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1:19410121:19410121-c-prc-dba-123-竺可桢日记



竺可桢日记>19410121

01月21日 星期二 遵义 晨阴 晚雨。

晨47°F,晚52°F。

晚招荣南在寓翻译寄广西省主席黄旭初之密电。

下午偕允敏至卫生院。

晨七点起。

八飞点半至校。
今日始接刚复十三号由牛五项是什么。
这在载之十四号所发电文内(所)没说明,所以(对)周电今始能自电,其电由刚复转丢。
载二豆豆厅要求者一、二、三项为系务有全权决定权,因过去请人告排成刚复有未得其同意处,余复电 原则上同意。
第4点希望与以最高薪给,周支380元已习校中最高薪,而进修教授则教部所定,载之与建功各得4540元。
第5点为旅费,余允给研究旅费一千元。
载之为人心狭窄,而神精过敏。
与储润科为先后同学,以一小事竟至积不相能,必欲去之而后快。
浙东分校成立时,欲调润科往龙泉,而润科以有岳母父及妻子七八人,旅费不费,事等有快点之之不近情理如此。
去夏派姚卓文往沪提取仪器时,姚本有辞职行商之意。
但贺壮予以元人可派,仍邀姚,姚亦允,但言回途支浙大旅费,迄今始来。
前日有浙大毕业生自老隆来函,告发姚夹带大批私货,并有改换店家收条等种种弊端,但嘱弗查究其事。
但余既得此消息,安有不查之理?如犯国法,理应澈查,因浙大职员走私即是浙大走私,余不得辞其咎。
如龙泉分校张慧年、赵呜呆走私而披露于报端,叔谅所不知,但却不能辞其咎。
张慧年家开报关行,其走私事乃吴浩青所报告也。
余决将姚事电 黄旭初澈查。
中膳后偕允敏至卫生院晤魏院长,因病未见,遇姚医生,托觅奶妈。
接 苏世俊电 刚复函 通伯函 士芳函
寄 苏世俊电(嘱孙工程师来) 刚复两电(一致周厚复,由胡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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