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39:19390501:19390501-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390501
阿面、阿雨来,谓保正屡次督促卖金,已将所有尽数卖完,尚不足警察所定之数,乃向四处买二十余两以补足,计损失三百余円,不过旬日又来逼促,将如之何。
余谓我等所尽之义务可谓至矣,惟有听其自由而已。
五弟、犹龙、云龙同余往大里祭先考之墓归来,五弟留余在其宅,又招瑞腾同来杂谈,至暮方返。
犹龙、爱子、博正来,余及云龙并招坤山、成龙在内宅晚餐。
八时余招坤山同往戏园观改良剧,[1]观众仅二十余名,余看三十分间即返。
林涂对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南屯庄土地被侵二十余坪返还及损害赔偿。
自土地调查前,余所掌管之界趾〔址〕如是,他对他业主买受未久,即生此问题。
犹龙为代理今朝出廷〔庭〕,判官劝诱还之,并出测量费及诉讼费四十円,犹龙从其意而决定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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