竺可桢日记>19391116
11月16日 星期四 雨。
晨56°,754mm,36m高度(Casella 10772高度表)。
晚56°。
昨报载苏倭将开会议解决一切悬案,而英法将华北驻军撤减,是则外交上日本将大有利。
可叹可叹!呜呼!正义于何时得重见天日乎?四点至七点开训育委员会。
晨六点馀(起)。
今日天气更玲,幸昨日取woolen-made wear绒裹衫来,今日即穿上矣。
上午寄季梁一电,物色德文教员。
接季梁来电,知下年度预算尚未通过国府,陈剑修允于12月间来。
蕴明已见到梅儿,衣已交去矣。
今日将建筑小龙乡之宿舍与教室之条件列为表付印。
自本月起中行已接到中央命令实行公库法,故各项款子均须交公库,照规定校中每月只有三千三百元之需用可以支配。
今日将中英庚款、技术合作、高工、初农以及廿六年度建设费二万元均改存中央(银行)。
不以浙大名义而以中英、技术两名义存入者。
中午十一点回。
一点半至校。
四点半开训育委员会,讨论医药卫生及膳食诸问题。
决定下月起停止学生米贴,一则以教部不准以贷金用于非战区学生,二则贫富同等待遇,为不公允也。
浙大在小龙乡莫村、坝头诸村收地,于七八(月)间已先通知省府,嘱县政府会同勘定。
经于09月卅号由谢家林乡长召集评价委员会委员覃启蕃、覃启珍等评价,定上、中、下三等畬地。
根据莫村畬地鱼塘廿八年02月造报调查表第一甲韦家芳所报亩数,价值为标准每亩三十二元为中等,畬地分别加减评定,上下二级复以豆(?)本十斤为一亩计算,上等地每商39元、中等32元、下等25元。
租定年给20%,稻田租金每亩上等34、中等28.5、下等22.8。
复以陈覃氏地因吴中记建屋须用场地,初已允收割青苗,至晚间(本月初事)忽来外甥十一人之多,声势汹汹不准强收。
复又有村人覃启蕃、覃启珍向省府告浙大强占民地不通知县府。
覃等实为评价委员。
覃启珍为副村长,村人之刁横如此。
接 季梁电 吴士选、骝先、梅、子政、徐勉钊、季梁、周维干、蕴明函
寄 季梁电 马名海电 梅函 希文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