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37:19370708:19370708-d-roc-aaa-001-蒋中正大事长编



蒋中正大事长编>19370708

08日

蒋中正据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兼冀察绥靖主任及第29军军长宋哲元电呈日军在卢沟桥寻衅情形,并请示机宜。
当即以两电指示,

电云:
「宛平城应固守勿退,并须全体动员,以备事态扩大,此间已准备随时增援矣。」

又电云:
「请兄速回驻保定指挥,此间决先派四师兵力增援。」

时宋哲元正在山东乐陵原籍休养,华北军政事务,交由秦德纯代理。
故蒋中正令宋回驻保定,盖恐其如返北平难免受日人之包围与胁制也。

附录

宋哲元齐电

「日本驻丰台部队,自阳夜十二时起,借口夜间演习,向我方射击,企图占领卢沟桥城(即宛平县城),
向该城包围攻势,轰炸甚烈,
我驻该桥之一营,为正当防卫计,不能不与之周旋,现仍对峙中,
如何之处?请示机宜。」

蒋中正为应付华北紧急事件,特在庐山采取下列之军事部署:
一、电令南京军事委员会办公厅徐永昌主任、程潜参谋总长,通令全国戒严,并准备全部动员,即派兵增援华北,以防事态扩大。
二、电令开封绥靖主任刘峙,先派一师兵力前往黄河以北,再准备两师随时出动。
三、分电信阳孙连仲总指挥,即由平汉路方面派出两师兵力,
又电运城庞炳勋军长,绥德高桂滋师长,即率所部均向石家庄集中,统归宋哲元主任指挥。

蒋中正以日军进逼,时局严重,自记所感曰:
「倭寇已在卢沟桥挑衅矣,彼将乘我准备未完之时,使我屈服乎?或故与宋哲元为难,使华北独立乎?」
又曰:
「倭已挑战,决心应战,此其时乎?」

我外交部向日本驻华大使川越茂,抗议日军在卢沟桥之挑衅行为。

华盛顿孔祥熙特使电陈,今日与美国财政部长摩根索谈话结果,决订立中美白银黄金交换协议。

附录

原电

「弟昨晨返美京,午承美总统招宴谈甚洽,今日与财长协议
(一)我国在美所有存储之白银计六千二百万两,按每两四角五分售与美方,
(二)同时我国售银之所得,按每两卅五元买进生金三千万美元,存储联邦储备银行,作为发行准备,
(三)美联邦储备银行以我所存同额生金为担保,抵用美币五千万元,
以上各端,明日下午在此以美财长及弟名义公布,谨电奉陈。」

电令财政实业两部,并面谕吴鼎昌部长,以上海交易所风潮案,既归法院侦查,所有原派查案人员及行政部份一律停止进行,听候司法解决。

日军蓄意制造事端,增调援军续向卢沟桥猛犯。
自昨晚日军向卢沟桥进犯后,双方对抗至今晨九时许,枪炮声始稀,
我驻卢沟桥附近龙王庙军约一排,不及撤退,为日军所乘而缴械,

冲突略停后,我方检查死伤共七十余人,日方则死伤小队长以下十余人。
此际平津双方当局均已得悉,互以电话接洽,各饬自方队伍,停止攻击。
惟日军则散兵线卧倒于永定河岸丛林内,取待机之势,

其步兵第1联队长牟田口则要求我宛平驻军立即退出,永定河岸军队亦须撤退,
我不允。
至十一时半谈判仍无结果,冲突乃再起。

但未几即停止,仍继续洽谈,
日方要求如前,惟已声明失踪之兵士,业已返队,对第29军射杀其士卒一点作罢不谈,祇认二十九军有抗日行为必须撤退。
我则坚持须日军回返原防以后再谈其他,

谈判终归决裂,
午后三时复发生冲突,
三时半再停,

牟田口即于此时致通牒于专员兼县长王冷斋,以及宛平城内驻军,限晚六时退出,否则大举进攻,
我未之理,
迄六时日军并无动静,

我第29军第38师师长兼天津市长张自忠,于晚七时乘汽车赴肇事地点调查,以谋阻止其事态之扩大。

迄八时许,枪炮声复作,
是时,敌自津方调来援军,已大部集结于卢沟桥附近,因又集中兵力向我卢沟桥城猛攻,
我军沉着应战,卒将其击退。

是日

北平方面由秦德纯与松井进行交涉,至深夜,达成三项口头协议,为
(一)双方立即停止射击。
(二)日军撤退丰台,中国军撤回卢沟桥以西地带。
(三)宛平城内防务,由中国保安队担任,人数约二百名至三百名,于09日上午九时接防。

是日

「中共」中央发表「为日军进攻卢沟桥通电」,
向中国国民党、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以及全国军民,提出主张「实行全民族抗战,武装保卫平津、保卫华北」等口号。
又由「中共」头目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彭德怀、贺龙、林彪、刘伯诚、徐向前、叶剑英等联名电呈,表示「红军」愿在蒋中正领导之下,为国効命,与敌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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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卷4上 66-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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