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闻天年谱>19371018
1937年10月18日
同毛泽东以“洛、毛”署名复电潘汉年、刘晓[注136]:
“(甲)关于过去‘全救’取消是否适当,尚可研究,但把‘全救’负责同志分配到各方面活动争取群众,组织各种有群众的合法团体的决定是正确的。
(乙)‘全救’的取消是我们自己为了开展工作,而不是为了同国民党交换抗敌后援会的上层位置,这同西安‘西救’的取消是不相同的。
(丙)上海党目前工作的中心,不是在恢复已经自动取消的‘全救’,而是在加强各种救亡协会与救亡团体的群众工作,扩大这些团体的群众的基础,与独立自主的救亡活动,用最具体的事实揭发国民党及抗敌后援会包办政策的错误,以达到‘抗会’的民主的改造。
(丁)必须彻底改变在党自己所领导的救亡团体中命令主义与包办主义的工作方式,尽量发展民主主义,吸收无数的积极分子参加工作,发扬他们的最大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同日
同毛泽东以“洛、毛”署名致电周恩来、博古、林伯渠,对西安办事处目前不担任工作的党员提出处理原则:
(一)凡无严重病症。
不必依靠西安医生与医院的休养党员一律送延安休养。
(二)凡不在办事处担任一定工作的党员,一律交地方党分配工作,或必要时,送延安中央组织部分配工作。
(三)凡不愿意回后方又不担任一定工作的闲散党员,在给教育后分配工作,必要时送延安。
[注136]
潘汉年10月17日致电张闻天,就过去取消“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是否正确请示中央,电报中说:
关于全国救亡运动指示草案我个人完全同意,并认为十分正确。
现在只有一个问题请你们指示。
未知指示草案第五节对于过去自动停止始终未能合法公开存在的“全救”问题是否也包括在内。
对这问题此间少数干部由于章乃器坚持恢复“全救”和看到指示信的第五节,有些动摇,认为过去自动放弃留“全救”的组织形式是错误的,好像即使当时国民党不谅解,还是应当坚持下去,甚至那时不能公开也不要紧;
我个人对第五节所示原则认为是指抗战开始以后新成立的救亡团体而言,未知你们意思如何,盼即电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