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中正大事长编>19400716
十六日
接见中央社记者,为英国政府将允日本要求停止缅甸对华运输事发表谈话,对英国提出警告。略谓:「如果以滇缅路运输问题与中日和平并为一谈,即无异英国帮助日本,迫中国对日屈服,其结果必牺牲中国之友谊,且必牺牲英国在远东之地位,如英国果有此种行动,余可断言;英国必获极端相反之结果,其本身必遭无穷不测祸害。如英国视为停止滇缅路运输可以缩短远东战争者,余复断言:其结果必更助长远东之战祸,而扩大远东之战局。」
军事委员会为消弭各地共军袭击国军,特以提示案,由参谋总长何应钦提交周恩来、叶剑英,转令朱德、彭德怀遵行。军事委员会并命令国军,避免与「第十八集团军」及「新四军」冲突,以示团结抗日之诚意,且冀其感悟也。
附录
中央提示案原文
「(一)关于党的问题,中央最后决定,依照抗战建国纲领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二)关于『陜甘宁边区』问题,中央最后决定:区域;为陜省之绥德、米脂、吴堡、葭县、清涧、延安、延长、延川、保安、安定、安寨、甘泉,鄜县,及定边、靖边两县之各一部(定边县城不在内,靖边县城在内);甘省之合水、环县及庆阳之一部(县城在内),以上共十八县(内定边、靖边、庆阳不完整)其全部区域如附图。名称:改为『陕北行政区』其行政机关称为『陕北行政区公署』。隶属及管辖:『陕北行政区公署』暂隶属行政院,但归陜省府指导,并直接管辖该区内所属各县。组织:区公署设主任一人,其详细组织,由政府以命令定之,县以下之行政机构,一律不得变更。政令:区内政令一律遵照政府现行法令办理。人员:区内主任及各县县长,准由18AG保请政府任命。驻军:18AG在陕甘宁留守部队,一律撤至该区内。附件(1)除此一区外,其他任何地方,一律不得援例。(2)在绥德须设立军事委员会办事处及驻军。(3)各方面公务人员以及公物等件,经过该区时不得留难。(4)区内不准擅自发行钞票。(5)区内人民过去有反共情绪者,一律不得加以仇视。(三)关于18AG及N4A作战地境问题,中央最后决定,一、取消冀察战区,将冀察两省及鲁省黄河以北并入第二战区,阎锡山仍任战区司令长官,卫立煌、朱德仍分任副司令长官,第二战区之地境如附图,但此项地境为临时性非永久性,亦非政治性,军事委员会之作战命令,绝对不受限制。二、关于作战指挥,应由战区司令长官禀承军委会命令办理,各副司令长官应绝对服从司令长官之命令,实行作战,并不得干涉战区内各省之政治党务,或擅发钞票。三、为遂行作战便利起见,晋东南方面由卫副长官负责,冀察两省鲁北及晋北之一部,由朱副长官负责,晋西南方面由战区司令长官直接负责,关于晋省内作战地境之细部划分,由阎长官统筹呈军委会核定。四、18AG全部及N4A全部应扫数调赴朱副长官所负责之区域内(即冀察两省及鲁北晋北)并将N4A加入第十八集团军战斗序列,归朱副长官指挥。五、18AG及N4A须于奉命后一个月内,全部开到前条之规定地区内。六、18AG及N4A调赴前条规定之地区后,不得在原驻各地设立留守处办事处通讯处及其他一切类似机关。七、18AG及N4A在前条规定之地区内,非奉军事委员会命令,不得擅自越出地境线外,又除军事委员会别有命令规定外,在其他各战区以及任何地方,一律不得再有18AG及N4A名义之部队。八、冀察两省主席,由中央遴选任命,省府委员得由朱副长官保荐三人至五人,冀察两省政府,暂设在大名蔚县附近,以便执行职权。(四)关于18AG及N4A编制问题,中央最后决定:一、18AG除编为三军六个师三个补充团外,再加两个补充团,不准有支队(师之编制,为整理师两旅四团制)。二、18AG及N4A应遵守下列各条:1.绝对服从军令。2.所有纵队支队及其他一切游击队,一律限期收束,编军之后,不得再委其他一切名义,或自由成立部队。3.军事委员会随时派员点验。4.人事经理遵照陆军法规办理,经费暂以军为单位,直接向军需局请领。5.对于所属官兵之待遇,须遵照中央规定之饷章,军事委员会随时派员点验。」
相关人物:阎锡山 朱德 何应钦 周恩来 彭德怀 卫立煌 叶剑英
出处:卷4下 557-56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