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1:19410617:19410617-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410617
灯火管制 始政纪〔记〕念日 大审院弃却 警务课长来访 今朝雨霁,犹龙同余赴始政纪〔记〕念日於雾峰国民学校,役场、派出所之人概不出席,想为灯火管制故也。
犹龙为来宾代表述祝辞,式毕校长迫友一请余少憩乃返。
吉村三夫、詹海荣两新巡查来叙礼,适不在。
陈炘被命参加视察团,六日往福州,十日归来滞在台北,本日返台中,以电话与之打合晚餐之日。
州警务课长吉川清、[1]警部大下芳藏,四时余庄长夔龙导之来访,杂谈三十分间乃去。
清濑一郎[2]辩护士电报来,谓与岩本安吉外七名之诉讼,我方提出抗告於大审院[3]被弃却。
此件系関直彦[4]所招之台湾证券会社也,其金额合计约近四千円。
八时余警报一传,灯火尽熄,余在床中作步应社诸友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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