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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410324
地主产业报国会
地主产业报国会十时开于雾峰座,业主有土地一甲以上者皆为会员,吉森郡守亦来出席,会之目的在监督佃人耕种、施肥。
余使金荃为代理出席,晚归述张福立之质问:一、佃人耕种须要及时,若过时则必失收,种蔗田土制糖会社采收至今未完,已过耕种之时矣,似此将何处置。
二、耕田非牛不可,台中市屠兽场每日一头或二头(军用不在内),耕牛日见减少,现时一头四百余圆,犊亦要百余圆,佃人无牛何能耕种,禁止杀害如何。
三、乌溪护岸成溪埔千四、五百甲,不许可业主、佃人开垦,而许可帝国制糖,至今仍荒废不整理,使国家莫大之损失,于今十年矣,岂无方法使此荒芜为良田乎。
三问而吉森郡守皆不能答,决定每甲要征收一圆以作费用,雾峰庄田二千二百三十甲,畑千五百甲每甲三十钱。
杨坤辉及李□□来买新光会社之粉,并欲贌耕三五山林以种树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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