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中正西安半月记>19361213
12月13日
八时起,侍者入言,张清晨六时即来此,以委员长方睡,不敢惊动。
余命再请邵主席来,未几,张又来,执礼甚恭如昨,对余请许其再进一言。
答以疲甚,无精神说话,彼无言退出。
宋文梅与绥署侍者以早餐进,且声明此为彼等私人所购备者。
谓:“我等知委员长不愿再食公家之食,特以私人出资为委员长备此,委员长一身系国家民族之重,昨已终日未进粒米,今日务请纳我等诚敬之意,勉为进餐,委员长自身即不为身体计,亦应为国家珍惜此身。”
余曰:“多谢尔等之意,余此时尚不觉饥饿,如需食时当再告尔等也。”
是日仍竟日未食。
而侍者每一小时必进茶点一次,意极殷勤,见余不食,辄忧形于色,此种诚意,出自内心诚挚之流露,亦殊令人感动。
十一时,力子又来见,余腰部及腿膝均作痛不能起坐,邵乃坐床侧与余谈。
宋营长仍在旁监视如昨日状。
余命其暂退,宋谓:“奉张副司令命令,不敢擅退,务请原谅。”
自始至终,监视未撤去。
邵曰:“张顷来访,力言委员长在绥署起居太不便,今特预备高培五师长宅供委员长居住,彼处前有草地,房舍亦清净,且有御寒设备,于身体较宜,移居后张亦得朝夕趋谒。
以委员长盛怒未已,不敢进言,故嘱余转劝。”
邵言毕,余告以“决不能迁往何处,此为西安绥靖公署,亦即为行政院在陕之机关。
余为行政院长,唯居此乃为无亏于职守,汉卿如不能送余回洛,余即死于此,可以此言告之也。”
邵又言:“张谓委员长怒气太盛,每见必严词诃斥,致不能尽所欲言,如再进见,盖少假以词色?”余告邵曰:“余对汉卿期许过殷,且彼平日每自认为子弟,甚至谓事余如父,则余对之严词诃责,亦何不可?汉卿平日在余前畅所欲言,但在今日,则必汉卿不提出任何条件,余方能倾听之。
可告汉卿,勿受人迷惑,作联俄梦想,亦勿自以为即使失败尚可漫游海外。
须知如此做法,如不速自悛改,世上无论何国何人,皆不以为友,且将为举世所不齿耳。
汉卿今尚自谓尊敬余,信仰余,应知凡自尊敬信仰领袖者,如闻他人诬谤其领袖而不亟起纠正制止,反以中立自居或默认其说,则其尊敬与信仰,皆为不诚,终必叛变其领袖而自趋于灭亡。
汉卿日前向余告在坝桥对请愿者说话,曾谓‘我可为你们的代表,有话可以代达,同时我亦可为委员长的代表,可酌量考虑你们的要求。
’筱自以所言甚得体,言时甚得意,余当时即纠正其谬,谓一人决不能做两方面代表,而站在中间,所谓信仰领袖应如此乎?如再晤张时,可以昔日余脱离陈炯明之故事告之。
盖陈炯明之叛变总理,余早已察知其微,余昔奉总理命,参加陈氏戎幕,陈氏初甚信任余,嗣陈氏知我信仰总理之心无法撼动,乃忽变态,时时加余以难堪,余皆愿为革命忍受之。
一日共餐,叶举在坐,大言诋毁总理,谓‘孙大炮’如何如何,陈氏态度自若,似无所闻,余愤不可遏,置筷离座。
邀陈至别室问以亦闻叶举所言否,何以任令毁谤总理而不纠正之?陈漫词慰解,终无诚意表示,余遂知其必叛总理,立即束装归里,迨陈氏实行叛变,总理蒙难,余冒险犯难驰赴黄埔,随侍总理于永丰舰中与陈氏作殊死战,势不两立。
凡人信仰领袖,必绝对服从,不可有丝毫之怀疑,更不得持中立态度。
汉卿今日之事所由来,亦非一朝一夕,乃仍矢言信仰余,服从余,此真未闻革命大道,宜其一切轻率,毫无诚意与定见,殊可悲也!“旋问力子:”曾见虎城否?何不令其来见?“并嘱力子移入大楼,与余同住,力子若之,尚不知张等允许否也。
是日张连来见余四次,神色较前沉默,晚间又穿军服来见,启门见余睡,即言:“委员长已睡,不惊动了。”
旋即出至大厅,似集多人有所商,声细不可辨,似闻有交人民审判之语。
是夜十二时半,宋文梅入言:“孙铭九来见。”
余告已睡,宋又言:“孙必欲入见,乃来请委员长移居者。”
孙即入内,携手枪见余,频言:“今晚必请委员长立刻移居。”
余曰:“此处即我死处,余誓死决不移出此室。
尔等二人俟我死后,可传命即以此室外大厅为余营墓可也。
尔持武器入室,形同胁迫,余此时虽无武器,须知余有正气,欲杀则杀我可耳,但决不移居。”
孙词色稍和缓,频频请移居,至二时尚不去,余大怒曰:“黑夜持武器缠扰不已,是何理由?余为尔之上官,命尔立即出去,即应遵命立即出去。”
孙乃退,余知叛部之意甚险,决以正气与精神力量与之斗争,自念幼读圣贤之书,长隶革命之籍。
古来忠烈,刀钜鼎镬,甘之如饴,千载下犹懔然有生气,景行既夙,应求无愧,而总理之大无畏精神,尤为后死者所宜秉持勿失。
逆料今后险恶情状可以想像而知,昔耶苏受恶魔四十九日之磨折试炼,其恶战苦斗尤甚于余今日之所遇。
余唯提高正气之力量,以与叛部作激烈之抗争。
且当准备以十字架被难之精神,于叛部交付所谓人民公判时作最后之牺牲,以求不愧于慈母之教,无负于同志之望而已。
到此自验此心究竟作何景象,只觉神明泰然,无负平生所期,引为自慰。
