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37:19370717:19370717-a-roc-aaa-001-中华民国史事日志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9370717

7,17(六,一0)

甲、蒋委员长在庐山发表谈话,申明解决卢沟桥事件立场:一、任何解决不得侵害中国主权与领土完整,二、冀察行政组织不容不合法之改变,三、中央所派地方官吏,如宋哲元等,不能任人要求撤换,四、第二十九军现驻地区,不能受任何约束。中国希望和平而不求苟安,准备应战而决不求战。

乙、日大使馆参事官日高向外部提出备忘录,要求即时停止一切挑衅言行,并不妨害现地当局之实行解决条件(要求 7,19 答覆)。

丙、日武官大城户三治向军政部面致文书,责中国违反中日华北各项协定,派兵北上,日军当采适宜处置,一切事态应由中国负责。

丁、日军占据天津西站。

戊、公布国民劳动法。

己、第五十三军万福麟部一师进驻琉璃河,第三十二军商震部向石家庄集中。

庚、何应钦电宋哲元等,日本大举出兵,准备攻占北平,望勿为政治谈判所误,应作军事准备,於北平、南苑、宛平集结兵力,构筑工事,作持久抵抗之计。

相关人物:何应钦 宋哲元 商震 万福麟 蒋中正 日高信六郎 大城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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