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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19370715
上一日:19370714-年月日
下一日:19370716-年月日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9370715
7,15(六,八)
甲、日本开地方长官紧急会议,首相近卫、陆相杉山讲演,力诋中国。
乙、日本陆军省发表公报,决定从日本内地派遣部队前往华北,自山海关西开兵车仍不绝。
丙、何应钦电宋哲元日军计划先消灭南苑我军,望切注意。
丁、齐燮元、张自忠、陈觉生、张允荣仍在津进行谈判,日军司令香月晤宋哲元。
戊、驻日代办杨云竹访日外省,盼川越到南京谈判。
己、英大使许阁森到京晤王宠惠,询华北近况。
庚、中国共产党公布「国共合作宣言」宣布取消苏维埃政府,成立「陕甘宁三省边区政府」。
相关人物:王宠惠 何应钦 宋哲元 张允荣 张自忠 齐燮元 杉山元 Hughe Knatchbull-Hugessen 近卫文麿 川越茂 陈觉生 香月清司 杨云竹
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370715
7月15日
国民政府驳斥日陆军省为卢沟桥事件所发之谰言称:“日本陆军当局所谓国府假日军之手,以淘汰中央军直系以外之军队,尤为毫无根据,挑拨离间之词,不值识者一笑。”
△ 外交部向日本大使馆提出书面抗议,指斥日方违反事实之来文,意在力图免除其一切应负之责任;同时还提出日军强扣北宁铁路车辆运兵输械,“显系有意扩大事态,分割中国主权,兹特一并严重抗议”。
△ 驻日大使馆杨竹云代办访日本外务省,希望川樾至南京谈判。
△ 何应钦密电宋哲元称,日本重开谈判,实为等待增援完竣,然后发动,以驱第二十九军于河北省境外。“查日人效‘一二八’故事,先行缓兵,俟援军到达,即不顾信义,希图我二十九军一网打尽,形势显然,最为可虑。望即切实注意,计划应付为祷”。次日,宋哲元复电何应钦称:“电示各节,倘不幸而真成事实,则是现在已陷绝境,应请中央作第二步准备,以待非常之变。”
△ 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哲元派戈定远抵南京,转赴庐山晋谒蒋介石,代宋哲元报告华北情况,并请示机宜。
△ 秦德纯、冯治安电复第二十九军驻南京代表李世军称:“我方提出此后日方不得夜间演习。经商定后,双方即从事撤退。但迄今我方已将部队撤退原地,而彼尚未撤退。天津方面先后开到兵车15列,今日由天津沿平津大道有日步、炮兵约2000余名西来,又平郊不时有其小部队出发,以上是最近情形。至京、沪所传种种,不足置信。”
△ 齐燮元、张自忠、陈觉生、张允荣仍在天津与日军进行谈判;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官香月清司晤宋哲元。
△ 驻日大使许世英返任。
△ 晚9时,军政部举行卢沟桥事件第五次会报会,何应钦主持会议,除第四次会报出席人员外,有军委会委员长西安行营主任蒋鼎文、宪兵司令谷正伦、航空学校教育长黄镇球与张治中。会议讨论防空计划,各地防空处及监视所,应速令成立;首都防空司令部秘密成立,谷正伦兼任防空司令;阎锡山同意在太原设航空根据地。
△ 国民政府颁布《陆军兵役惩罚条例》,凡八条,《违反兵役法治罪条例》,凡11条。
△ 国民政府修正公布《妨害国币惩治暂行条例》,凡八条。
△ 立法院修正通过《妨害国币惩治暂行条例》,凡八条,修正要点:一、凡私运或私毁铜币出口者,分别情节,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并科罚金;二、凡伪造币券者,分别情节,处以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并科罚金。
△ 中共中央向中国国民党中央提交《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提出实现国共合作与全国大团结的三项基本政治纲领:一、争取中华民族之独立、自由与解放,首先须切实的迅速的准备与发动民族革命抗战,以收复失地和恢复领土、主权之完整。二、实现民权政治,召开国民大会,以制定宪法与规定救国方针。三、实现中国人民之幸福与愉快的生活,首先须切实救济灾荒,安定民生,发展国防经济,解除人民痛苦与改善人民生活。为表示实现国共合作的诚意,中共中央再次郑重向全国宣布:一、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为中国今日之必需,本党愿为其彻底实现而奋斗。二、取消一切推翻国民党政权的暴动政策及赤化运动,停止以暴力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三、取消现在的苏维埃政府,实行民权政治,以期全国政权之统一。四、取消红军名义及番号,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受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之统辖,并待命出动,担任抗日前线之职责。
△ 参加庐山谈话会之王云五、左舜生、黄炎培、张君劢、曾琦等32人,电冀察政务委员会宋哲元、秦德纯等称:“报载公训将士‘华北即吾军坟墓’,壮哉此言,闻者激奋。燕赵几千里河山,旧都七百年文物,平津四百万人民,共亡共存,千钧一发,夙钦大勇,宁建奇功,凡我同仁,愿为后盾。”
△ 中共中央发布《关于组织抗日统一战线扩大救亡运动给各地党部的指示》,指示各地党组织迅速切实组织抗日统一战线,扩大救亡运动,对国民党每一抗战步骤,应采取欢迎与赞助的态度,对各界中的纠纷,共产党员应以调停人之资格出任和解。
△ 毛泽东致函阎锡山称:“关于坚决抗战之方针及达到任务之方法问题,红军开赴前线协同作战问题,特派周小舟同志晋谒。”
△ 周恩来就红军改编后各师直属行营事,致函蒋介石称:“此与来(周恩来)上次在庐(庐山)所面聆及归陕向党中诸同志所面告者出入甚大,不仅事难做通,且使来一再失信于党中同志,恐碍此后各事之进行。”
△ 宋哲元电复全国各报馆、各界同胞、海外侨胞称,卢沟桥事件后,“各方盛意,虽甚殷感,而捐款概不敢受,倘将来国际大战发生,全国动员,牺牲巨大之时,再由国家统筹,同胞捐助,未为晚也”。
△ 北京大学全体教职员致电宋哲元称,希其“砥柱中流,力排浮议,勿失寸土,勿求苟安,为民族求正气,为我公保令名”。
△ 平、津各高等院校校长对外间谣传有所疑虑,特询问宋哲元;宋氏答称:“绝未与日方签订任何协定。”
△ 暑假留南京各校学生通电全国称:“我们忍辱负重已经六年了,现在不能再失去寸土寸地,我们要做政府坚强后盾。”
△ 西北青年救国联合会发出《紧急动员通告》,号召全体会员:“紧急的动员起来,为保卫平津、华北,驱逐日寇而流最后的一滴血!”又通电全国青年,呼吁“立即实现全国抗日青年的救国大联合”。
△ 汉口市商会致电全国各省、市商会,表示“宁为玉碎,毋为瓦全”,愿“作弦高之犒劳,效卜式之输财,各尽其力之所及,共赴国难”。
△ 北平各大学教授李书华等赴天津谒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哲元,探询时局真相。宋哲元称:“和平谈判尚在进行,但绝不丧权辱国,本人不久即返北平。”
△ 中、英商订无线电通话合同,每日通话展为三小时。
△ 驻法大使顾维钧拜会法国外长,寻求解决中日冲突门径。法国外长答以希由英、法、美联合向中、日劝告,以援引《九国公约》与美国一致进行为宜;至于诉诸国联,法国外长以为不易见效。
△ 驻苏大使蒋廷黻拜会苏联外交人民委员李维诺夫,探询苏联在中日冲突中所持态度。李维诺夫称,中国“对鲍格罗莫夫建议淡然处之,已铸成大错;使中、苏关系密切,则日本将有所顾忌”。
△ 中国教育学术团体联合办事处电世界教育会议会长孟禄博士称,以本届世界教育会议已允准伪满洲国代表参加,“我国决不参加本届会议”。
△ 英驻华大使许阁森抵南京,邀请日本临时代理大使(代办)日高,询问中日两军在华北冲突原因及其后情形,以探询日方意见,英国准备进行调停。同日,许阁森晤王宠惠,询问华北近况。
△ 日本华北驻屯军制定作战计划,分两期进行。第一期作战,主要在于一举击败北平西部的第三十七师,将其扫荡至永定河以南。根据情况对在南苑的第三十八师一并攻击之。在此期间,可由第二十师团作好准备,随时将第一三二师击溃。会战前,先以航空主力集中轰炸西苑、八宝山、北苑、长辛店、南苑。第二期作战,预期以现有兵力进入保定、任丘一线。在增加兵力以后进入石家庄—德县一线,同中央军决战。
△ 日军在平、津地区已逾二万,有飞机百架。天津东局子惠通机场,共停日机40架。
△ 日军强占北宁路天津总站及东车站、车厂、货场,并构筑防御工事。
△ 日本政府召集地方长官会议,首相、外相、藏相致训词,要求地方长官了解出兵华北之意义,“使帝国之立场贯彻于国民间,官民协力,努力收真正举国一致之实”。
△ 日军部下令派遣七个野战高射炮队及大量通讯兵、运输兵、兵工、医疗等部队至华北,作为华北驻屯军直辖部队及兵站部队。
△ 是日至17日,日本参谋本部作《形势判断》,制订《对华作战纲要》与《在华北使用兵力时对华战争指导纲要》,扬言“迅速收拾时局,下最大决心的时机已经到来”,准备在两个月内讨伐第二十九军;如发展为全面战争,预定在三四个月内消灭中国的中央政权。
△ 日本陆军省发表公报称,“鉴于华北情势严重,决定从日本内地派遣一部分部队前往华北”。是日晚,日陆军省决定自日本国内派遣五个师团约10万人至华北,预定先占领永定河以东的平、津地区,然后推进到保定、任丘一线,最后与我军决战于石家庄、德州之间。
△ 日本政府近扣留商轮31艘,装运大批军队、军火前来中国;已奉令开拔者有第五、六、十、十二、十六共五个师团,约10万人。其中除两个师团已指定开至平、津外,其余三个师团暂开朝鲜待命。
△ 日本台湾总督小林济造强迫解散“台湾地方自治联盟”,禁止台湾民众进行政治活动。
77事变前后大事记>19370715
1937年07月15日
中共将《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送交国民党。
西北青年救国联合会为卢沟桥事件致电全国青年,号召全国青年奋起抗战。
八路军简史>19370715
15日
中共代表将《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交给国民党中央。宣言提出争取中华民族的独立自由与解放、实现民权政治、改善人民生活等3项奋斗总目标;声明中共愿为实现孙中山的三民主义而奋斗,取消推翻国民党政权的暴动政策,取消苏维埃政府,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并待命出动。
新四军征战日志>19370715
1937年07月15日
中共中央代表周恩来将《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交给蒋介石。
“宣言”提出三条基本政治主张:
“一、争取中华民族之独立自由与解放。首先须切实地迅速地准备与发动民族革命抗战,以收复失地和恢复领土主权之完整。
二、实现民权政治,召开国民大会,以制定宪法与规定救国方针。
三、实现中国人民之幸福与愉快的生活。首先须切实救济灾荒,安定民生,发展国防经济,解除人民痛苦与改善人民生活。”
井重申四项保证:
“一、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为中国今日之必需,本党愿为其彻底的实现而奋斗。
二、取消一切推翻国民党政权的暴动政策及赤化运动,停止以累力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
三、取消现在的苏维埃政府,实行民权政治,以期全国政权之统一。
四、取消红军名义及番号,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受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之统辖,并待命出动,担任抗日前线之职责。”
红28军政治委员髙敬亭从鄂东到皖西岳西县南田村,与中共皖鄂特委书记何耀榜会合,看到丁姜术堂从西安带回的中共中央有关国共合作的文件,即召开干部会议,商讨同国民党谈判事宜。
15日,髙敬亭致函国民党鄂豫皖边督办公署主任卫立煌,建议停战谈判,共同抗日。
第二战区大事记>19370715
1937年07月15日
二战区
阎主任令绥境各工作部队特别严防并星夜赶筑工事。
国内
敌第五师团步炮兵万五千人抵秦皇岛。
日伪统治东北时期大事记>19370715
07月15日
中共中央将“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送交国民党。
△ 伪满公布所谓“恩赦诏书”。
陸海軍関係年表>19370715
7月15日
【国内情勢/陸海軍関係】
国内情勢
日本郵船、東航世界一籌航路開設
(第一船:赤木丸)
陆海军年表>19370715
1937年07月15日
下达临时航空兵团的编成及其集中【南满】的大命。
中国驻屯军策订作战计划。
毛泽东年谱>19370715
7月15日
致电中国工农红军前敌总指挥部总指挥彭德怀、总政治委员任弼时、政治部主任杨尚昆、副主任邓小平:红军政治工作决定依目前情况须加修改,为着直接对日抗战的政治工作,望迅即重新起草。根据这一电报精神,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于一九三七年八月一日作出《关于新阶段的部队政治工作的决定》。决定指出:由于国内和平的实现,更由于华北事件加速了对日抗战的爆发,使红军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这一新阶段中,部队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第一,一切工作为着积蓄与加强抗战的力量,保证抗战的胜利;第二,保证党在红军中的绝对领导,依靠于党的领导的加强,保持红军的光荣传统,巩固与提高部队的战斗力;第三,提高部队的军事技术和战术,提高指战员的政治文化水平,迅速走上正规化的道路,并造就大批新的干部,使之适应于对日作战的需要。
同日
致信阎锡山〔13〕:“关于坚决抗战之方针及达到任务之方法问题,红军开赴前线协同作战问题,特派周小舟〔14〕同志晋谒,乞予接见并赐指示是祷。”
〔13〕阎锡山,字百川,当时任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副委员长兼太原绥靖公署主任。1937年8月又任国民党军第二战区司令长官。
〔14〕周小舟,当时任毛泽东的秘书,受中共中央派遣在山西进行统一战线工作。
林彪年谱增补>19370715
1937年07月15日
中国共产党向国民党提交了《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重申共产党和红军愿在争取中华民族的独立与解放、实行民主政治、改善人民生活等三项总目标下,取消推翻国民党政权的暴动政策,撤消苏维埃政府,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并待命出征。
贺龙年谱>19370715
1937年07月15日
中共中央将《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交付国民党中央。
陈伯钧日记>19370715
1937年07月15日
雨,阴。
驻军流曲镇。
上午,一面督促造表,报告射击成绩,一面起草四、五.六月的工作总结。
因为帅科长只说到一般的工作,中心问题尚未突出,加之修改不易,所以只好出此一途,以资补救。
下午读完关于十年来的共产党一文。
晚读《政治经济学讲话》第七章(工资)。
竺可桢日记>19370715
7月15日 星期四 (枯岭)上午昙下午微雨
晨六点起。上午八点偕叔永至枯岭市中打一旅行电与侠魂,每字价四分。至商务购图-张。别叔永后至大林路二十七号雨岩处,渠于前日因华北事情紧张,故已下山。遇硕民、德寅、硕德、五姊及叔陶等,谈至十一点。由硕民、德寅送至医生洼。至新二号晤马寅初,谈一刻即回寓。
午后至枯岭庐山管理局晤谭翼之(名炳训11),邀同至枯牛岭山上看新筑之警火楼,并作气象台之用。据云建筑费仅一千数百元,全系石筑,下月可竣工。仪器由气象研究所赠送,测候生由所中派遣,月薪四十元,拟于下月中即派遣来此。下山后至云天旅馆相近土坝岭二号晤李宜之。途遇章元善,偕访宜之,知其患盲肠炎,今晨九点复发,故明日须乘飞机赴南京中央医院待割。偕元善回至九十四号仙岩旅馆,并至美国学校与章之汶等谈。在寓晚膳时适下雨,九点雨停。元善返寓。十点睡。
寄 侠电又函一通
夏鼐日记>19370715
7月15—17日 星期四—六
日本出兵华北的消息,此间报纸上已大登特登出来,中日的冲突,似乎不能避免,远居异国的人,一天天焦急地等候故国的消息,不知道这垂危的祖国,说不定什么时候断气,每天看三次报(晨报、午报、晚报),还感觉不满足,晚间还听无线电报告新闻,虽然每天咬着牙关去读死书,布雷斯特德《埃及的古代史料》,Petrie,History of Egypt [皮特里:《埃及历史》],仍然不生效力,看得既慢,又看不进去,精神真是苦痛。
张宗和日记>19370715
1937年07月15日
木。
早上在家写日记。
爸爸来说起学校的事,看我们进行的不很迅速,很着急。
其实暑期中,也就是没有什么事儿,除了招考和请教员之外。
晚上和大姐上观前去拿昨晚订的鞋子,陪大姐买了不少东西。
蒋中正大事长编>19370715
十五日
接宋哲元主任来电有放弃天津之表示,蒋中正电复严令制止,电云:「天津绝对不可放弃,务望集结兵力应战。」
电示济南韩复榘主席、青岛沈鸿烈市长,以日本第五,第十两师团,已准备待发,其目的地必在青岛、济南,务望从速准备。
孔祥熙特使由美赴欧,奉命进行争取军经援助。
是日
「中共」竟于此国难正亟之际,公然成立其所谓「陜甘宁边区」,拥兵割据。并发表所谓「团结御侮宣言」,实则暗怀鬼胎,藉此哄骗中外。
日本陆军省发表公报,决定从日本内地派遣部队前往华北,自山海关西开之兵车仍络绎不绝。
相关人物:孔祥熙 宋哲元 韩复榘 沈鸿烈
出处:卷4上 77-78页
蒋中正日记>19370715
07月15日
星期四 气候晴
雪耻
致中和,天地位也,万物育也。
预定
一、发黄实款。
二、召集太平洋会议之时间已到否。
三、运送炮兵。
四、民制防毒面具。
五、不得埋没专家。
六、派鲁部队。
七、要击炮位置。
八、问秦岛海关消息与组织。
九、冀东保安队之运用。
注意
一、宋明轩为其个人计,亦无屈伏之理。
二、宋如屈伏,则看其程度如何。
三、倭寇第五师在秦岛集中,则其十二师亦必用于平津,而无在青岛进发部队,其仍为局部动作也。
本日批阅各方情报,亲审纱布交所案,会客宴会,访汪。
审察局势,英、美对中、倭两国各别提出劝告,而不连合一致,减少力量。
手拟对英覆文稿。
接明轩电,有放弃天津之意,严令制止,岂其己允倭寇退出天津乎。可疑之至。
陈克文日记>19370715
1937年07月15日
星期四
代表何处长赴中央党部,参加国际宣传委员会全体紧急会议。时间过去已久,正主席邵力子尚在牯岭未回,副主席王宠惠亦未到,重要脚色只何应钦部长一人到来,但不久便走了。后来陆续到十人左右,最重要的算外交部情报司长和中央通讯社社长两人。席中并无正式讨论,随便谈谈。有人提议组织联合办事处,以应付目前紧急事变,算是最重要的提案。有些人觉得此组织实不必要,但又碍于提议人的面子,故结果定每日到外交部交换情报,算为折衷办法。谈话中中央通讯社社长忽然问情报司长“你们的部长睡醒了没有”。情报司长不答,相视而笑,少顷才言:“他真无法振作起来!不仅如此,他还是以大法官的态度处理外交呀,我们把对外宣传的文稿给他看,他看见‘日军实弹演习’的句子,便问有无证据,说没有,‘没有证据那能说出去’,提笔勾去。”
阎锡山日记>19370715
七月十五日
有用的身心不可作无益的消耗。
徐永昌日记>19370715
七月十五日
七月十五日
早接阎先生电,一谓冀察中心约分和战两派,一谓我军集中部队务求迅速,以期眼下不吃亏,藉易善後。
昨夜散会在一时以後,今日疲乏甚,到会与高子英、陈崇岳各一函,午後偕西等看电影。
(乞丐皇帝) 九时何宅开会,除分配高射炮,无甚事。
昨、今两日,最高为八十一二度,最低为七十六度。
王世杰日记>19370715
七月十五日
近日事杂,复因行政院于暑期移牯岭办公,兼办学校教职员训练,遂致笔记又搁置垂一月。
殊自恨无恒。
余于六月卅日离京,七月一日抵牯。
时正召集全国中等学校校长、训育主任及各县教育局长科长等计千余人,在牯岭山中新筑之「传习学舍」开始受训。
余于七月四日为讲国防教育计画。
蒋院长旋亦出席讲演数次。
此种训练,于军事训练及诸种劳作与升旗、降旗诸事甚重视,意在使参加之人,受刻苦耐劳与整齐严肃之训练。
惟时间甚短,而担任讲演者之言论又往往褊急或幼稚,其影响究竟如何,殊属疑问。
七月七日晚,日军攻击芦沟桥及宛平县驻军(第二十九军之一部),显系挑衅;且北平方面事前已有日军行将发动之种种风说,故至少此事必为日方驻屯军一部分军人之预定计画,且必为日方中央驻屯军军部所预悉之举动。
七月八日,蒋院长在牯岭接报告后,即决定动员中央直辖部队六师,北上赴援。
七月九日,蒋曾将此种措置在海会寺对受训学员宣告。
但自九日至十二日,中央动员之部队仍仅受令开至河南边境。
七月十二日,蒋院长一方面因日军之大部动员,一则因冯玉祥、胡适诸人之进言(是日行政院议在牯岭蒋院长宅举行,余亦力主为「切实有效之动员」),决然命令中央停驻河南边境之动员部队(孙连仲所统率),迅即开赴保定,盖已毅然不复顾虑所谓「何梅协定」之任何束缚矣。
七月十三日,外长王亮畴接蒋电话知中央军已开入河北,甚慌急;因十一日日使馆参赞日高曾奉日外部训令,一再向我外部声明,中央如动员,「日方必下最大决心」。
余当告以此事不必再讨论其利害,因中央军开赴河北,已成事实;且即就利害言,如中央遥视华北之沦陷而不救,或坐视华北当局接受丧失主权的条件而不预为之地,则对内对外中央均将不保。
惟为避免刺激日本一般国民起见,外部不必向日方提出无效泄气之抗议或要求,而应将日方动员及攻击芦沟桥、北平等处之事实尽量发表。
七月十四日,余意政府应付北方对日军事局势,一面应为充分军事准备,一方似宜非正式的倩英、德调停;曾密嘱杭立武君以私人资格,向英国使馆作此表示,一面并促外部训示郭泰祺等大使。
本日(七月十五日)下午,英大使许阁森自[北戴河](北带河)乘军舰赶回南京,立向王亮畴提出调解之意见,并询中国是否愿意事态扩大。
王以电话询蒋院长意;蒋告以中国绝对的只谋自卫,不愿扩大,并愿接受英方斡旋。
英使提议自十七日起,双方停止增军;并陆续撤兵至七月七日以前之地点,恢复七月七日以前之状态。
唯英使拟将其意见一面电东京英国大使,向日方密洽。
相关人物:王宠惠 杭立武 胡适 孙连仲 郭泰祺 冯玉祥
林献堂日记>19370715
国际剧场观剧
蒋介石仍在庐山未返南京,而中央军续续北上,形势渐见恶化。
永定河附近日、支第一线兵士连日冲突,稍有死伤。
英国驻支大使受政府之命欲为斡旋,昨日由北戴河归南京,仅会外交部总长王宠惠、[1]日本参事官日高,[2]尚未会蒋介石。
或者因此劝告而有一线平和之希望,亦未可知也。
浅草国际剧场前月末方落成,於一日开演。
午後四时攀龙、珠如、天成、关关、子培来藤井家,余与爱子一同往观,颜水龙来剧场相待,在场中晚餐。
六时开演,十时终了,遂各归去。
接台湾宪兵分队长林秀澄大尉之复书,其情意恳切令人感佩。
民国文件目录>19370715
| no | 入藏登錄號 | 卷名 | 檔案系列 | 題名摘要 | 卷件開始日期 | 卷件結束日期 | 數位典藏號 |
|---|---|---|---|---|---|---|---|
| 1285 | 001000006933A | 鐵路債務整理(二) | 國民政府-交通-鐵路-鐵路總目 | 行政院長蔣中正呈國民政府為財政鐵道兩部會呈擬具湖廣鐵路借款基金保管委員會組織規程草案請鑒核備案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121000-00003-009 |
| 826 | 001000002443A | 教育經費撥發(一) | 國民政府-主計-政務維護費-教育文化、科學經費 | 袁振英呈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因在勷勤大學恐被排擠請介紹至廣州中央分校或航空分校任職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23350-00001-014 |
| 12206 | 002000000194A | 籌筆—抗戰時期 (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籌筆-抗戰時期- | 蔣中正電譚炳訓令警察取締牯嶺旅行社轎伕住處喧嘩及菜市場污穢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10300-00001-014 |
| 12207 | 002000000194A | 籌筆—抗戰時期 (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籌筆-抗戰時期- | 蔣中正電令俞飛鵬有關盧溝橋案期間英美記者發電費減半或三分之二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10300-00001-015 |
| 29129 | 116000000131A | 全面抗戰事變開始至平津陷落案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電復秦德純等前電誦悉 | 1937/07/15 | 1937/07/15 | 116-010101-0116-037 |
| 29130 | 116000000131A | 全面抗戰事變開始至平津陷落案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何應欽電閻錫山日軍向北平南郊運動並在豐台通縣密雲義順趕築工事 | 1937/07/15 | 1937/07/15 | 116-010101-0116-038 |
| 29131 | 116000000131A | 全面抗戰事變開始至平津陷落案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何應欽電閻錫山十四日平津消息甚為沈寂惟日軍仍有三起挑釁事件 | 1937/07/15 | 1937/07/15 | 116-010101-0116-042 |
| 29132 | 116000000131A | 全面抗戰事變開始至平津陷落案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秦德純等電閻錫山綜合日軍調動態勢當係大戰前之準備 | 1937/07/15 | 1937/07/15 | 116-010101-0116-046 |
| 29133 | 116000000131A | 全面抗戰事變開始至平津陷落案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電復李宗仁必須有抗戰決心或有和平希望 | 1937/07/15 | 1937/07/15 | 116-010101-0116-057 |
| 29134 | 116000000131A | 全面抗戰事變開始至平津陷落案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張蔭梧電閻錫山啣蔣中正命趨晤宋哲元以堅其抗敵決心 | 1937/07/15 | 1937/07/15 | 116-010101-0116-062 |
| 24930 | 001000000220A | 國民大會各省區域代表選舉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中央民意代表-代表 |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總事務所關於余炳忠電為東台區域選舉是否合法一案奉諭交貴所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1142-00004-027 |
| 24931 | 001000000230A | 國民大會僑民代表選舉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中央民意代表-代表 | 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總事務所主任蔣作賓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呈復國民大會在外僑民選舉係特種選舉之一未取消候選人圈定請鑒核轉飭華僑慈善聯合會知照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1142-00014-040 |
| 24932 | 001000000230A | 國民大會僑民代表選舉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中央民意代表-代表 | 國民大會駐暹總支部代表候選人陳寄虛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關於依法抽籤當選國民大會駐暹總支部代表一事請察核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1142-00014-042 |
| 24933 | 001000000234A | 國民大會特種選舉代表名冊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中央民意代表-代表 |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函國民政府文官處關於國民大會選舉總事務所特種選舉經遷就實際情形變通法令辦理各點准予備案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1142-00018-006 |
| 24934 | 001000000234A | 國民大會特種選舉代表名冊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中央民意代表-代表 |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國民大會特種選舉候選人代表指定方法經國府委員會決議辦法二項請查照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1142-00018-012 |
| 24935 | 001000000234A | 國民大會特種選舉代表名冊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中央民意代表-代表 | 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總事務所主任蔣作賓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國民大會蒙古西藏代表候選人獨古申布等姓名錯誤呈請查案更正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1142-00018-013 |
| 24936 | 001000000234A | 國民大會特種選舉代表名冊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中央民意代表-代表 | 國民政府指令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總事務所關於國民大會蒙古西藏代表候選人獨古申布等四員姓名錯誤業已查案分別更正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1142-00018-014 |
| 24937 | 001000000234A | 國民大會特種選舉代表名冊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中央民意代表-代表 | 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總事務所主任蔣作賓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更正菲律寶等處國民大會代表候選人名字差誤祈鑒核備案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1142-00018-015 |
| 24938 | 001000000236A | 國民大會各省市區域代表名冊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中央民意代表-代表 | 國民政府指令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總事務所關於國民大會湖北省區域代表候選人名單暨名冊呈請鑒核案准予備案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1142-00020-008 |
| 24939 | 001000000236A | 國民大會各省市區域代表名冊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中央民意代表-代表 | 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總事務所主任蔣作賓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國民大會上海市區域代表候補人名單暨名冊呈請鑒核備案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1142-00020-009 |
| 24940 | 001000000346A | {#蔣中正#}題贈 | 國民政府-總類-總統、副總統-題贈 | 李春林函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為著哲學三教同源西遊記周易註解請賜校對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1248-00001-008 |
| 24941 | 001000000391A | 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期限及程序案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國民大會法令 | 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總事務所主任蔣作賓等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有關國民大會代表複選期近若有困難發生請准予展期但不得逾本月底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2010-00005-023 |
| 24942 | 001000000391A | 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期限及程序案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國民大會法令 | 國民政府指令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總事務所有關國民大會代表複選因事實時間等困難不克舉行可展期但不得逾本月底案指令呈悉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2010-00005-024 |
| 24943 | 001000000407A | 立法法令制定與整理(五)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立法法令 | 立法院函國民政府文官處有關各機關組織法規應經立法程序或呈准規定其官等員額案函復查照轉陳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2020-00005-006 |
| 24944 | 001000000455A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刑事法令 | 立法院長孫科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本院會議通過公布陸軍兵役懲罰條例及違反兵役法治罪條例請鑒核公布施行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2032-00024-001 |
| 24945 | 001000000456A | 妨害國幣懲治條例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刑事法令 | 國民政府明令修正妨害國幣懲治暫行條例暫行條例等案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2032-00025-021 |
| 24946 | 001000000633A | 公務人員任用法(九)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任用法 | 立法院呈國民政府為本院會議通過現任軍用文職人員登記條例等五案請鑒核公布施行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2043-00035-001 |
| 24947 | 001000000874A | 廣東省組織法令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組織法令 | 行政院長蔣中正呈國民政府為廣東省政府民政廳設置視察員十人內六人薦任四人委任請核備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2071-00021-001 |
| 24948 | 001000000874A | 廣東省組織法令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組織法令 | 行政院長蔣中正呈國民政府為廣東省政府財政廳擬設置技正一員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2071-00021-008 |
| 24949 | 001000000930A | 航空署(委員會)組織法令案(二)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組織法令 | 國民政府文官長魏懷函軍事委員會為檢送航委會組織條例暨系統編制表及該會購料委員會組織規程暨系統編制表一案請查照前案辦理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2071-00077-002 |
| 24950 | 001000001044A | 軍事委員會組織法令案(二)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組織法令 | 國民政府文官長魏懷函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委員會秘書處為修正軍事委員會系統表一案函達查照轉陳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2071-00191-051 |
| 24951 | 001000001099A | 警官學校組織法令案(二)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組織法令 | 國民政府文官長魏懷函考試院為中央警官學校畢業學生分發實習章程一案函達查照轉飭辦理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2071-00246-006 |
| 24952 | 001000001240A | 陸地測量總局組織法令案(二)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組織法令 | 立法院長孫科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修正中央陸地測量學校組織條例第三第四第五第八條及編制表請公布施行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2071-00387-012 |
| 24953 | 001000001312A | 國民工役法案 | 國民政府-總類-內政法令-內政法令總目 | 立法院長孫科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本院議決通過國民工役法請鑒核公布施行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2100-00033-004 |
| 24954 | 001000001355A | 縣市參議會組織法及參議員選舉法 | 國民政府-總類-內政法令-地方自治法令 | 立法院長孫科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本院修正縣巿自治法暨施行法並縣巿參議會組織法各條文呈請鑒核公布施行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2120-00002-010 |
| 24955 | 001000001357A | 縣市自治法暨施行法(二) | 國民政府-總類-內政法令-地方自治法令 | 立法院長孫科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修正縣巿自治法暨施行法並縣市參議會組織法各條文呈請鑒核分別公布施行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2120-00004-007 |
| 24956 | 001000001457A | 省市政府地政法令制頒 | 國民政府-總類-內政法令-地政法令 |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關於嘉定縣商會主席汪望農等呈請明令廢止各省巿地政施行程序大綱及不動產登記條例案奉諭交行政院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2150-00013-017 |
| 24957 | 001000001475A | 保甲條例 | 國民政府-總類-內政法令-警政法令 | 立法院呈國民政府為本院修正縣市自治法及其施行法並縣市參議會組織法各條文呈請鑒核將各案分別公布施行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2160-00002-023 |
| 24958 | 001000001562A | 陸海空軍刑法 | 國民政府-總類-國防法令-國防法令總目 | 立法院長孫科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本院通過修正陸海空軍刑法第二條第一百十二條第一百二十二條條文請鑒核公布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2300-00020-028 |
| 24959 | 001000002078A | 各界陳請對日抗戰(一) | 國民政府-總類-史政-抗戰史 | 西安學生救國聯合會上海文化資料供應所等電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等為請速派大軍增援華北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6052-00001-003 |
| 24960 | 001000002145A | {#蔣中正#}手令錄底(十六) | 國民政府-總類-史料管理-先總統蔣公 | 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電俞飛鵬為盧溝橋案期間英美記者發電費減半或三分之二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16142-00043-094 |
| 5509 | 002000000355A | 革命文獻—盧溝橋事變 | 蔣中正總統文物-革命文獻-抗戰時期- | 蔣中正電何應欽增援濟南青島部隊應即規定兩師並令集中待命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20300-00001-036 |
| 5510 | 002000000355A | 革命文獻—盧溝橋事變 | 蔣中正總統文物-革命文獻-抗戰時期- | 蔣中正電韓復榘等日軍第五與第十師團準備待發目的地在青島濟南速備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20300-00001-037 |
| 1974 | 001000003609A | 民國二十六年元旦授勛(一) | 國民政府-人事-勛獎-頒授勳章(以勳章名稱細分) | 國民政府指令行政院為王夢雄一員更正為王夢熊案指令准予更正証書註銷換發仰即轉發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35111-00019-032 |
| 1975 | 001000003628A | 民國三十五年元旦授勛(三) | 國民政府-人事-勛獎-頒授勳章(以勳章名稱細分) |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立法院為奉頒彭養光等三等景星勛章檢同清單送請查收轉發見復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35111-00038-067 |
| 2126 | 001000004249A | 國民政府電報密碼本領發(二) | 國民政府-行政(秘書與總務)-文書處理-機密文書處理(特種文書) | 軍事委員會電國民政府文官處為編發民密電本於八月十日啟用並作廢繳銷前發治密電本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43160-00002-001 |
| 2127 | 001000004249A | 國民政府電報密碼本領發(二) | 國民政府-行政(秘書與總務)-文書處理-機密文書處理(特種文書) | 國民政府文官處電南京軍事委員會西安等各行營有關民密電本經已收到並前發治密電本直行作廢繳銷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43160-00002-002 |
| 2128 | 001000004249A | 國民政府電報密碼本領發(二) | 國民政府-行政(秘書與總務)-文書處理-機密文書處理(特種文書) | 晉陜綏寧四省邊區剿匪總指揮部電國民政府文官處有關貴處頒發更生兩密均未奉到懇迅予補發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43160-00002-003 |
| 2129 | 001000004249A | 國民政府電報密碼本領發(二) | 國民政府-行政(秘書與總務)-文書處理-機密文書處理(特種文書) | 國民政府文官處電晉陜綏寧四省邊區剿匪總指揮部為電復更生兩密已付航郵寄上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43160-00002-004 |
| 3858 | 001000004512A | 內政雜卷 | 國民政府-內政-內政總綱-內政總目 | 許玉麟函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請施行獨裁制並懇鑒愚誠使隨鐙策俾得驅馳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51900-00014-005 |
| 3859 | 001000004543A | 內政報告 | 國民政府-內政-內政總綱-報告 | 第五路軍總司令李宗仁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為謝廣西省考察團赴各省觀光蒙優遇藉以改善該省建設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50040-00003-024 |
| 5285 | 002000003318A | 二十六年七月份事略稿本 | 蔣中正總統文物-文物圖書-稿本(一)- | {#蔣中正#}親審上海紗布交易所案有關投機商人,接冀察綏靖主任{#宋哲元#}來電有放棄天津之表示復之曰天津絕不可放棄,電軍政部長{#何應欽#}曰濟南青島方面增援部隊應即規定兩師並令集中,電山東省主席{#韓復榘#}青島市長{#沈鴻烈#}日本第五與第十兩師團目的地必在青島濟南務從速準備,電農民銀行總經理{#葉琢堂#}告以軍需署所抵之統一公債應照市面最高價作抵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60100-00260-015 |
| 3809 | 001000005600A | 日本侵華情報(四)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國際軍事-敵國軍事侵華 | 孫科電呈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為請建議中俄聯合制日及釋放救國會被捕諸人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70550-00009-016 |
| 3810 | 001000005600A | 日本侵華情報(四)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國際軍事-敵國軍事侵華 | 程天放電呈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為德對中日衝突持中立態度唯英美能維持世界和平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70550-00009-017 |
| 3811 | 001000005600A | 日本侵華情報(四)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國際軍事-敵國軍事侵華 | 俞鴻鈞電呈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為盧溝橋事件上海日軍活動情形及日僑與日文報態度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70550-00009-018 |
| 3812 | 001000005614A | 陸海空勤各項情報(三)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情報-情報總目 | 國民政府高等顧問史丹法尼呈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為願委員長與墨索里尼間作非正式通信等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71000-00003-021 |
| 3813 | 001000005697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二)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及軍事委員會為民族救亡協會籌備會周劍雲等電三件請出兵抗日奉諭交行政院及軍委會請查照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72470-00004-012 |
| 3814 | 001000005697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二)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及軍事委員會為檀香山夏威夷華僑救國聯合會等電請抗日各案奉諭彙交行政院及軍委會請查照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72470-00004-016 |
| 3815 | 001000005697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二)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旅菲太原堂電國民政府等日寇視我華北為滿洲第二請斷然總動員對日宣戰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72470-00004-017 |
| 3816 | 001000005697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二)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紐約大鵬慈善會電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等為我軍奮勇殺賊請抵抗到底同人誓為後盾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72470-00004-018 |
| 3817 | 001000005697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二)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同德書報社電國民政府等為倭寇再迫華北請委座北上抗戰寶領土主權敝社已宣傳及籌款助餉以作後盾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72470-00004-019 |
| 3818 | 001000005697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二)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李濟琛陳銘樞等電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日軍在蘆溝橋啟釁對我全面進攻願獻微軀急赴國難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72470-00004-022 |
| 3819 | 001000005697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二)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中國國民黨雲南省黨部電國民政府等為請中央速定救國大計本會同人率全滇民眾誓為後盾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72470-00004-024 |
| 3820 | 001000005697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二)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國立東北大學全體師生電國民政府等為日軍啟釁謀佔平津數日來增兵調軍北抗敵守土本校師生誓為後盾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72470-00004-025 |
| 3821 | 001000005697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二)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四川省紳民朱之洪等電國民政府為日軍圍攻蘆宛企圖併吞華北請中央速決大計悉力增援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72470-00004-026 |
| 3822 | 001000005697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二)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湖北省教育會等電國民政府等為蘆溝橋案為日人有計劃之侵略懇迅派勁旅奮起抵抗以保疆土主權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72470-00004-027 |
| 3823 | 001000005697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二)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重慶市文化界救國聯合會電國民政府為暴日進攻華北希速派大軍北上援助以慰國人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72470-00004-028 |
| 3824 | 001000005697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二)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河北省保定院校聯合會電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日軍進蘆溝橋尋釁請向對方強硬交涉令日軍撤退並要求賠償道歉以保國土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72470-00004-030 |
| 3825 | 001000005697A | 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二)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西安學生救國聯合彙電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等為日軍繼續增兵佔據華北請從速遣派大軍增援華北不致淪為東北第二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72470-00004-055 |
| 1354 | 001000005874A | 財經措施 | 國民政府-財政-財政總綱-財經措施 | 顧振棠等電呈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為請查辦北幫麵粉商訂購大批麵粉運往青島接濟敵人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80030-00001-002 |
| 1355 | 001000006004A | 中國農民銀行 | 國民政府-財政-銀行-農民銀行 | 葉琢堂電呈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為遺族學校股息移存中國農民銀行南京分行案已分飭京漢兩行辦理 | 1937/07/15 | 1937/07/15 | 001-084314-00001-010 |
| 48442 | 002000001000A | 其他—汪兆銘楊永泰案卷 (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檔案-分類資料-政治 | 戴笠呈蔣中正詢問在親審紗布案前傳見穆藕初暨報告案情及相關人士如徐懋昌吳瑞元孫煜峰洪佐堯等筆錄,吳鼎昌呈蔣中正公務員涉及紗布交易嫌疑之點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80101-00066-004 |
| 48443 | 002000001321A | 金融 (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檔案-分類資料-財政 | 徐堪宋子文電蔣中正關於處理戰時金融辦法的建議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80109-00001-003 |
| 48444 | 002000001374A | 名人書翰 (三)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檔案-分類資料-特件 | 宋哲元函蔣中正對於盧溝橋事變懇請中央政府速決定固守或放棄冀察北津等華北大計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80114-00021-034 |
| 12153 | 002000002101A | 對英法德義關係 (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革命外交 | 程潛電蔣中正英報界登載經宣傳已接近事實及艾登照會英法及駐英中日大使協調此事望和平解決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3-00012-171 |
| 12154 | 002000002109A | 盧溝禦侮 (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蔣中正電宋哲元絕不可放棄天津務望從速集結兵力應戰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5-00001-002 |
| 12155 | 002000002109A | 盧溝禦侮 (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戴笠電蔣中正據報汕頭日本領事館召集陸海軍武官及三井洋行興中公司經理等開會決議應付緊急三點步驟內容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5-00001-241 |
| 12156 | 002000002109A | 盧溝禦侮 (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戴笠電蔣中正據報青島日本領事大鷹正次郎發表宣言表示已得韓復榘沈鴻烈承諾保護山東日僑望僑民勿信謠言安居營業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5-00001-253 |
| 12157 | 002000002110A | 盧溝禦侮 (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沈鴻烈電蔣中正轉報日海軍天龍龍田兩巡洋艦業已抵青及日本陸軍武官組訓該國居留民青年團義勇隊為陸戰隊等情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5-00002-072 |
| 12158 | 002000002110A | 盧溝禦侮 (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俞鴻鈞電軍事委員會轉報日海軍省表示不願盧溝橋事件擴大惟若上海發生類似事件則認為已入正式戰爭等情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5-00002-150 |
| 12159 | 002000002110A | 盧溝禦侮 (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錢宗澤電蔣中正已令路局與警備司令部嚴密防範日本僑民喬扮華裝乘車分赴沿路大站秘密活動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5-00002-163 |
| 12160 | 002000002110A | 盧溝禦侮 (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蔣中正電宋哲元天津不可放棄務望從速集兵應戰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5-00002-190 |
| 12161 | 002000002110A | 盧溝禦侮 (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郭懺等電蔣中正縷陳盧溝橋事件日軍進犯與宋哲元軍對峙各情及復提盧溝橋改由保安隊駐防與取締共黨等緩和條件等情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5-00002-256 |
| 12162 | 002000002111A | 盧溝禦侮 (三)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劉峙電蔣中正查盧溝橋日軍增步兵砲營與我軍隔永定河對峙及豐台廊坊天津唐山等均有日軍車平西八寶山已被敵占領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5-00003-510 |
| 12163 | 002000002111A | 盧溝禦侮 (三)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熊斌電蔣中正宋哲元遵諭以不損領土主權為原則由張自忠調衝及平津今日平靜滄保工事正督促進行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5-00003-512 |
| 12164 | 002000002111A | 盧溝禦侮 (三)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秦德純馮治安電蔣中正日軍砲兵中砲彈藥給養車等由津進向北平及日機三架於盧溝橋上空偵察並聞有五百餘名日軍抵密雲等河北日軍情報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5-00003-513 |
| 12165 | 002000002111A | 盧溝禦侮 (三)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宋希濂電蔣中正查陝北中共利用剿匪停頓暨盧溝橋事變時機蓄養勢力離間中央地方等及職已召集新聞界闡明政府抗日政策以凝聚抗戰力量另呈陝西省府人事調遣意見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5-00003-551 |
| 12166 | 002000002111A | 盧溝禦侮 (三)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何成濬電蔣中正十三十四日中日兩軍於盧溝橋永定門衝突情形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5-00003-557 |
| 12167 | 002000002111A | 盧溝禦侮 (三)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北平文化界抗敵後援會電蔣中正日軍迫城請即發動全國抗戰作二十九軍應援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5-00003-570 |
| 12168 | 002000002112A | 盧溝禦侮 (四)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江西臨川各界統一救國大同盟電蔣中正林森汪兆銘早頒明令出師抗日驅除倭寇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5-00004-033 |
| 12169 | 002000002112A | 盧溝禦侮 (四)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李宗仁電蔣中正請通盤籌畫全國總動員之指揮與接濟並速下抗戰決心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5-00004-034 |
| 12170 | 002000002112A | 盧溝禦侮 (四)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徐源泉率全體官兵電蔣中正請纓北望請准予加入序列以便殺敵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5-00004-035 |
| 12171 | 002000002112A | 盧溝禦侮 (四)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黎明郭殿丞電劉光盧溝橋附近仍有衝突及日軍千人由平津公路向豐台運動與密雲日軍有進攻西苑企圖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5-00004-090 |
| 12172 | 002000002112A | 盧溝禦侮 (四)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安徽各界電中央黨部國民政府軍委會請迅檄師抗戰並責令守土長官嚴陣以待誓以血誠為政府後盾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5-00004-485 |
| 12173 | 002000002112A | 盧溝禦侮 (四)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貴陽私立各級學校全體教職員生電蔣中正林森何應欽請立即出師保我國土並對前線將士特致慰勞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5-00004-487 |
| 12174 | 002000002112A | 盧溝禦侮 (四)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菲律賓宿霧中華商會國民黨宿霧支部等電蔣中正僑民誓為後盾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5-00004-488 |
| 12175 | 002000002112A | 盧溝禦侮 (四)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李宗仁電馮玉祥轉各院長請合力籲請實現全國總動員籌畫軍事指揮之統一與接濟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5-00004-551 |
| 12176 | 002000002112A | 盧溝禦侮 (四)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趙啟騄電蔣中正十六日蔣鼎文過汴來陝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5-00004-581 |
| 12177 | 002000002112A | 盧溝禦侮 (四)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對日抗戰 | 蔣中正電韓復榘沈鴻烈日第五與第十兩師團已準備待發其目的必在青島濟南務望從速準備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5-00004-584 |
| 12178 | 002000002126A | 領袖指示補編 (三)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領袖指示 | 蔣中正電徐永昌派員會同山東省府偵察海州經日照至青島之國防公路及趕修安東衛至膠州一段限期完成通車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6-00003-144 |
| 12179 | 002000002135A | 領袖指示補編 (十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領袖指示 | 蔣中正電徐永昌已令高桂滋師集結大同與豐鎮間為總預備隊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6-00012-073 |
| 12180 | 002000002135A | 領袖指示補編 (十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領袖指示 | 蔣中正電軍委會丁秘書重發電文稱所請由會委派張治中出任京滬警備司令官一節准予照准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6-00012-086 |
| 12181 | 002000002135A | 領袖指示補編 (十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領袖指示 | 蔣中正電韓復榘沈鴻烈日本第五與第十兩師團已準備待發其目的地必在青島濟南務請從速準備布防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106-00012-213 |
| 46301 | 002000002260A | 煽動西安事變 (三)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戴笠電蔣中正據報楊虎城為安插編餘官兵保持個人實力授意陝省政府籌劃黃龍山屯墾隊惟本月八日該隊譁變迫留駐洛川陝西警備騎兵團等繳械現已派隊北上追剿等情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300-00006-013 |
| 46302 | 002000002393A | 武裝叛國 (一一六)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何成濬電蔣中正據簡樸謂率員與駐軍在平江搜獲股匪人槍甚多及匪首傅秋濤派員輸誠願受湘省軍隊改編請求帶至鄂境聽候安置等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300-00139-117 |
| 46303 | 002000002456A | 抗命禍國—抗戰時期 (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宋希濂電蔣中正稱因西北居國防重心而西安為西北樞紐乃召集全市新聞界剴切簡明中央對外政策及軍事部署已有整個一貫的計劃等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300-00202-016 |
| 46304 | 002000002459A | 抗命禍國—抗戰時期 (四)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康澤電蔣中正據任覺伍稱人民陣線利用盧溝橋事件在市面大肆活動講演貼標語發傳單有反對辱國外交簽訂賣國條約之標語另反對宛平停戰協定等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300-00205-057 |
| 46305 | 002000002470A | 增編 (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蔡勁軍電潘公展時局吃緊反動分子乘機搗亂希即返滬共圖消弭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300-00216-043 |
| 46306 | 002000002470A | 增編 (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劉興電蔣中正湘鄂贛邊區被共黨盤踞歷十餘年赤化之深為全國各共區冠現共巢雖經收復人心尚待挽救懇請准予設立感化院另商請中央黨部派遺一部同志並酌撥經費等 | 1937/07/15 | 1937/07/15 | 002-090300-00216-048 |
| 4479 | 008000000002A | 石叟叢書-文電甲類(上冊) | 陳誠副總統文物-文件-石叟叢書-文電 | 陳誠簽蔣中正盧戰既啟建議我軍應即採取主動 | 1937/07/15 | 1937/07/15 | 008-010101-00001-102 |
| 4480 | 008000000011A | 石叟叢書-言論第七集 | 陳誠副總統文物-文件-石叟叢書-言論 | 勝戰原則:在廬山暑期訓練團升旗後講 | 1937/07/15 | 1937/07/15 | 008-010102-00007-005 |
| 4481 | 008000000573A | 廬山軍官訓練團教育長任內資料 | 陳誠副總統文物-文件-軍事國防-軍事訓練 | 陳誠講勝戰原則 | 1937/07/15 | 1937/07/15 | 008-010703-00010-026 |
| 4482 | 008000001125A | 有關抗戰準備及其實施全般性 | 陳誠副總統文物-文件-軍事國防-對日作戰 | 陳誠在盧溝橋事變發生後與蔣中正往來重要文電 | 1937/07/15 | 1937/07/15 | 008-010701-00014-009 |
| 4483 | 008000001372A | 陳誠言論集—民國二十六年(四) | 陳誠副總統文物-文件-專著與講詞-講詞言論訓詞政論 | 陳誠在廬山暑期訓練團升旗後講詞:勝戰原則 | 1937/07/15 | 1937/07/15 | 008-010301-00014-018 |
| 706 | 127000001274A | 軍事-七七前夕電訊(3) | 抗戰史料 | 1937/07/15 | 1937/07/18 | ||
| 707 | 127000001189A | 社會-慰勞將士(2) | 抗戰史料 | 1937/07/15 | 1937/07/20 | ||
| 708 | 127000001522A | 日本政策(3) | 抗戰史料 | 1937/07/15 | 1937/07/27 | ||
| 709 | 127000001176A | 社會-各界籲請抗敵 | 抗戰史料 | 1937/07/15 | 1937/07/28 | ||
| 19543 | 017000019543A | 鐵路工程、營運、預(決)算、借款-工務課遵將擬賣路地面積附圖計算核與呈文井數不符 | 交通部 | 1937/07/15 | 1937/08/28 | ||
| 3847 | 1550480080035A | 求己齋日記抄稿(第13冊) | 褒揚史料 | 1937/07/15 | 1937/09/11 | ||
| 2130 | 001000004249A | 國民政府電報密碼本領發(二) | 國民政府-行政(秘書與總務)-文書處理-機密文書處理(特種文書) | 軍事委員會等呈編發密電本與備用電碼、啟用更生等密本及繳銷前發密本頒發通用密本與電碼表等辦理情形 | 1937/07/15 | 1937/09/24 | 001-043160-00002-000 |
| 2466 | 020000006761A | 統一官等官俸並厲行銓敘制度案等 | 外交部-人事處-薪俸-級俸 | 行政院訓令外交部關於施行統一官等官俸並厲行銓敘制度案,外交部典職科呈外交部次長關於擬定專員支俸表事,外交部對於委員{#熊式輝#}等提議確定行政及技術人員暫時待遇原則、委員{#白崇禧#}等提議非常時期公務員任用暫行辦法草案等建議案之審查意見 | 1937/07/15 | 1940/03/27 | 020-160901-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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