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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193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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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9370717
7,17(六,一0)
甲、蒋委员长在庐山发表谈话,申明解决卢沟桥事件立场:一、任何解决不得侵害中国主权与领土完整,二、冀察行政组织不容不合法之改变,三、中央所派地方官吏,如宋哲元等,不能任人要求撤换,四、第二十九军现驻地区,不能受任何约束。中国希望和平而不求苟安,准备应战而决不求战。
乙、日大使馆参事官日高向外部提出备忘录,要求即时停止一切挑衅言行,并不妨害现地当局之实行解决条件(要求 7,19 答覆)。
丙、日武官大城户三治向军政部面致文书,责中国违反中日华北各项协定,派兵北上,日军当采适宜处置,一切事态应由中国负责。
丁、日军占据天津西站。
戊、公布国民劳动法。
己、第五十三军万福麟部一师进驻琉璃河,第三十二军商震部向石家庄集中。
庚、何应钦电宋哲元等,日本大举出兵,准备攻占北平,望勿为政治谈判所误,应作军事准备,於北平、南苑、宛平集结兵力,构筑工事,作持久抵抗之计。
相关人物:何应钦 宋哲元 商震 万福麟 蒋中正 日高信六郎 大城户
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370717
7月17日
行政院长兼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在第二次庐山谈话会发表谈话,指出“卢沟桥事变已到了退让的最后关头”,“卢沟桥事变的推演是关系中国国家的整个问题,此事能否结束,就是最后关头的境界”;“如果放弃尺寸土地与主权,便是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蒋介石并称解决卢沟桥事件的四项原则:“(一)任何解决不得分割中国主权与领土之完整;(二)冀察行政组织不容任何不合法之改变;(三)中央政府所派地方官吏,如冀察政委会委员长宋哲元等,不能任人要求撤换;(四)第二十九军现在所驻地区,不得受任何约束。”蒋介石最后表示:“我们希望和平,而不求苟安;准备应战,而决不求战”;“如果战端一开,就是地无分南北,人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任,皆应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所以政府必特别谨慎,以临此大事。全国国民亦必严肃沉着,准备自卫。在此安危绝续之交,唯赖举国一致,服从纪律,严守秩序。……明了时局,效忠国家。”蒋介石郑重表示:“我们的态度只是应战,而不是求战”,“在和平根本绝望之前一秒钟,我们还是希望和平的,希望用和平的外交方法求得卢事的解决。”
△ 庐山谈话会继续讨论华北形势,发言者均表示对政府方针充分了解。
△ 蒋介石密电宋哲元:“调商震部原驻黄河以北之四个团,开赴石家庄集中待命。”
△ 蒋介石电告宋哲元等,第二十六路孙连仲部、第四十军庞炳勋部,统归冀察绥靖主任宋哲元指挥,并派参谋本部次长熊斌驻保定联络。
△ 何应钦密电宋哲元,日方正调大军到华北,与我谈判,在牵制我方,使我不作军事准备。“兄等近日似均陷于政治谈判之圈套,而对军事准备颇现疏懈”。“望兄等一面不放弃和平,一面应暗作军事准备,尤其防止敌军袭击北平及南苑,更须妥定计划”。
△ 第五十三军万福麟部一个师进驻琉璃河,第三十二军商震部向石家庄集中。
△ 外交部长王宠惠照会日本大使馆,驳斥日方强词夺理、歪曲事实的照会,表示愿意中日双方直接交涉,或斡旋、调解、公断。
△ 海军部长陈绍宽自柏林发出通电,表示“率海军人员回国枕戈待命”,并于次日返国。
△ 晚9时,军政部举行卢沟桥事件第七次会报会,何应钦主持,出席会议人员与第六次会报会议相同,讨论有关中日谈判及卢沟桥事变之交涉事宜。何应钦报告,日本大使馆参赞日高见王宠惠,谓日方对卢沟桥事件不愿扩大,只要中国政府将外交权交与冀察自行交涉;而冀察当局能忠实履行11日晚签定之条约,即可和平解决;其目的在使冀察特殊化。日本大诚户武官到军政部,由曹浩森次长代见。大诚户提出书面意见,谓如中央派兵北上及飞机北上,则日本将有适当处置,因此引起之事端,应由中国负其责任。参谋本部第二厅厅长徐祖诒报告,今日上午与外交部陈介次长等商讨开战后之绝交、宣战等手续及利害,所得结论如下:正式冲突后,外交部即发表一正式宣言,叙明日本对我压迫,我不能不自卫之理由;宣言稿已准备。关于断绝国交,如断绝后,双方即具有交战国资格。现在日本海军绝对优势,日本即可以交战国地位通告各国,禁止一切军需品及军需原料输入中国,其范围甚广。现我国一切军用品,能否自给自足,大有问题。两相比较,绝交后,日方可以行使交战国之权利,我方则不能享此交战国权利。因之,交战后,不宜绝交,仍以如“九一八”时之状态为宜。
△ 中共代表周恩来、秦邦宪、林伯渠与国民党代表蒋介石、邵力子、张冲举行第四次庐山谈判。周恩来等向蒋介石建议以《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为国共两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并尽速发动全国抗战。蒋介石承认陕甘宁边区为国民政府行政院直辖行政区,允许边区政府发布命令与委任官吏;但坚持在红军改编后的三个师之上不设总司令部或指挥部,三个师的经费、教育直属行营,参谋长由南京派员充任。
对于中共中央提交的宣言,蒋介石表示待中日全面开战后再发表。周恩来等对蒋介石上述意见表示拒绝。双方均不让步,致谈判陷于僵局。
△ 张闻天、毛泽东电叶剑英转周恩来、秦邦宪、林伯渠称,红军改编的指挥机关,可以承认平时设政训处指挥,朱德为正主任,彭德怀为副主任;但战时不能不设以资统率的军事指挥部。
△ 毛泽东致函阎锡山称,“敝方指导华北工作者数人拟在太原驻止”,请给予方便;并令彭雨峰(彭雪峰)速返太原。
△ 国民政府公布《国民工役法》,凡26条。
△ 铁道部重新核定《铁路管理组织大纲》。
△ 南京文化界代表100余人举行座谈会,决定成立南京文化界抗敌后援会,致电国民政府,要求迅速派遣大军抗敌。
△ 国民党河南省党部召集各界筹组河南抗敌后援会,致电蒋介石,要求下令全国总动员,准备抗战;电请宋哲元立即回保定。
△ 陕西省各机关、团体组织抗敌后援会,进行募捐及宣传活动。
△ 太原市各救亡团体及受军政训练之男女青年,组织志愿军及看护队,定18日赴前线参战服务。
△ 国立东北中山中学电慰宋哲元及第二十九军全体将士,望贯彻始终,誓死守土。
△ 今井武夫访秦德纯,提出三项要求:一、撤销北平城内戒严设备,二、搜查失踪日人,三、停止第二十九军兵士在北宁路列车内之越轨行动。此要求遭秦德纯拒绝。
△ 拂晓,日军三次向北平大教场我军挑衅,我国守军予以还击。
日军活动区域已达北平西北郊,与其在东南活动之大部队相呼应,对北平隐成包围态势。
△ 日本兵车18列由榆关开进天津。日本国内正陆续征集预备役兵员入伍,听候派遣。
△ 日军占据天津西站。
△ 日军占据北宁路沿路各站、“满铁”路员强占北宁路沿路各站,辟办公室。
△ 日本大使馆参赞日高向外交部递交照会,要求“立即停止一切挑衅的言论和行动,不得阻碍现地两国继续进行解决事变的交涉”,并限19日答复。
△ 日本大使馆武官大诚户代表日陆军省向军政部面致文书,责中国政府违反中、日华北各项协定,派兵北上;日军当采取认为适宜之处置,一切事态应由中国政府负责。
△ 日本陆军省电令华北驻屯军,要求宋哲元正式道歉;处罚责任者,罢免冯治安;撤退八宝山附近部队;7月11日协定改由宋哲元签字。以上要求如中国方面不在19日履行,即停止现地交涉。日本内阁五相会议同意上述决定。
77事变前后大事记>19370717
1937年07月17日
东京五相会议决议,动员四十万日军侵华。
香月清司限宋哲元于十九日以前承诺七项要求。
何应钦电宋哲元等,日本大举出兵,准备攻占北平,望勿为政治谈判所误,应做军事准备,于北平、南苑、宛平集结兵力,构筑工事,作持久抵抗。
蒋介石在庐山发表对日政策谈话,严正宣布卢沟桥事变为最后关头,我当坚持最低限度立场。
八路军简史>19370717
17日
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革军委副主席周恩来率领的中共代表团,在江西省庐山同蒋介石等举行会谈。中共代表提议以《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作为两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并尽速发动全国抗战。
△ 蒋介石在庐山发表谈话,提出解决卢沟桥事件的4个条件,并声明:“如果战端一开,那就地无分南北,人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任。”但又说:“希望由和平的外交方法,求得卢事的解决。”
新四军征战日志>19370717
1937年07月17日
蒋介石在庐山发表谈话,宣布准备实行对日抗战。
中共中央代表周恩来、博古(秦邦宪)、林伯渠于17日同国民党代表蒋介石、张冲、邵力子就合作抗日进行谈判。
这是2月在西安、3月在杭州、6月在庐山谈判的继续。
在这些谈判中,都涉及了红军主力和南方游击队的改编问题。
第二战区大事记>19370717
1937年07月17日
国内
蒋委员在芦沟桥发表谈话,称:芦沟桥事变为我国最後关头。
敌动员四十万作对华侵略用。
敌军达到丰台者已三千人。
我送备忘录与九国公约签字国。
国际
日首相召开五相会议,商对华北事变及国际关系应取态度。
英德海军协定成立。
湖南抗战日志>19370717
7月17日
蒋介石在庐山发表谈话谓:“卢沟桥事件能否不扩大为中日战争,全系于日本政府的态度,和平希望绝续之关键,全系于日本军队之行动。”号召全国人民“如果战端一开,那就地无分南北,人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蒋的谈话于19日以“最后关头”为标题,在全国各大报纸上公开发表。
南京沦陷前后大事简记>19370717
1937年07月17日
蒋介石在庐山发表谈话,提出解决卢沟桥事变的四项原则条件———“弱国外交最低限度”。
日伪统治东北时期大事记>19370717
07月17日
蒋介石在庐山与周恩来会谈,承认陝甘宁边区政府,发表准备对日抗战的讲话。
陸海軍関係年表>19370717
7月17日
【国際情勢】
政府、盧溝橋事件に対し、不拡大方針を通告
陆海军年表>19370717
1937年07月17日
五相会议决议以19日为华北现地谈判的期限,并以此训令各驻外机构。
蒋介石在各界领导者会议中发表【最后关头】的声明。
毛泽东年谱>19370717
7月17日
致信阎锡山:“关于红军协同作战,昨派周小舟趋谒,现令彭雨峰〔16〕速返太原,再求指示。日寇大举,全华北危险万状,动员全力抗战到底,发动民众与扶助义军工作,实属刻不容缓。兹有敝方指导华北工作者数人拟在太原驻止,祈先生予以方便。”
同日
蒋介石在庐山发表谈话,宣布准备实行对日抗战。
〔16〕彭雨峰,即彭雪枫,当时受中共中央派遣在山西等地进行统一战线工作。
周恩来年谱>19370717
7月17日
洛甫、毛泽东致电叶剑英转周恩来、博古、林伯渠:从大局出发,在谈判中对红军改编后的指挥机关可以承认平时设政训处指挥,朱德为正主任,彭德怀为副主任。但战时不能不设军事指挥部,以资统帅。 △和博古、林伯渠同蒋介石、邵力子、张冲会谈。向蒋建议以《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为国共两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并尽速发动全国抗战。 △蒋介石在庐山发表谈话,声明:“如果战端一开,就是地无分南北,年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任,皆应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但又说:“在和平根本绝望之前一秒钟,我们还是希望和平的,希望由和平的外交方法,求得卢事的解决。”蒋不允许周恩来、林伯渠、博古出席当时在庐山召开的有各方面军队要员参加的庐山谈话会。实质上仍不允许中共公开活动。
林彪年谱增补>19370717
1937年07月17日
蒋介石在庐山发表谈话,宣布准备对日实行抗战。
陈伯钧日记>19370717
1937年07月17日
雨,阴。
驻军流曲镇。
晨,检查送方面军总部的报告及各项成绩表。
上午开特别小组会,张主任亦回来了。
进行各种准备工作的讨论。
下午看《解放》报上的两篇文章。
晚饭前后,流动训练班的学生回来了。
同他们谈话后,分了下去。
此次学习成绩还好,只有五十二团干部较差。
晚看新闻:
宋哲元有被汉奸包围软化可能。
华北十分危急。
我向南京提出四项办法:
一、抗战的国策,二、加强首脑部,三、统一华北军事指挥,四、动员民众实现民主。
谢觉哉日记>19370717
一九三七年七月十七日
阴
晨十时自延安出发,经劳山,行山峡,道泥泞,下午遇雨,宿甘泉县之黄铺。
同行的有罗宗芬、欧本文、李学荣、孙南珍等。
竺可桢日记>19370717
7月17日 星期六 (枯岭)晴 晨75° F 下午二点雨数点
晨六点起。八点马寅初来。九点在圕开二次会议,由汪精卫报告外交形势约二十五分钟,分中日、中俄、中英、中美、中法、中德等分别说明。次由蒋介石报告政府对于芦沟桥事件之处置,谓政府已具决心,四日前已派中央八师北向,三师至保定。现在虽取不求战而应战的政策,但如娟和,以下列三条为基本原则:{塘沽协定》以外不再让步,不能在华北设伪组织,人事不能变更。至于备战,则全国己动员。到会者均认为满意,由适之、方东美、崔唯吾、张嘉嗷、刘健群等相继发言,至十一点二十分散。
十二点半至河东路十二号,应蒋先生之召中膳,到陈通伯、周鲤生、皮宗石、刘湛恩、丁巽甫、徐诵明、章之汶、何柏? 、江一平、陆费遣、吴贻芳诸人。二点半回。
四点汪精卫在圕召集谈话会,今日讨论外交问题,到张君助、陈之迈、张忠续、欧元怀、刘j湛恩、吴贻芳、梦麟、月涵、鲤生、抚五、志希等。张忠续与陶希圣发言最多,次则适之,均觉外交机构有改良之必要。六点散。志希方自南京乘飞机来,知三校联合考试拟由武大印刷试题。七点晚膳。
接 侠函 振公电
张宗和日记>19370717
1937年07月17日
土。
大姐把下半年全校教职员表交给爸爸,因为里面没有韦兰史[13]的名字,爸爸见了就要改,我们只得改了。
明天要做大同期,李太太一些人全来了,忙忙乱乱的。
四姐总算有信来了,济南写的到青岛才发。
总算放心了,平安到了。
爸爸晚上要听中央新闻报告,八点到九点,先前是国乐,难听死了。
小舅舅告诉我,他以前睡在我这房时,夜里有时会听见人叫韦布,叫了三声,还不止一次。
夜里吓得我半天没有睡觉。
蒋中正大事长编>19370717
十七日
蒋中正于庐山谈话会中严正表示:「卢沟桥案,将为对日和战关头最后之界限,不仅是中国存亡的问题,而将是世界人类祸福之所系。」复列举政府对此事之最低立场四点,即:「(一)任何解决,不能侵害中国主权与领土之完整;(二)冀、察行政组织,不容任何不合法之改变;(三)中央政府所派地方官吏,如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哲元等,不能任人要求撤换;(四)第二十九军现在所驻地区,不能受任何约束」。继说明「政府决以全力固守此立场,希望和平而不求苟安,准备应战而决不求战」。
附录
蒋中正对于卢沟桥事件之严正表示全文
「中国正在外求和平,内求统一的时候,突然发生了卢沟桥事变,不但我举国民众悲愤不置,世界舆论也都异常震惊。此事发展结果,不仅是中国存亡的问题,而将是世界人类祸福之所系。诸位关心国难,对此事件,当然是特别关切,兹将关于此事件之几点要义,为诸君坦白说明之:第一、中国民族本是酷爱和平,国民政府的外交政策,向来主张对内求自存,对外求共存。本年二月三中全会宣言,于此更有明确的宣示。近两年来的对日外交,一秉此旨,向前努力,希望把过去各种轨外的乱态,统统纳入外交的正轨,去谋正当解决,这种苦心与事实,国内都可共见。我常觉得,我们要应付国难,首先要认识自己国家的地位。我们是弱国,对自己国家力量要有忠实估计,国家为进行建设,绝对需要和平,过去数年中,不惜委曲忍痛,对外保持和平,即是此理。前年五全大会,本人外交报告所谓:『和平未到根本绝望时期,决不放弃和平,牺牲未到最后关头,决不轻言牺牲,』跟着今年二月三中全会对于『最后关头』的解释,充分表示我们对于和平的爱护。我们既是一个弱国,如果临到最后关头,便只有拚全民族的生命,以求国家生存;那时节再不容许我们中途妥协,须知中途妥协的条件,便是整个投降,整个灭亡的条件。全国国民最要认清,所谓最后关头的意义,最后关头一到,我们只有牺牲到底,抗战到底,唯有『牺牲到底』的决心,纔能博得最后的胜利。若是彷徨不定,妄想苟安,便会陷民族于万劫不复之地!第二、这次卢沟桥事件发生以后,或有人以为是偶然突发的,但一月来对方舆论,或外交上直接间接的表示,都使我们觉到事变发生的征兆。而且在事变发生的前后,还传播着种种的新闻,说是什么要扩大塘沽协议的范围,要扩大冀东伪组织,要驱逐第二十九军,要逼迫宋哲元离开,诸如此类的传闻,不胜枚举。可想见这一次事件,并不是偶然。从这次事变的经过,知道人家处心积虑的谋我之亟,和平已非轻易可以求得;眼前如果要求平安无事,祇有让人家军队无限制的出入于我们的国土,而我们本国军队反要忍受限制,不能在本国土地内自由驻在,或是人家向中国军队开枪,而我们不能还枪。换言之,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们已快要临到这极人世悲惨之境地。这在世界上稍有人格的民族,都无法忍受的。我们的东四省失陷,已有六年之久,继之以塘沽协议,现在冲突地点已到了北平门口的卢沟桥。如果卢沟桥可以受人压迫强占,那末我们百年故都,北方政治文化的中心与军事重镇的北平,就要变成沈阳第二!今日的北平,若果变成昔日的沈阳,今日的冀察,亦将成为昔日的东四省。北平若可变成沈阳,南京又何尝不可变成北平!所以卢沟桥事变的推演,是关系中国国家整个的问题,此事能否结束,就是最后关头的境界。
第三、万一真到了无可避免的最后关头,我们当然只有牺牲,只有抗战!但我们的态度祇是应战,而不是求战;应战,是应付最后关头,必不得已的办法。我们全国国民必能信任政府已在整个的准备中,因为我们是弱国,又因为拥护和平是我们的国策,所以不可求战;我们固然是一个弱国,但不能不保持我们民族的生命,不能不负起祖宗先民所遗留给我们历史上的责任,所以到了必不得已时,我们不能不应战。至于战争既开之后,则因为我们是弱国,再没有妥协的机会,如果放弃尺寸土地与主权,便是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那时便祇有拚民族的生命,求我们最后的胜利。第四、卢沟桥事件能否不扩大为中日战争,全系于日本政府的态度,和平希望绝续之关键,全系于日本军队之行动,在和平根本绝望之前一秒钟,我们还是希望和平的,希望由和平的外交方法,求得卢事的解决。但是我们的立场有极明显的四点:(一)任何解决,不得侵害中国主权与领土之完整;(二)冀察行政组织,不容任何不合法之改变;(三)中央政府所派地方官吏,如冀察政务委员长宋哲元等,不能任人要求撤换;(四)第二十九军现在所驻地区,不能受任何的约束。这四点立场,是弱国外交最低限度,如果对方犹能设身处地为东方民族作一个远大的打算,不想促成两国关系达于最后关头,不愿造成中日两国世代永远的仇恨,对于我们这最低限度之立场,应该不致于漠视。总之,政府对于卢沟桥事件,已确定始终一贯的方针和立场,且必以全力固守这个立场。我们希望和平,而不求苟安;准备应战,而决不求战。我们知道全国应战以后之局势,就祇有牺牲到底,无丝毫侥幸求免之理。如果战端一开,那就是地无分南北,年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任,皆应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所以政府必特别谨慎,以临此大事;全国国民亦必须严肃沉着,准备自卫。在此安危绝续之交,唯赖举国一致,服从纪律,严守秩序。希望各位回到各地,将此意转达于社会,俾咸能明了局势,效忠国家,这是兄弟所恳切期望的。」
电示宋哲元主任、秦德纯市长,略谓:「倭寇不重信义,一切条约皆不足为凭。当上海一二八之战,本于开战之前,已签订和解条约,承认其四条件,乃于签字八时以后,仍向我沪军进攻,此为实际之经验,故特供参考,勿受其欺。」
电召航空委员会周至柔主任,速携空军作战计划,飞庐呈阅。
相关人物:宋哲元 秦德纯 周至柔
出处:卷4上 79-83页
蒋中正日记>19370717
07月17日
星期六 气候晴
雪耻
倭寇使用不战而屈之惯技,暴露无余,我必以战而不屈之决心待之,或可制彼凶暴,消弭战祸乎。
预定
一、约赴俄考察人员谈话。
二、约周、秦等谈话。
三、约宴马演(寅)
初、陶希圣谈话。
五、改告国民书为谈话式。
四、研究倭提备忘录之覆文,与对倭提何梅谅解事件抗议之答复方式。
注意
一、告国民书发表后之影响,是否因此引起战争,决不致此,我表示决心之文书,似已到时间,此中关键非常心所能知也。人以为危,而我以为安,更应使倭寇明知我最后立场,乃可戢其野心也。
本日谈话会发表讲演决心,
下午修正建国运动方式完。
本周反省录
一、近来尝能忍人之所不能忍者,不下
三、四次之多,自觉亦能忍也。然而心胸虽苦,但事后回甘也。
二、倭寇调关东军入关,威胁冀察脱离中央,以图其扩张伪组织之野心,余即派中央军入河北到保定,不惟打击其目前之野心,而且打破其何梅协议也。
三、倭寇屡攻芦沟桥不克,可以制敌野心。
四、倭王回东京,作成战时严重未有之形势,余令行政院回京办公以应之,示我政府不在意也。
五、对倭之政略与战略一贯实行,自信甚深。
六、拟定建国运动方案,在此倭寇威胁之时完成,益觉此心神较前进德不尟矣。
七、倭驻津司令田代死亡,此实为阴狠之敌将,竟为其部下不听命而逼死矣。
下周预定表
一、发表为芦案告国民书,或改为谈话式。
二、决定共部解决办法。
三、对芦案应积极准备。
四、准备回京主持一切。
五、对倭不战而屈之战略,应注重还击与反攻时机,不可太早,亦不可太迟。
六、运用各国外交,使英美联名出任调解。
七、战费之筹备。
八、核定战斗序列。
九、国防会议日期,对鲁、晋、桂、川之协商。
十、桂币之维持。
十一、川桂出兵问题之商榷。
陈克文日记>19370717
1937年07月17日
星期六
华北消息沉闷已极,和战皆不分明。朋友见面只有相叹息。下午前往外交部,参加情报委员会。据外交部报告,外交运用已收相当效果:美国已发表声明,其余各国亦均暗中活动,莫不于我有利。不过国际情势虽然于我有利,若自己力量不足,结果仍不免于失败。九一八后之国际调查团,即其殷鉴也。
10日前天气极热,寒暑表升至九十七八度。近则时有风雨,凉快如初秋。去年无夏,不识今年是否亦如此也。
阎锡山日记>19370717
七月十七日
助人如己智难能,嗔人不如己智偾事。
徐永昌日记>19370717
七月十七日
十七日
早到会,九时开防空会议,(因人民防空毫无设施。
)午後子范、林一来,三时方去。
阎先生电,述桐轩去津情形,谓明轩对日
决不屈服,惟对中央隔阂颇深云云。
午後西偕陈太太往看电影,余整理日记久之。
今日天较热,八十三至八十五度。
九时会於何宅。
日方放出尚可和平之空气,并令其大使馆武官(大城户一。
)代表日军部正式见敬之,请尊重何梅协定,并盼中日两国军部能继续谅解。
(意在请我将入冀军队调回。
) 我空军比日尚不足一比三,而此不足一之数,在今日为最劣,明年一月至六月为最佳。
(因现在之飞机,前年来者已旧,去年来者已损故也。
) 明轩态度,闻经李显堂之解释,对中央隔阂略减。
(哲民电话。
)举国皆注意怕宋屈服於日
势下,其他皆不甚措意,真是怪事,这也是宋的本领,也是宋的可怜,其实全国人更可怜。
余以为只要有苏俄、有中国共产党、有中国青年学者,除了殷汝耕等毫无心肝者外,还怕那个不抗日?我们自然是要抗日,特是苏俄怕日对他、怕中国消灭了共党,设计刺激引中日先敌对,使无备而弱病,对中国不得不战,余谓全国人更可怜者此也。
刘友凤日记>19370717
六月初十日〔7月17日)
里人王三全因吃料面之毒,病困多日,昨日已死。
虽王四个儿子,临死无一子看视,系其从兄王喜全为卖敛衣棺木葬埋。……
吴虞日记>19370717
六月初十日 星期六 七月十七号 晴
过廖学章,送《文录》三册,谈久之而归。与张表方、文德彬各送《文录》三册去。
王世杰日记>19370717
七月十七日
日使馆武官某,于今日自持一通告,往递军政部何部长。
意谓中央军队如违反民国廿四年夏间梅津与何部长间之了解(即所谓「何梅协定」,但该通告未用协定字样)而遣送军队及空军入河北时,日方将采取断然处置,其责应由中国负之云云。
盖彼已知中央军到达河北境内。
英使以日方无接受第三国调停之意,向我外部表示不能进行调解;仍劝中国直接再向日方提议双方撤退军队至原驻地。
相关人物:何应钦
林献堂日记>19370717
逗子海水浴 九国条约
今朝首相、外、陆、海、藏[1]五相协议之方针,发动「北支交涉不许迁延,断乎[2]促进之处置决定」。
[3]十六日庐山会议,蒋介石、汪兆铭皆列席,胡适以下数十名之大学教授讨论时局,大多数之强硬主张对日抗战。
支那要请各国政府援用九国条约,此条约於一九二二年二月六日在华盛顿,日、英、米、支、佛、伊、白、和、葡调印。
其内容之四原则:一、支那ノ领土保全;三、机会均等主义之树立;二、基础强固ナル中央政府确立ノ援助;四、他国民ノ权利ヲ侵害スル恐レアル特权获得ノ不容认。
外务省对此见解谓,满洲事变时スチムソン国务长官已言其无效力矣,要请亦无用。
[4]十六日ハル国务长官[5]之声明:一、北支事态希望其不扩大;二、今後纷争若重大恶化,发展至於敌对行为之场合,米国之权利义务当受影响。
午後零时率惠美、成章往逗子。
博正昨日发热已全愈矣。
余与成章泛舟海上,因游泳之人甚夥,兼之风潮甚急,颇为不便,乃上陆。
因不慎,潮击舟,舟冲余腿,虽倒地幸不被舟所压,仅有微伤,休息片刻乃再入浴。
六时余返东京,在大船户塚数百人送补充兵出发。
格鲁日记>19370717
1937年07月17日
下面有个故事可以用来说明当前的情况。某次远东危机期间,有个美国商人问一个久居日本的侨民,危机的根本原因何在,今后又将如何。侨民答道:“不知道。”商人说:“什么,你在这里住了三十五年,竟还会不知道?”老侨民说:“我确实不知道。不过你可以去问问来到此地旅游的人,随便哪个都行。他们会告诉你的。”现在在日本,有很多人坚信,目前这次危机乃是日本人早已策划好了的勾当,他们处心积虑地要夺取华北。他们举了许多证据:近卫内阁上台如此顺利;前一两年各方面的事态已在发展,终于导致最后一击;他们认为苏俄已被内斗削弱,无力干涉;英国在欧洲处境危殆,不能把海军用于远东;日本已与德国达成谅解。凡此种种,虽也言之有理,但我还是必须与那些老侨民持同样态度。我不知道,“去问游客吧”。各种说法全是猜测,我们能做的只是注视事态发展,搜集真情实况,再尽力去分析这些材料。
赫尔先生在华盛顿发表了一篇极好的公开声明。声明完全不偏不倚:它没有指责谁,没有点谁的名,却又明确无误地阐述了我们维护和平的政策、条约的神圣不可侵犯性、修改条约的正当手续、对国际法的尊重,还申明了美国的经济政策以及裁军、与各国合作而又不卷入同盟关系等方针。不论是否于时局有益,发表这种声明远比直接抗议更好,抗议不仅无益,而且会刺激愤怒情绪。日本人不会喜欢这个声明,因为知道是针对他们的,但声明的形式使他们绝对找不到公然发怒的理由。
民国文件目录>19370717
| no | 入藏登錄號 | 卷名 | 檔案系列 | 題名摘要 | 卷件開始日期 | 卷件結束日期 | 數位典藏號 |
|---|---|---|---|---|---|---|---|
| 2143 | 001000006320A | 司法事務 | 國民政府-司法-司法總綱-司法總目 | 軍政部部長何應欽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為青田縣黨委徐品璠捕押案已再令陸軍第十九師師長李覺查辦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101900-00002-013 |
| 1993 | 001000006644A | 經濟措施(七) | 國民政府-經濟-經濟總綱-政策制度 | 鄒琳呈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為請密令鐵道部轉飭京滬路局報運天津青島麵粉暫停運輸以防濟敵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110010-00007-009 |
| 1287 | 001000006960A | 地方機關侵占民產 | 國民政府-交通-公路-糾紛 | 伍愛榮等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湖南省湘潭縣第九區區公所藉修公路侵佔田地勒派捐款懇迅飭令遵守法規以解黎民痛苦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122009-00001-017 |
| 828 | 001000002303A | 二十六年度國家總概算審擬(一) | 國民政府-主計-概算-概算總目 | 國民政府主計處函文官處函檢送二十六年度國家普通歲入歲出總預算案希請查收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21100-00007-024 |
| 12211 | 002000000194A | 籌筆—抗戰時期 (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籌筆-抗戰時期- | 蔣中正電宋子文囑沈光漢來見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10300-00001-020 |
| 12212 | 002000000194A | 籌筆—抗戰時期 (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籌筆-抗戰時期- | 蔣中正電袁守謙以徐會之不適任西安行營政訓主任與康澤商調換人選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10300-00001-021 |
| 29147 | 116000000131A | 全面抗戰事變開始至平津陷落案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電復何應欽前電誦悉 | 1937/07/17 | 1937/07/17 | 116-010101-0116-061 |
| 29148 | 116000000131A | 全面抗戰事變開始至平津陷落案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電復秦德純等前電誦悉 | 1937/07/17 | 1937/07/17 | 116-010101-0116-064 |
| 29149 | 116000000131A | 全面抗戰事變開始至平津陷落案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秦德純等電閻錫山平津方面日軍運補情報 | 1937/07/17 | 1937/07/17 | 116-010101-0116-067 |
| 29150 | 116000000131A | 全面抗戰事變開始至平津陷落案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沈鴻烈電閻錫山青島情況漸見吃緊 | 1937/07/17 | 1937/07/17 | 116-010101-0116-068 |
| 29151 | 116000000131A | 全面抗戰事變開始至平津陷落案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電復傅作義回覆劉汝明電請自行酌辦總期裨益全局 | 1937/07/17 | 1937/07/17 | 116-010101-0116-074 |
| 29152 | 116000000131A | 全面抗戰事變開始至平津陷落案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電復徐永昌和平運動全看對方如事實上可以容忍自身自易運用 | 1937/07/17 | 1937/07/17 | 116-010101-0116-075 |
| 24973 | 001000000230A | 國民大會僑民代表選舉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中央民意代表-代表 |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總事務所關於陳寄虛依法抽籤當選國民大會駐暹總支部代表案奉諭交貴所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11142-00014-043 |
| 24974 | 001000000236A | 國民大會各省市區域代表名冊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中央民意代表-代表 | 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總事務所主任蔣作賓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國民大會山西省區域代表候補人名單名冊呈請鑒核備案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11142-00020-011 |
| 24975 | 001000000236A | 國民大會各省市區域代表名冊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中央民意代表-代表 | 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總事務所主任蔣作賓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國民大會綏遠省區域代表候選人名單名冊呈請鑒核備案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11142-00020-013 |
| 24976 | 001000000286A | 國民大會代表名額分配(六) | 國民政府-總類-中央民意代表-代表 | 林昌熾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為湖南省複選由上層指定請飭注意其為第四區候選人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11142-00070-006 |
| 24977 | 001000000455A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刑事法令 | 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等訓令文官處為公布陸軍兵役懲罰條例及違反兵役法治罪條例令通飭施行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12032-00024-004 |
| 24978 | 001000001040A | 湖南省組織法令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組織法令 | 行政院長蔣中正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湖南省地政局組織章程請鑒核備案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12071-00187-027 |
| 24979 | 001000001204A | 兵工專門學校組織法令案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組織法令 | 行政院長蔣中正呈國民政府為兵工專門學校編制表內警衛排應改為特務排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12071-00351-011 |
| 24980 | 001000001312A | 國民工役法案 | 國民政府-總類-內政法令-內政法令總目 | 國民政府明令公布國民工役法通飭施行訓令直轄各機關知照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12100-00033-005 |
| 24981 | 001000001355A | 縣市參議會組織法及參議員選舉法 | 國民政府-總類-內政法令-地方自治法令 |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委員會秘書處關於立法院修正縣巿自治法暨施行法並縣巿參議會組織法各條文呈請鑒核公布施行案奉批檢送貴處轉陳查核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12120-00002-011 |
| 24982 | 001000001454A | 省市政府地政法令(三) | 國民政府-總類-內政法令-地政法令 | 國民政府指令行政院關於廣東省土地登記施行細則已修正備案並廢止舊法請鑒核案呈件均悉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12150-00010-026 |
| 24983 | 001000001475A | 保甲條例 | 國民政府-總類-內政法令-警政法令 |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秘書處關於立法院修正縣市自治法及其施行法並縣市參議會組織法各條文呈請鑒核分別公布施行案奉批先送中央政治委員會備案再將各法一併檢還過府以憑分別公布施行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12160-00002-024 |
| 24984 | 001000002105A | 各方呈{#蔣中正#}函電(三) | 國民政府-總類-史料管理-先總統蔣公 | 居正電呈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為抵山辱承優遐旋京未及踵辭甚罪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16142-00003-037 |
| 24985 | 001000002127A | {#蔣中正#}行誼 | 國民政府-總類-史料管理-先總統蔣公 | 河北省立工業學院教授孔賜安呈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為天津西報載中日消息多偏袒請中央社派記者赴平津俾外人明真象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16142-00025-007 |
| 5517 | 002000000355A | 革命文獻—盧溝橋事變 | 蔣中正總統文物-革命文獻-抗戰時期- | 蔣中正為盧溝橋事變發表談話昭示中央政府一貫之方針與立場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20300-00001-044 |
| 5518 | 002000000355A | 革命文獻—盧溝橋事變 | 蔣中正總統文物-革命文獻-抗戰時期- | 孔令侃函蔣中正日軍武官喜多誠一表示對此事件極願來牯嶺謁見陳述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20300-00001-045 |
| 5519 | 002000000355A | 革命文獻—盧溝橋事變 | 蔣中正總統文物-革命文獻-抗戰時期- | 蔣中正電周至柔速帶作戰計畫飛廬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20300-00001-046 |
| 5520 | 002000000355A | 革命文獻—盧溝橋事變 | 蔣中正總統文物-革命文獻-抗戰時期- | 蔣中正電宋哲元等日本不重信義一切條約皆不足為憑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20300-00001-047 |
| 3074 | 001000003811A | 積勞病故褒卹案(三) |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及考試院關於黃慕松子女教養費撫卹金案奉諭交行政院核議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36000-00029-030 |
| 2132 | 001000004154A | 五屆三中全會決議充實國防促進救國大計確定和平統一 | 國民政府-行政(秘書與總務)-施政計劃-施政計劃總目 | 軍事委員會據軍政部呈復經已奉行潘公展提議請確定鞏固和平統一之步驟及馮玉祥等提議救國大計各案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41000-00007-011 |
| 2133 | 001000004154A | 五屆三中全會決議充實國防促進救國大計確定和平統一 | 國民政府-行政(秘書與總務)-施政計劃-施政計劃總目 |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中央政治委員會秘書處有關軍事委員會呈稱據軍政部呈為奉令遵就提議事項將本部已經奉行及正在辦理各情形等呈報奉批分函中央執行委員會中央政治委員會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41000-00007-020 |
| 3860 | 001000004543A | 內政報告 | 國民政府-內政-內政總綱-報告 | 浙江省政府主席朱家驊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為當隨時注意全省秩序與沿海防務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50040-00003-025 |
| 984 | 002000000004P | 領袖照片資料輯集 (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照片-主題-總類 | 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在廬山訓練團報告盧溝橋事變並重申最後關頭的解釋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50101-00004-140 |
| 3930 | 001000005085A | 日本政情(二) | 國民政府-外交-國際政治-政情 | 劉健群呈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請核閱擬復北平市長秦德純來電復電稿意旨為此次盧溝橋事變交涉不可留日方二次開釁口實及仍不宜有傷體面免中央地方同受全國責難等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60120-00003-012 |
| 5287 | 002000003318A | 二十六年七月份事略稿本 | 蔣中正總統文物-文物圖書-稿本(一)- | {#蔣中正#}上午出席廬山第二次共同談話會講題為對日一貫的方針和立場,下午修正建國運動方案,電召航空委員會主任{#周至柔#}速帶空軍作戰計畫飛蘆呈閱,電天津冀察綏靖主任{#宋哲元#}北平市長{#秦德純#}上海一二八之戰開戰前已簽訂和約日軍仍向滬軍進攻特貢參考勿受其欺為要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60100-00260-017 |
| 3837 | 001000005556A | 軍事考察報告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國防總綱-報告 | 歐陽格電呈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為遠航自由中國艦長陳立芬抵新加坡情形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70004-00009-005 |
| 3838 | 001000005600A | 日本侵華情報(四)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國際軍事-敵國軍事侵華 | 何廉電呈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為蔣廷黻來電對盧溝橋事件蘇俄是否調停之態度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70550-00009-019 |
| 3839 | 001000005697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二)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及軍事委員會為旅菲太原堂等原電三件電請對日宣戰各案彙交行政院及軍委會請查照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72470-00004-020 |
| 3840 | 001000005697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二)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蕭佛成電國民政府委員會為蘆溝橋事冀察委員會秉中央意旨辦理不得接受日方任何條件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72470-00004-042 |
| 3841 | 001000005697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二)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江蘇省合作協會電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等為強敵壓境舉國同憤懇迅調大軍北上抗敵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72470-00004-045 |
| 3842 | 001000005697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二)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福建涵江商會黃涵生電國民政府為日寇犯蘆溝橋和平絕望懇即日下令征討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72470-00004-046 |
| 3843 | 001000005697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二)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瀧海鐵道工會電國民政府為日本侵吞華北請抗戰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72470-00004-047 |
| 3844 | 001000005697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二)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甘肅拉卜愣保安司令率十餘萬藏民電國民政府為蘆溝橋事件無端挑釁消息傳來群情憤慨懇即明令出師復興民族還我河山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72470-00004-048 |
| 3845 | 001000005697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二)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河北省保定院校館聯合會電國民政府為現華北危急請速派大軍抗敵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72470-00004-049 |
| 3846 | 001000005697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二)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南開大學學生會電國民政府為日軍深入華北請早定大計決心禦侮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72470-00004-050 |
| 3847 | 001000005697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二)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新嘉坡中華總商會電國民政府為強鄰侵凌華北全僑憤激乞嚴厲對付海外全僑誓為後盾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72470-00004-051 |
| 3848 | 001000005697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二)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抗日救國會電國民政府為日寇起釁重侵華北請立刻總動員抗戰僑等誓為後盾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72470-00004-052 |
| 3849 | 001000005697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二)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安徽省會記者公會等電國民政府為蘆溝橋事件日方藉故挑釁懇中央迅調師旅自衛抗戰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72470-00004-053 |
| 3850 | 001000005698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三)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中國國民黨廣西省黨部電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日寇陸空並進威脅平津請速決大計發動抗戰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72470-00005-001 |
| 3851 | 001000005698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三)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廣西省學生抗日救國聯合會電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等為日寇進攻蘆溝橋事態嚴重立即出兵援助抗戰收復失地保衛平津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72470-00005-002 |
| 3852 | 001000005698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三)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江西臨川各界統一救國大同盟電日寇肆侵得寸進尺請明令出師抗禦復我河山本同盟捐款慰勞抗戰將士全縣民眾誓為後盾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72470-00005-003 |
| 3853 | 001000005698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三)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李濟琛等電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等為日寇在蘆溝橋侵華北中央抗敵大計若決動員全國願獻微軀急赴國難以供驅策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72470-00005-058 |
| 1358 | 001000006067A | 中美借款洽訂(一) | 國民政府-財政-外債-合約、協定 | 孔祥熙電呈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為五千萬美金貨品信用貸款美總統已批准嗣後事宜由李國欽代表磋商 | 1937/07/17 | 1937/07/17 | 001-088201-00006-003 |
| 48451 | 002000001669A | 一般資料—民國二十六年 (五)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檔案-一般資料- | 商震電蔣中正請派大員及宋哲元信仰之人到津鼓其決心免入歧途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80200-00280-008 |
| 48452 | 002000001882A | 一般資料—呈表彙集 (六十六)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檔案-一般資料- | 錢大鈞呈蔣中正日華南警戒艦隊對廈門總領事及武官令日僑速作撤退準備迅組軍用偵探以鼓浪嶼為軍事根據地等情報日報表等二則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80200-00493-038 |
| 12228 | 002000002087A | 積極治邊 (五)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國家建設 | 賀耀組電蔣中正稱堯樂博士於南疆仍負聲望擬請予該員軍事委員或新邊司令命名義俾得收攬民心加強統一以備異時之用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102-00016-025 |
| 12229 | 002000002109A | 盧溝禦侮 (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沈鴻烈電蔣中正陳述告川樾茂日本駐青島陸軍武官機關違反條約中國政府難以承認及對於盧溝橋事件的和戰操之日本決定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105-00001-249 |
| 12230 | 002000002109A | 盧溝禦侮 (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程潛電蔣中正據報日本政府下令動員軍隊向中國出發並暫緩六月底退伍兵員及日本擬在上海南京擾亂治安藉機擴大事態希令該地軍警機關嚴加防範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105-00001-269 |
| 12231 | 002000002109A | 盧溝禦侮 (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蔣堅忍電蔣中正據報日本對第二十九軍進行分化工作及吳佩孚舊部活動甚力與齊燮元來天津與日本進行交涉及張自忠建議中央派專員駐天津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105-00001-273 |
| 12232 | 002000002109A | 盧溝禦侮 (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戴笠電蔣中正據報日本早已決定華北增兵計劃但因盧溝橋事件促起配置未妥故示緩和及其進兵路線內容並擬利用僑民擾亂治安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105-00001-274 |
| 12233 | 002000002109A | 盧溝禦侮 (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戴笠電蔣中正盧溝橋事件發生後青島市中日雙方均積極準備及據青島港務局謂有日商輪載日陸軍停勞山海面擬將登陸現已派小輪前往偵探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105-00001-275 |
| 12234 | 002000002109A | 盧溝禦侮 (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戴笠電蔣中正據報青島日僑民團青年會在鄉軍人會等武裝團體聯合組織特務團並由谷萩那華雄任團長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105-00001-276 |
| 12235 | 002000002110A | 盧溝禦侮 (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夏楚中電蔣中正日界軍艦時向江面游動各通衢屋頂均架輕重武器請派戰車防禦砲等來漢值以應變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105-00002-068 |
| 12236 | 002000002110A | 盧溝禦侮 (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許世英電蔣中正遵諭當晚乘克里夫蘭總統號啟程返任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105-00002-070 |
| 12237 | 002000002110A | 盧溝禦侮 (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蔣中正電宋哲元等建議參考上海一二八淞滬協定日方背信進攻滬軍之經驗切勿再受敵欺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105-00002-191 |
| 12238 | 002000002110A | 盧溝禦侮 (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蔣中正電宋哲元等建議參考上海一二八淞滬協定日方背信進攻滬軍之經驗切勿再受敵欺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105-00002-240 |
| 12239 | 002000002111A | 盧溝禦侮 (三)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顧祝同電蔣中正查劉湘通電各省委座主張倡共同禦侮並遵辦整軍方案可顯效誠已較前佳當可出兵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105-00003-490 |
| 12240 | 002000002111A | 盧溝禦侮 (三)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宋子文電蔣中正現粵十九路軍舊幹部登記者已達千餘人惟日焰方張請示可否即召蔡廷鍇回國以效馳驅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105-00003-491 |
| 12241 | 002000002111A | 盧溝禦侮 (三)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熊斌電蔣中正查十七日順義昌平各到日軍百餘人並有載防禦工作器具汽車構築工事等情另聞豐台通州各有日兵千餘名等日軍情形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105-00003-505 |
| 12242 | 002000002111A | 盧溝禦侮 (三)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秦德純馮治安電蔣中正馮玉祥天津續到日軍兵車多載軍用品並有千名沿平津大道向通縣行進另包悅卿部一部開沽源大果府等情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105-00003-508 |
| 12243 | 002000002111A | 盧溝禦侮 (三)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商震電蔣中正天津形勢惡劣前途可慮及宋哲元部駐紮情形與對中央暨日方態度等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105-00003-560 |
| 12244 | 002000002111A | 盧溝禦侮 (三)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方覺慧電蔣中正聞宋哲元允考慮妥協日方所提雙方退回原防另組保安隊維持中間地帶及保持冀東獨立等條件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105-00003-561 |
| 12245 | 002000002112A | 盧溝禦侮 (四)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貴陽界商會同業公會電蔣中正請即日宣布率領全國人民抗爭到底同人等誓為後盾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105-00004-023 |
| 12246 | 002000002112A | 盧溝禦侮 (四)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顧祝同電蔣中正據劉航琛稱劉湘統率指揮川軍遵令抗日及擬東下聽候指示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105-00004-082 |
| 12247 | 002000002112A | 盧溝禦侮 (四)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安慶各界抗敵後援會電中央執行委員會軍委會請迅檄大軍指日北上全皖同胞誓為後盾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105-00004-550 |
| 12248 | 002000002124A | 領袖指示補編 (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領袖指示 | 蔣中正電宋哲元秦德純日方以全力威脅地方簽訂協定旨在其大軍調集後再提其所謂四原則八要項之政治條件必另有文章務須特別注意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106-00001-223 |
| 12249 | 002000002135A | 領袖指示補編 (十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領袖指示 | 蔣中正電徐永昌頃電劉峙商震應速抽調三十二軍於河北境內之四團兵力星夜趕程集中石家莊待命希查照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106-00012-037 |
| 12250 | 002000002135A | 領袖指示補編 (十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領袖指示 | 蔣中正電徐永昌已令孫連仲龐炳勳等部歸冀察綏靖主任宋哲元指揮並派熊斌駐保定聯絡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106-00012-088 |
| 12251 | 002000002135A | 領袖指示補編 (十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領袖指示 | 王寵惠電蔣中正自盧溝橋事件發生後凡外交部軍情迭經摘要電駐美大使館及其他使館此後自仍當注意遵辦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106-00012-159 |
| 12252 | 002000002135A | 領袖指示補編 (十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領袖指示 | 徐堪電蔣中正遵令關務署密飭各海關切實遵辦並派稅務司白禮查飛津面告一切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106-00012-217 |
| 6707 | 002000002178A | 卵翼傀儡 (三)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日寇侵略-日寇侵略 | 戴笠電蔣中正稱查漢奸潘毓桂白堅武等在盧溝橋事變後調往豐臺破壞後方工作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200-00021-160 |
| 46309 | 002000002257A | 挑撥寧漢分裂 (三)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徐永昌電蔣中正據顧祝同轉據郭汝棟電稱李濟琛組織偽中華民族革命同盟軍等其對黔邊負責者為鄧振銓似以偽同盟軍第二路總指揮等名義設立機關已飭屬暗防密緝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300-00003-326 |
| 46310 | 002000002392A | 武裝叛國 (一一五)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衛立煌電蔣中正偽特務團南竄岡麻毗境何馮王等師各一部仍窮追中又偽二四四團殘匪經第十一路追剿南竄麻北得勝山仍跟進中等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300-00138-080 |
| 46311 | 002000002393A | 武裝叛國 (一一六)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蔣中正電徐永昌據劉興電稱湘鄂贛邊區赤化為全國之冠人民思想與人心亟待挽救請商中央黨部酌派同志及經費擇該區適當地點仿南昌感化院籌設一所等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300-00139-036 |
| 46312 | 002000002393A | 武裝叛國 (一一六)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徐源泉電蔣中正川東鄂西湘西黔東各區股匪次第肅清僅餘黔匪龍萬章吳長明石忠輝等股又川匪伍南卿危害邊境已飭羅啟疆陶柳山等派隊會剿招撫以期徹底肅清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300-00139-113 |
| 46313 | 002000002393A | 武裝叛國 (一一六)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蔣鼎文電蔣中正據報匪首黃立貴已被當場擊斃並將其首級割下經督剿員張燕珍證明確實無訛等現已飭將有功官兵報署呈請核獎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300-00139-114 |
| 46314 | 002000002467A | 抗命禍國苛擾殃民—抗戰時期 (十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宋希濂電蔣中正西安市反動刊物種類繁多並據報共黨在延安所設抗日軍政大學將更加擴充中小學未畢業者亦予收錄誘致青年培植實力殊堪隱憂應即飭其剋日停止 | 1937/07/17 | 1937/07/17 | 002-090300-00213-124 |
| 4484 | 008000000011A | 石叟叢書-言論第七集 | 陳誠副總統文物-文件-石叟叢書-言論 | 幹部與全民對於國家總動員之認識及任務講評:在廬山暑期訓練團降旗後講 | 1937/07/17 | 1937/07/17 | 008-010102-00007-006 |
| 4485 | 008000000923A | 陳誠訓詞集—民國二十六年 | 陳誠副總統文物-文件-專著與講詞-講詞言論訓詞政論 | 陳誠在廬山暑期訓練團降旗後講話:幹部與全民對於國家總動員之認識及任務講評 | 1937/07/17 | 1937/07/17 | 008-010301-00046-009 |
| 4486 | 008000000932A | 幹部與全民對於國家總動員之認識及任務講評 | 陳誠副總統文物-文件-專著與講詞-講詞言論訓詞政論 | 陳誠在廬山暑期訓練團降旗後講詞:幹部與全民對於國家總動員之認識及任務講評 | 1937/07/17 | 1937/07/17 | 008-010301-00144-001 |
| 4487 | 008000001004A | 陳誠九一八以來抗敵救國言論集 | 陳誠副總統文物-文件-專著與講詞-講詞言論訓詞政論 | 九一八以來抗敵救國言論集:關於全民動員幹部與全民對於國家總動員之認識及任務講評 | 1937/07/17 | 1937/07/17 | 008-010301-00063-012 |
| 4488 | 008000001372A | 陳誠言論集—民國二十六年(四) | 陳誠副總統文物-文件-專著與講詞-講詞言論訓詞政論 | 陳誠在廬山暑期訓練團降旗後講詞:幹部與全民對於國家總動員之認識及任務講評等則 | 1937/07/17 | 1937/07/17 | 008-010301-00014-019 |
| 2468 | 020000036784A | 阿富汗與我國訂約(九) | 外交部-國家檔案分類表-外交- | 關于中阿訂約事 | 1937/07/17 | 1937/07/17 | 020-990600-2288 |
| 2469 | 020000038434A | 禁演賽金花話劇北京警報影片(一) | 外交部-國家檔案分類表-教育(文化)- | 德國攝製北京警報影片彼方堅拒禁映事 | 1937/07/17 | 1937/07/17 | 020-990900-0113 |
| 722 | 127000001642A | 軍事-日軍動態(3) | 抗戰史料 | 1937/07/17 | 1937/07/19 | ||
| 3854 | 001000005698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三)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日寇威脅平津侵犯盧溝橋、謀占華北各方籲請政府速下令抗日 | 1937/07/17 | 1937/07/26 | 001-072470-00005-000 |
| 281 | 014000000969A | 湖北省政府工作計畫案(一) | 行政院-內政-計畫及報告- | 湖北省政府呈行政院奉令頒二十六年度行政計劃之分月工作進度預定表式遵經查填呈復鑒核,湖北省政府呈行政院教育部案呈奉核示關於二十六年度行政計劃教育部分一案祈鑒核轉呈等情呈祈鑒核,湖北省政府呈行政院奉令核示本府二十六年度行政計劃關于民政及統計事項呈復鑒核 | 1937/07/17 | 1938/05/12 | 014-010200-01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