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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370929
吕柏龄十时来访,言台南欧清石【1】被军部命作人夫【2】头,于本月初往上海,此事未知确否,颇为清石同情;
又述子瑜之言,北华自治之宪法系子瑾【3】起草,经他修改,旗帜用七星亦是他所定,闻之使人大笑不止。
杂谈至十一时半乃去。
杨绍勋者,杨以专之长子也,在明治大学法科,明年03月卒业,三时来访,托余为之推荐于大成火灾保险会社。
许之。
天成八时余来为余检血压,因连日头眩,恐动脉硬化,检查结果仅有百廿五,尚不足十余,始为放心。
九时余归去。
终日微眩,食葡卜[萄]后乃稍愈,想葡卜[萄]有酸之故耶。
▇注解
【1】欧清石:一八九九~1945年,原籍澎湖,出生台南。
1917年国语学校毕业后任教职,1922年辞,转任高雄州属澎湖厅属,1927年辞,入日本早稻田大学专门部法律科就读,一九三0年10月高等考试行政科通过,翌月通过司法科考试,回台南开律师业,1935年当选市会议员。
上述为传言,实情为卢沟桥事件后,声言日本必败,为日方所忌,当各地设警防团时,遂为日人团长井户谏所命,应如团员般伫立在十字路口整理交通,被欧清石所拒,乃罗织其为“东港事件”要角,被判处无期徒刑,1945年05月31日美军大轰炸台北,欧被炸死于狱中。
(《台湾人士鉴》,昭和十二年版,页四二;
卢清武,《高屏古今史积》,台中:光复杂志社,民国四十五年,页四五~四六)
【2】人夫:にんぷ,搬运工,做粗活用力气的人。
【3】子瑾:林子瑾,栎社成员之一,后以娶同姓女子而被排除,系林染春与吴杏元之子,吴氏为吴鸾旗之姊,长子林子鸿亡故。
林子瑾与吴子瑜为姑表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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