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0:19400610:19400610-a-roc-bgb-001-八路军简史



八路军简史>19400610

10日

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发出《关于锄奸工作的指示》,要求在肃清与清洗汉奸等工作中,必须严格注意遵守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治路线。并对锄奸工作中的拘捕、审讯、判刑之权限等作出具体规定。

△ 彭德怀、左权致电黄克诚、刘少奇、彭雪枫等,指出敌调集陇海、平汉、津浦各铁路线兵力,配合顽固势力,向濮阳地区围攻、“扫荡”。考虑冀鲁豫边区地区狭小,回旋不易,且趁敌在陇海铁路及其以南兵力空虚,决定采取以下布置:杨得志等指挥第2纵队新编第3旅及冀中军区南进支队等部准备坚持直南长期斗争;黄克诚率第2纵队新编第2旅南进与新四军第6支队及344旅会合,创造陇海铁路以南、新黄河以北抗日根据地,并立即准备向陇海铁路进行一次大破坏,引敌救援,以解冀鲁豫边区之围。

△ 野战政治部发出关于敌占区的政治工作指示,指出八路军在敌占区工作的最终目的,是要收复失地。当前敌占区工作的目的是收复人心。在敌占区的政策应当是:积极对敌;铲除汉奸;保护一切中国人;调整阶级关系。在敌占区行动的部队,应带着抗日政府的人员同去,努力提高抗日政府的威信。组织游击队,开展敌占区游击战争,耐心争取伪军及会道门,对日军散布失败情绪,并破坏敌之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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