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39:19390203:19390203-c-prc-dba-123-竺可桢日记



竺可桢日记>19390203

2月3日 星期五 晨阴54° 下午56° 晚有晴意 今天终日未雨

寓内有小盆桂花已开。在宜山,乔木多不落叶但草多衰枯。

晨七点三刻起。九点至校。作函与二姊,告以捐款一千元作为侠魂奖学金纪念事,并劝其为翼如捐款在各大学作纪念金,但恐渠迷信神佛,不以此意为然也。今日适得其自重庆来函,故即作复信寄去昆明矣。外婆之信决计派人至浙江时带去。

嘱夏济宇教官于星期日下午率领一年级学生调查宜山之房租。缘宜山房租本极便宜,如余所寓西大街32号,其标准价原只国币二十三元,而房租竟增至五十元,嘱让不允。宜山全城房租每月约八千元,现当在二万元左右。适前次宜山各机关联席会议,余提出凡房租之超出于标准价者,应捐一部作公益事业。此事请命于省府,通过征收30%,但以确实租金非调查不可,故昨晚议决于本月五日下午三至五(点)派人至各街调查,预期于二小时内查竣,故不得不派遣学生。因宜山全城有250甲,每甲十户,即2500户也。此事拟由一年级生担任之。晚束星北来,又丁炜文来。派姚寿臣至会计处工作。据会计主任马裕蕃报告,此次迁移已用去六万六千元云。

接 二姊自重庆寄来函 华西大学目录 商昌谭炳训电 教育部电

寄 二姊函(提议捐款为翼如作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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