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中正大事长编>19371124
二十四日
国民政府明令以训练总监唐生智兼任南京卫戍司令长官。
九国公约会议通过第二次宣言书,并宣告无定期延会。
附录
宣言要旨
「(一)国际间现行各种约章,其性质均属十分重要。(二)此项约章业已组成一种机构,可藉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而不必使用武力,各民族相互关系,必须以此种机构为基础,乃可达到诚信相孚,并在商务财政上互沾利泽之目的。(三)各国若违反上述各项原则,整个国际组织,即以现行条约所载义务为基础者,势必为之破坏,而各国亦即不得不扩充军备,以求安全,结果所届,国际间自必一般的感觉不安,特此项原则,乃系文明进步之基础,无人能加以否认,而其效力亦非武力所可摧毁,则可断言耳。(四)九国会议一如比政府请柬所述,乃依据上述各项原则而加以召集,其目的在根据九国公约第七条所载讨论远东时局,并设法用友好方法,对于可憾的现行争端,迅速获致解决方案。(五)九国会议自本月三日开幕以来,对于促进调解工作一层,不断有所努力,并竭力设法邀请日政府出而合作,以冀制止战争,而成立协议。(六)九国会议深信任何国际争端,若欲获致公允与持久的解决方案,决非武力所能济事,关于中日争端,关系各国,曾向当事双方提议调停,藉以迅速制止战事,并成立一般的持久的解决方案,会议现仍相信为当事双方利益计,实以接受此项提议为宜,至若仅由当事双方直接谈判,决难成立满意解决方案,反之,惟有与主要关系各国相互咨询之后,乃可成立公允而持久的制度,并为当事双方所接受。(七)九国公约所载各项原则,乃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有秩序的国家生活与国际生活,所必须加以尊重之基本原则。(八)九国会议相信中日战争,若能迅速停止,匪特为各该国之真正的利益所在,即全世界各国亦均利赖之,反之战争若继续一日,则解决争端之困难亦即随之增加一层。(九)因此九国公约会议向当事双方恳切建议,停止战争,并改取和平程序。(十)九国公约会议并以为一切和平的公允的解决方式,均不能加以忽视。(十一)九国会议对上述各项原则,信守不渝,但为使与会各国政府得有充分时间,以交换意见,并赓续觅求和平解决方式起见,认为暂时延会,实乃贤明之举,特与会各国或为九国公约签字国,或在远东方面保有特殊利益,或对于该处现行局势与发展情形受有直接影响,因此,对于现行争端仍当加以注视。(十二)九国会议延会后,他日主席或两会员国,果属认为赓续开会,仍属有益之举,自可加以召集。」
相关人物:唐生智
出处:卷4上 142-14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