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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400413

松龄十时余持津梁用辩护士白福顺【1】提出遗言公证无效之告诉,松龄、鹤年及余皆为被告人,余因为执行人也。
王象十二时余来,即与之学费九十圆。
培火三时余来,赖氏员亦继至,俱杂谈一时余。
晚餐备佳肴为内子饯行,天成、关关、水龙俱来陪。
云龙受肇之招待,夜半方归。
申甫、冯永春八时来,杂谈一时间。

【注】
【1】白福顺:一九0五年生,埔里人,1929年毕业于日本中央大学专门部法学科,同年12月,高等试验司法科及格,一九三0年05月在东京执律师业。
翌年回台,在台中市开业,1941年任集大产业株式会社顾问,同年被官方选为台中市会议员。
战后任新高郡守,旋任台中县社会课长。
二二八事件发生后,政府将处以殴打县长之罪,为埔里黄敦仁闻之(白、黄两人都是埔番的后代),遂立刻通知白亡命,白与弟两人连夜骑自行车逃出台中到达埔里,躲了四个月方才脱险,以后任律师为业。
(铃木满男,《日本人は台湾で何をしたのか—知られざる台湾の近现代史》,东京:图书刊行会,平成十三年,页十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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