数十万言,欲收余《尧典四仲中星考》一文在内,余允之。

下午房东约允敏晚膳,未往。
接 徐旭生、玉伊曾、孙逢吉、宋楚白函 三民主义青年团电 萧叔纲函 刘英士函 接丁炜文与季锡五结婚函(定07月07日
寄 顾金甫、王之耀、杭立武、徐旭人 寄三民主义青年团电 王仁东函 教育部催款十万元电 吕蔚光函 萧叔纲、蔡作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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